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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会碰上这样的情况?!这边的廖雨洁和齐刚勇还十分投入,什么都没察觉到,甚至还发出了可疑的声音秦寒舒和周维光则都像个木头一样,傻愣在那。两个都是没见过世面的,被花里胡哨的亲法,给惊呆了。不想娶婆姨,你是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还是秦寒舒先反应过来,拉着周维光跑开。周维光感觉自己的手腕被一只软乎乎的手给握住,本来已经清明了一点的脑子,瞬间又嗡嗡作响。他僵直的双腿机械地跟着秦寒舒的脚步,穿过紫苜宿地的时候,被不知哪里伸出来的杂草藤给绊到了。幸好秦寒舒拽了一把他,才没摔倒在地。周维光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手脚有这么笨拙。直到走出紫苜蓿地,秦寒舒才放开周维光的手,深呼吸一口气,叹道:“太尴尬了。”不光是撞见廖雨洁和齐刚勇亲亲尴尬,更尴尬的是,还是跟周维光一起撞见的。这荒郊野岭的,咋就这么巧碰见他呢。扭头一看周维光,发现他脸色绷着,不过他平常也时时这样,所以算得上面色如常。至少,一点不像她这么慌乱。秦寒舒不由佩服。不愧是军人,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镇定自若,冷静至斯。秦寒舒瞬间也觉得自在了很多,轻咳一声道:“周三哥,那您忙吧,我去那边割草。”说完,就转身朝着另一个方向去了。直到秦寒舒走远很久,周维光才摸了摸被秦寒舒捏过的手腕,一下松懈下来,狠吐一口气。将挽起的袖子放下来,盖住那片灼热的手腕,周维光才抬步往家里去。他以为自己已经恢复正常了,谁料回到家的第一时间,赵春苗就诧异地问他:“走路咋还同手同脚的?”周维光一怔,有吗?赵春苗踮起脚瞅了瞅他的背篓,皱眉道:“你不是给驴割草去了吗?草呢?”周维光蹭了蹭鼻尖的汗珠,“我这就去”“诶诶诶回来!”赵春苗拉住他,“一会就到饭点了,下午再去吧!”赵春苗怀疑地看着儿子,觉得他今天有些不对,但又想不出哪里不对。“我扫驴圈去。”周维光这几天在家都是一刻不停地干活。赵春苗也明白他的心思,无非是觉得这么多年不回家亏欠了父母,做些事也好弥补弥补。赵春苗叹了口气,要真想弥补,就赶紧娶个婆姨生个娃。干那么多活有什么用?劲儿没用对地方啊。想了想,赵春苗跟去了驴圈。“维光啊”听到这种“要跟你说事儿”的语气,周维光就有不好的预感,不过他还是得答应着,“怎么了,妈?”赵春苗一笑,道:“那天你二嫂回来,说要给你介绍个对象,你是咋想的?”虽然赵春梅觉得二儿媳妇介绍的那个,看照片长得不怎么样,但如果周维光有意,也可以见见。周维光老大不小了,她是真想趁着这次探亲把婚事给他解决了,否则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呢。所以啊,只要周维光自个乐意,她是不会提任何意见的。周维光听了,半晌才沉声道:“暂时不想考虑这个。”又是这句说辞。赵春苗心里忽生一个不好的想法。她也顾不得许多了,急急问道:“维光,不想娶婆姨,你是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村里的后生,哪个不是十几岁就开始想婆姨的?有些家条件差的,拖到二十多,人还得埋怨父母呢!但凡是个正常的汉子,到了年纪就没有不想的!周维光脸有些红,好在他黑,看不太出来。“妈,您放心,我”周维光低头,声音小了些,“我正常着呢。”军营里全是大老爷们,私底下的话题肯定少不了带点颜色的,听得多了,不免也想入非非。但想归想,周维光却不愿意为了这档子事,随随便便找个人结婚。领导好几次要给他介绍,都被他给推了。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明明是个农村出身的糙汉子当兵的,就应该按部就班娶婆姨生娃,却还讲究这些个精神上的东西。周维光不打算将这些话说给赵春苗听,当父母的,最大的愿望是抱孙子,不一定能理解他。“那是没看上?”赵春苗叹着气,“你二嫂介绍的女子我也看了照片,是一般”“对了维光,小舒你是见过的,你就没觉得她好?”赵春苗觑着儿子的表情。她给二人制造了见面机会,可是那天晚上压根什么都看不出来。小舒对儿子没反应在意料之中,可儿子也无动于衷,就大大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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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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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