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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儿当场揭穿,杨爱贞的脸青一阵红一阵,“寒舒,你”秦寒舒闭上眼睛,厌恶道:“你出去吧,我想自己待着。”杨爱贞明显感到秦寒舒自医院回来后变了,她有些讪讪,有心想安抚几句,可看到秦寒舒那冰冷的态度,又什么都说不出口了。算了,孩子不懂事,不理解她的苦心,她何必计较?等以后长大了,自然就能体谅她了。她要把家里全搬光晚上吃完饭回屋,胡大勇忽然对杨爱贞道:“其实我也心疼寒舒,可这两年政策严,我们家两个高中生,必须得走一个才行。”虽然这话不尽实,但胡大勇能开口安慰,杨爱贞就受宠若惊了。她忙道:“寒舒从小就娇惯,下乡锻炼锻炼也成,不像文文是在乡下长大的,用不着再回去吃那苦头。”胡大勇满意地点点头,脱了袜子,将脚放进杨爱贞端过来的洗脚水里。杨爱贞蹲着给胡大勇洗脚,胡大勇从高处俯视着,心里是无比满足又得意的。想他一个农村杀猪的出身,三婚了竟然还能娶到杨爱贞这样的地主小姐,而这个地主小姐对他还百依百顺,伺候得他舒舒服服。人生走到这,唯一还悬着心的便是儿子的婚事了。以胡兵兵的条件,在农村娶媳妇都困难,更不用说在城里了,想找个没缺陷的,难如登天。胡大勇心里倒是有个琢磨了很久的主意他轻咳一声,温和问道:“寒舒那丫头还在闹脾气?”这几天,秦寒舒基本都关在自己房里,连饭都没上桌吃过。可见这丫头跟杨爱贞不一样,逼急了是会发狠的。杨爱贞忐忑地看了胡大勇一眼,替女儿说话。“没有,她是身体还虚着,懒得动弹。我跟她好好说过了,她已经想通,说甘愿下乡。”胡大勇点头道:“那就好。你跟她说,下乡只是暂时的,过个一年半载,就算我白养着她,也要给她办个病退回城。”杨爱贞喜道:“真的?”胡大勇勾出猥笑,用湿脚狎昵地在杨爱贞身上点了点,“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杨爱贞羞涩垂首。胡大勇心中一痒,将杨爱贞拉起来压倒在炕。折腾一番,胡大勇揽着一脸满足的杨爱贞,说道:“过阵子,我把兵兵的户口迁回肉联厂去。”杨爱贞诧异,“为什么?”胡大勇叹道:“虽说不是亲兄妹,但在一个户口本上,领不了证啊。”杨爱贞一愣,然后倏地起身,惊骇地看着胡大勇。胡大勇强硬地将她搂回来,继续道:“兵兵脑子是不太好,但人老实,有把子力气,现在又有技术傍身,这辈子怎么着都能把妻小养活,寒舒嫁给他不吃亏。”杨爱贞想反驳,可胡大勇按在她肩膀的手用了用力,她一个吃痛,便醒过神来,讷讷无法言语。胡大勇闭上眼睛,“睡吧。”秦寒舒觉得杨爱贞看她的眼神多了几分不忍和心疼。肯定不会是因为下乡的事,突然觉得对不起她。难道是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杨爱贞又把她卖了?秦寒舒这两天好好研究了一下空间。胡文文以前只能自己取用空间里的东西,连想用仙泉给胡兵兵治痴傻都不行,再就是能把空间当成仓库用。但秦寒舒研究过后发现,空间的功能还有很多。比如它可以随着人的意志而移动,秦寒舒待在空间里面,可以看见外面发生的一切,但外面的人却发现不了她。只是移动的距离有限,从她住的屋子,最多到胡同口,而且每天只能移动一次。还有,她可以定一个锚点将空间放在某一个地方,然后自己出来随意活动,空间便会将那个地方的一切记录下来,像是后世的监控一样,没有阻挡的话,能监控到方圆五十米的范围,无死角。而且,只要锚点不解除,她就可以选择出空间的地方,相当于可以在两个地方瞬间来回。自然,这个锚点功能也有使用限制,那就是定点的地方必须跟她有关才行,要么是她来过这个地方,要么是这个地方的主人跟她产生过交集。公共空间则可以随便定。秦寒舒想搞清楚杨爱贞和胡大勇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便在两人的屋里定了个锚点,前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很快,她就知道了答案,不过不是通过胡大勇和杨爱贞的对话,而是胡大勇和胡兵兵的。当天傍晚,杨爱贞在外面做晚饭,胡兵兵进了胡大勇的屋。胡兵兵进去就瓮声瓮气道:“寒舒不下乡。”胡大勇瞅了眼儿子,“你别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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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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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