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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分值多少钱,就是根据队上一年的总收入来算的。好湾村算是富裕村子,好年成时一个工分能换6、7角,年成不好也能换3、4角。只要肯干的,比如牛全根那种,一个人养活六个大儿子,也能用高粱面洋芋将肚子填个六、七分饱,不会成为倒挂户。收完苹果,秦寒舒又往空间种了苹果树。在空间里溜达一番,看看风景,秦寒舒才出去。窑洞门外,老虎正在喵喵叫着。听声音,已经生气了。秦寒舒连忙开了门,老虎嗖地一下窜进来,在窑洞里四处转了转,然后看向秦寒舒。好像是怀疑秦寒舒一个人在里面吃什么好东西秦寒舒摸了摸老虎的猫头,将从空间里带出来的苹果放在地上,老虎见了,立马冲上去,两个前爪抱着苹果就啃!“哟!小老虎还会啃苹果呢!”马朝阳站在门外,惊奇地看着将苹果啃出了肉骨头架势的老虎。马朝阳递给秦寒舒一个碗,里面装的是小鱼干,还有干螃蟹。“这是二蛋带我去河里抓的,我给小老虎做成了小鱼干。”好湾村挨着河,但河里的鱼着实不多,都是些小鱼小虾。所以队上也不管,谁愿意捞就捞。去农场那几天,秦寒舒托了马朝阳帮她喂了几天老虎,谁知道还喂出感情了。从那以后马朝阳就时常给老虎喂吃的,跟它玩。不过老虎对马朝阳并无特殊,跟对别人一样高冷。这会听见马朝阳的声音,也只是随意掀了下眼皮,连啃苹果的动作都没停一下。马朝阳却在那个连连怪叫:“我们家的小老虎也太可爱了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猫咪”“啧啧”秦寒舒摇着头,“它都不理你。”马朝阳无所谓道:“它只是一只小猫咪啊,干嘛要理我?”秦寒舒:“”马朝阳看着老虎将苹果啃完,才扭头跟秦寒舒说起正事。“你之前是不是说过认识一个人,可以给你邮生活物资?”马朝阳指的是倒卖票证的李安国,秦寒舒已经提过。秦寒舒点头道:“是啊,你想要什么?”“你怎么知道我想要东西?”马朝阳嘿嘿笑道:“他能搞来一台收音机么?什么牌子的无所谓,不过我想要袖珍款的,方便些。”马朝阳现在多了一个放羊的活,累是不累,就是太无聊了。每当只能傻愣愣地看着羊吃草时,他就很想要一台收音机,哪怕是听听样板戏也好。身上的钱是够买一台的,不过在这地儿,他搞不到收音机票啊。所以才来找秦寒舒想办法。秦寒舒听完,不由想到自己的空间里还有一台袖珍的半导体。先前卖的那台是从家里搜刮的,剩下的这台是全新的——她临走时大采购,为了将工业券花光,才买了台收音机。本想着乡下无聊,到时候有用处,可来了这么久,她发现日子过得还挺充实,收音机对她来说并没什么用。可要像之前那台那样卖的话,又只能当成二手的卖,觉得有些亏了。既然马朝阳找上门,不如就把那台卖给他好了。“我有一台全新的,原价卖给你,不用票,你要不要?”马朝阳愣了一会,才道:“你咋什么都有?”秦寒舒解释道:“插队前买的,装箱子里带了这上千公里的路,结果发现不想用。”马朝阳立马点头道:“行!我要了!”这样还更好,不用等,立马就有用的了。一边放羊一边听收音机的马朝阳,很快就成了社员口里的“最有钱的知青”。他还单独箍窑洞住!他刚来插队就买了自行车!听说平时也大方,三天两头就炖鸡吃!虽然这个三天两天是夸张了,不过马朝阳的富哥形象算是在社员心中立起来了。在他的高调的衬托下,其实生活更奢侈、真正三天两头就搞肉吃的秦寒舒都不那么显眼了。在秦寒舒收到秦飞扬的信的不久后,周家也收到了周维光的回信。信中详细说明了秦寒舒的身份。周维光战友的妹妹。周长安早猜到了,倒并没多意外。其实赵春苗和周瑞兰也知道大约如此,但还是忍不住再失望一次。赵春苗闷闷不乐道:“你三哥是我们家长得最随性的一个,还说要是能娶个小秦知青这样的,生出的娃就不用担心长相问题了。”“可现在”周瑞兰倒是不赞同这话,“也不能这么说,我三哥长得挺好的,英武不凡,小时候还能把我举起来呢。”“比蹬自行车驮我都得大喘气的二哥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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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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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