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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自己在摘吗?马朝阳不免重新打量着周维光。难道他之前的猜测错了?那边,秦寒舒已经摘了好多,叫马朝阳过去拿。马朝阳脱下外套,在下面接着,秦寒舒一边摘一边往下面扔。周维光咀嚼的动作慢下来,渐渐有些琢磨过味儿来。他仰头,挑了最大最红的一个苹果,揪了下来。可是一看秦寒舒那已经摘了那么多,也不需要这个苹果了。周维光捏着苹果摩挲了两下,揣进了自己兜里。他刚刚没有多想,就觉得见识过秦寒舒爬树的样子,想着这树对她就是小意思,摘个苹果很简单。周维光挠了挠后脑勺,有些郁卒。打猎队继续前进。接下来的行程,周维光有些心不在焉。他时不时瞟一眼秦寒舒。她是真的跟其他女同志大不一样。勇敢、果断、有劲儿。小的猎物,诸如山鸡野兔这些,大家就装进随身背着的背篓里的。秦寒舒的背篓应该已经有六七十斤了,她却还是面不红,气不喘,甚至还能打枪,打得还那么准。周维光赞许地点点头。马朝阳却走到秦寒舒身边,道:“舒姐,把你背篓里的猎物往我这放一些吧。”秦寒舒道:“没事儿,我能背得动。”马朝阳坚持道:“反正我打枪也少,就给你当后勤吧,你也能腾出更多力气打枪啊。”秦寒舒想了想,点头道:“那好吧。”周维光脑子转了转,也走过来道:“我也可以分担一些。”秦寒舒和马朝阳齐刷刷看向周维光。周维光面上不显,心里顿时紧张起来。怎么了?他的举动哪里不妥吗?秦寒舒道:“不用了周三哥,马朝阳一分担,我这就没多少了。”“哦,”周维光点点头,“一会背不动了,记得告诉我。”秦寒舒点头谢过。周维光转身,搓了一把脸,甩甩脑子,强迫让自己的头脑清醒过来。马朝阳跟林之恒咬耳朵,“你觉不觉得这周维光对舒姐的态度有点奇怪?”林之恒茫然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没觉得。”马朝阳:“好吧,问你也是白问。”打猎队是带了干粮的,到了中午对付一口,下午又得继续。不过天黑了比较危险,下午结束得早,五点钟就回到村子里。周维光回了家,周瑞兰就迎上来问:“今天猎到什么好东西了吗?狐狸有吗?狼呢?”周维光:“只有一头狼。”周瑞兰关心道:“没人受伤吧?小舒姐呢?她是不是特别厉害!”周维光轻笑了声,“是,特别厉害!”赵春苗问:“小舒毕竟是女子,你得好好照顾她。”周维光本想说,打猎队里不分男女,如果需要特殊照顾,那还不如不加入打猎队。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转而点点头。周瑞兰看周维光兜里鼓囊囊的,好奇一摸,“咦?一个苹果!是专门给我带回来的吗?”说着,周瑞兰就一口咬了上去。周维光阻拦的话慢了一步。顿了一下,他还是将咬了一口的苹果从周瑞兰手里夺了回来,硬邦邦道:“不是给你的。”周瑞兰十分惊讶,“那是给谁的?而且、而且我都咬了,你拿回去干什么?”周维光将苹果攥得死紧,“我自己吃的。”周瑞兰看向赵春苗,撒娇道:“妈你看三哥,一个野苹果都舍不得给我吃!”赵春苗自然看出儿子的不对劲,但又想不出这个不对劲源自何处。“行了,你三哥累了一天,让他休息去吧。”周维光回了自己的屋子。他住的这间屋子是新盖的,入伍之前还没有。赵春苗说,这是盖了准备给他娶婆姨用的。周维光打量了一会新房,又看向摆在桌子上的苹果。被周瑞兰咬掉的缺口已经变黄了。周维光静静地怔愣了一会,然后烦躁地耙了耙头发。妈的。他想娶婆姨了!打猎的活动持续了三天。接下来,打猎队又猎了两头野猪,狼群倒是没找到。不过这一番扫荡,让狼群知道怕了,冬天应该也不会轻易进村去抢掠了。打猎活动过后,冬天就要正式来了。礼物——驴杂碎一进入腊月,天上就飘起了点点雪花。好湾村养了二十多头猪,现在也到了出栏的日子,除去一半的任务猪,剩下的都会分给社员。除了杀猪,还要宰羊。宰羊后,同样也要交一半的任务。杀猪宰羊这天,全村的小孩都跑去围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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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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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