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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都窝在家里,知青们也不例外。沉闷、寂寞。后来,男知青都跑到马朝阳的窑洞听收音机,秦寒舒也经常去到张抗美和张瑶的窑洞里,大家一块织毛衣。秦寒舒将离开首都时采购的毛线和那块羊绒料子都拿了出来,准备都做成衣服。张抗美惊叹:“你那个箱子真能装啊,装了这么多东西。”秦寒舒笑笑。张瑶摸了摸羊毛料子,啧啧道:“这个料子摸起好舒服哦,又轻又软,穿在身上应该也很暖和吧。”秦寒舒道:“很暖和的,比起化纤呢子,我更喜欢这种纯羊绒的。”张抗美:“可是化纤呢子更挺括,这个太软了,不好做衣服吧?”秦寒舒:“试试看吧,听说陈关公社的章裁缝手艺很好,解放前在省城老字号学过徒,我打算让她给我做。”张抗美道:“那我们一起去,临走时我后妈塞给了我一块料子,干脆也做成衣服算了,反正放久了也坏了。”张瑶道:“你后妈对你很好啊。”张抗美无所谓道:“我跟她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不长,她无视我,我也无视她,其实谈不上好不好,我来插队她给我准备行李,也是我爷爷吩咐她做的。”张瑶点点头,没再提这个话题。秦寒舒道:“那我们明天就去公社吧,听说找章裁缝做衣服的人多,不定还得排队呢。我想在今年冬天能穿上。”张抗美点头:“行!”大西北的气温已经凉得恨不得将薄袄拿出来穿,南国的江城却还穿着短袖。太阳热辣辣的,秦飞扬取下帽子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才走进楼里。到了周维光办公室门前,还没敲门,门就先从里面开了。公务员小王走了出来,不料秦飞扬站在门口,两人差点撞上。门缝里,传出周维光如洪钟般的吼声,“这也就是被我看见了!要是被团首长看到士兵在站岗的时候打瞌睡,我们整个二营的脸都得被丢尽!”秦飞扬往办公室迈的一只脚默默收了回来。他将小王拉到一边,悄悄问:“怎么回事?”“秦营副。”小王苦着脸道:“三连二班的一个新兵,昨晚站岗打瞌睡被周营逮了个正着,当时他是没怎么着,还特别贴心的帮忙站了会岗,让那个新兵蛋子醒醒神。”小王叹了口气,“可今儿一早就大发雷霆,把三连连长叫来,估计没半个小时训不完。”周维光平常大多时候是正经脸,不过也算不上太严肃,只是在对待训练和军务上很严苛,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错儿。他本又是个黑脸,再发起火来,着实是挺骇人的。虽然他不太会骂人,骂来骂去都是那几句,但架不住声音大气势凶,而且一言不合就罚你负重五公里、十公里的。就连秦飞扬,都不敢在这种时刻凑上去触霉头。秦飞扬拉着小王到一边去,一人一根烟点上,开始数表。果然,挨了33分钟的骂,三连连长才垂头丧气地出来。等到离得周维光办公室远了后,才咬牙切齿地骂那个新兵蛋子,脚步也快了些,应该是赶着回去训自己手底下的班长了秦飞扬又等了会,估摸着周维光的气儿已经散得差不多了,才重新往办公室走去。“叩叩叩。”“进来!”完蛋。听声音,好像还有气儿。但事已至此,秦飞扬也不能转身离开。再说了,这可是为了妹妹。想到妹妹,秦飞扬一咬牙,推开门走了进去。周维光抬起眼皮看是他,问道:“什么事?”秦飞扬顿了一下,才挂起笑脸道:“老班长,听说您的探亲假已经批了?后天就动身回去了?”周维光皱眉:“腆着个大脸做什么?有事就说!”“咳咳咳,”秦飞扬清了清嗓子,“我知道您很多年没回过家了,这次好不容易回去,肯定是要跟家里人好好团聚的,但是嗐!还是我妹妹的事!”“我已经跟您介绍过了,我妹妹啊,打小儿就被我叔叔婶婶给娇惯得不行,在农村待了这么几个月,也不知道过得咋样。”“她信里是说自己不错,但我担心她尽捡好的说,到底如何,您回去后帮我看看,行不?”“啪”的一下,周维光背着手站起身,从桌子后面走出来。秦飞扬看他的脸,心里一个咯噔。完了,哪句话说得不对吗?“我说你们这些城里的娃,一个个都娇生惯养!下个乡咋了?站个岗咋了?搞得跟要了命似得!”胸膛起伏了几下,周维光冷哼一声道:“照我说,都是少练!得狠狠地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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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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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