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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抗美大手一挥,“用不着!翻个地而已,多大点事!重要的是你学会了没?”秦寒舒:“学会了。”话是这么说,到了饭点,秦寒舒还是将自己炒的韭菜鸡蛋分了一半到隔壁。她用的油多,鸡蛋焦香扑鼻。鸡蛋是跟老乡换的,又从空间拿了些混进去。空间里的鸡蛋也只有几十枚,很快就会吃完,秦寒舒打算回头还是要养上几只小鸡仔。吃完晚饭天还没黑,秦寒舒便将从队上拿来的黄瓜苗和辣椒给种上。还有韭菜籽,不过她将小土坡上的地收拾出来了一块,韭菜籽就撒在这,没有占用院坝里的菜地。张抗美正在秦寒舒的菜地旁边翻地,也想种菜,见秦寒舒将韭菜籽撒到土坡上,忙道:“活不了!得撒到地里来精心伺候。”秦寒舒当然知道小土坡的土质不行,但她有自己的打算。“活不了就活不了吧,撒点试试。”秦寒舒道。张抗美嘟囔了一句“浪费种子”,便没再说什么。等到晚上都睡下,秦寒舒便提了一桶空间泉水出来,将菜地和土坡上的韭菜种子都浇灌了一遍。张抗美那块地也没放过。免得她以后真的天天浇粪肥,大热的天,那味儿可受不了就在秦寒舒认真经营着自己的小日子时,她离京前寄给秦飞扬的那封信,也终于到了。小秦知青该不会是三哥的对象吧?南方江城,某陆军部队。秦飞扬这两天很恍惚。无他,只因收到妹妹秦寒舒的来信,得知妹妹下乡插队去了。“上山下乡”运动他当然知道,但没想妹妹会成为其中一员,她不是有叔叔留下的工作吗?秦飞扬暂时没心思在这上面深想,他此刻满脑子都是对秦寒舒的担忧。秦寒舒打小就是被叔叔如珠如宝的捧在手心长大的,即便后来叔叔过世了,也还有婶婶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她怎么能吃得了农活的苦头?秦飞扬脑海里不由交替着几个画面。一会是烈日炎炎下,秦寒舒面朝黄土背朝天干活的模样,汗珠子打在黄土地上摔成两瓣,都不能停下来歇一歇。一会又是秦寒舒在油灯底下啃着窝头和咸菜疙瘩的画面,她忽然抬起头,泪眼涟涟道:“哥,我好苦啊”秦飞扬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心痛得揪成一团。他将信再次展开,翻来覆去地看。忽然,他的视线在秦寒舒信中所书的地址上停住。这个地址,有点眼熟半个小时后,秦飞扬将老战友周维光约到了训练场边。两人蹲着,准备一边说话一边来上一根。秦飞扬殷勤地打火,要给周维光点烟。周维光瞟他一眼,偏头凑了上去,吐出一口烟圈后,才淡淡道:“说吧,什么事。”秦飞扬嬉皮笑脸地道:“不愧是老班长,一眼就看出我有事相求。”周维光比秦飞扬早入伍两年,秦飞扬新兵的时候就是周维光带的,这是“老班长”称呼的由来。后来,周维光也比秦飞扬先提干,现在周维光是正职,秦飞扬还是副职。按照两人的发展势头,秦飞扬估计,周维光以后还会跟他拉大距离。不过他们的私交一直不错,私底下的上下级观念并不重。周维光皱了皱眉,“有事说事。”秦飞扬轻咳一声,正了神色,将秦寒舒插队的事情说了。“我仔细一看她插队的地方,嘿!这不正是老班长您家那地儿么!”“我那妹妹,打小在家连家务都没干过,乍一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怕她不习惯。”“所以啊,就想请老班长您帮个忙,托家里的人照顾照顾我妹妹。”周维光眉眼肃正。“听你这么一说,你这个妹妹很是娇气。我看,让她去农村接受一下贫下中农再教育是好事,你没必要管。”秦飞扬忙道:“接受教育是好事,但咱得讲究个量力而为是不是?她那身子骨啊,打小就跟那林黛玉似的,风一吹就倒!否则我叔叔婶婶也不能那么娇惯她啊。”周维光静静地看着他,明显看穿了他的夸大其词。秦飞扬咧嘴一笑,“答应了啊?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就是您能不能别写信?那么远的距离,等信到了,我妹说不定命都没了半条。干脆您明儿就拍封电报回去吧!”周维光瞪了秦飞扬半晌,一张正气凛然的脸满是鄙夷,“没见过你这么惯妹妹的人。”他也有妹妹,从小就漫山遍野的跑,追鸡撵狗无所不为,身子骨壮得很。依他看,秦飞扬的妹妹就该在农村好好摔打摔打,说不定还能把林黛玉摔打成鲁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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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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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