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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干什么的?是管账的啊,而修宿舍要钱啊。队上肯定是打算箍新窑给他们当宿舍的。刚好趁着机会,可以自己花钱箍一口窑洞。想一个人住正在这时,外面传来了响动。是牛二蛋扛粮食过来了。插队知青靠工分吃饭,新来的暂时没有工分,便先从队上预支粮食,等有了工分后再扣掉。男知青每人四十斤粮,三十斤玉米面,五斤高粱面,五斤洋芋。女知青每人三十斤粮,二十斤玉米面,十斤洋芋。这些粮至少要吃一个月。数量上,比城里一个成年人一月的供应还多,但是城里供应的七成都是细粮。马朝阳哀嚎道:“一点儿细粮都没有啊?!”其他知青都没吭声,但情绪上明显跟马朝阳是一致的。赵茹小声道:“土豆不是菜吗?也能当成粮食?”“你说洋芋啊?”张瑶解释道:“这个地方种洋芋多,有些穷的人家就靠这个饱肚子咧。”赵茹问:“我看好湾村这边种了大片谷子,还要靠土豆充饥吗?”张瑶笑道:“好湾村是‘米粮村’不错,但是细粮大都是用来交公粮的,一个壮劳力每年也就能分到百十斤细粮吧,还是带壳的。而且这些米也没得哪个舍得吃的,都是用来换成玉米面。”张瑶顿了下,又道:“不过总的来说,好湾村的平均生活水平在整个公社是排前的,主粮是玉米面,能吃饱。只有极少数特别穷的人才连玉米面都吃不起,要靠高粱面和洋芋填肚子。”张抗美突然站起来,高声道:“贪图享乐可耻,艰苦朴素光荣!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土豆挺好的,我就爱吃土豆。”马朝阳点头道:“我也爱吃,酸辣土豆丝,清炒土豆片,香煎土豆,拔丝土豆,我都爱。”这一通报菜名,把大家的肚子都报饿了。看看天色,张瑶道:“我去做饭,你们休息休息吧。”跟张瑶一批来的那位叫薛新锐的男知青道:“我窑洞里放了一个西瓜,我去切了给你们吃。”隔壁村就种西瓜,所以这里的西瓜比首都便宜很多,也好得。将西瓜放在窑洞里,比在井水里湃过的还冰,切开来冒着丝丝凉气。虽说这会太阳已经很西了,但肆虐了一天的高温不甘心就此退场,拼尽力气在此刻做了最后的爆发,蒸腾得空气又闷又热。一口甜甜凉凉的西瓜吃下去,所有人都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喟叹。秦寒舒拿着一块西瓜,给做饭的张瑶送了去。张瑶惊笑着跟秦寒舒道谢。吃完西瓜再做饭时,秦寒舒就给她打起了下手,一边干活一边聊天,了解了不少本地的情况。包括风土习俗,民风如何,支书和会计的性格如何,对知青的态度是什么样的,甚至是粮食产量,生产大队有哪些增收的法子。总之,张瑶知道的,都告诉她了。牛二蛋送粮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一块新鲜牛肉,大约有一斤。说是牛王村摔死了一头牛,周支书专门去跟人家换了一点肉回来,欢迎新知青的到来。每拨来的知青都有这个待遇。不一定是肉,但总会送点好吃的。肉少人多,可不好做。张瑶跟秦寒舒商量后,决定还是炖一锅大锅菜。牛肉应该是肚子上的肉,带的油花挺多,不过还是煸不出来多少油水。张瑶看着已经焦黄的肉,遗憾地放弃了煸油,将切好的野蒜头和姜片扔了下去。滋啦一阵响,热油炸出了野蒜和姜片的香,混着肉味,刺激得人肚子直咕噜。将切得细碎的西红柿放进锅里,跟牛肉一起翻炒一会,便加上水,盖上盖子。牛老,得多炖会。趁着空档,张瑶蒸馍,秦寒舒便将豇豆和扁豆摘好,洋芋削皮切块。馍快蒸好的时候,豇豆、扁豆、洋芋再一齐放进牛肉锅里。香味已经飘出老远了。其他人早就口水长流地在门口张望了。牛肉盛了一大盆,但大部分都是洋芋,肉几乎都看不见。不过香味还是很足的,哪怕调料只有野蒜和姜。人太多,张瑶事先就将菜分好了,一人一碗,馍管够。张瑶和薛新锐虽然极力克制,但还是克制不住看到肉时两眼冒绿光。金波问薛新锐道:“你们是不是很难吃上肉啊?”薛新锐被肉烫得连呼几口气,才有空回答道:“不是很难吃上,是根本吃不上。我跟张瑶来了一年,这是第一回见到肉。”张瑶道:“去公社割肉得花钱啊,我们挣得少,工分连吃饭都勉强。更不用说还要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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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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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