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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孩子的妇女跑过来,从小偷身上找到了自己被偷的钱包。然后冲着周维光又是作揖又是感谢,“谢谢你了解放军同志,谢谢”人群中也发出感叹。“难怪身手这么好,这么英勇,原来是解放军啊。”“也只有解放军同志,能这么不顾自身安危,舍己为人了。”周维光有些不自在,“大家过奖了,抓小偷,一件小事而已。”“这可不是过奖!那小偷牛高马大的,还疯疯癫癫,手里拿着刀,我们可是谁都不敢上前。”“是啊,很危险的。”说着,人群自发地鼓起掌来。将周维光团团围在中间,他的手下还押着那个小偷。这场面,看着颇有一点打了胜仗的战士,在接受人民嘉奖的感觉。秦寒舒也跟着鼓起掌来,一下两下,渐渐热烈。周维光自然不是为了她受到危险,才站出来制伏小偷的,他早就在看机会了。在人民群众有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这是一个军人的职责。任何一个,哪怕是原本很平凡的人,一旦身披了这样的职责,都会变得熠熠闪光起来。秦寒舒忽然对周维光的事情感兴趣起来。他参军九年,肯定有很多故事可以讲。他什么都受得了!很快,公安来将小偷带走了。这场电影要重新放映。不过秦寒舒拉着周维光回去了,没有再看。周维光还不太情愿的样子,“还没看完呢。”他看了看手表,“兰花那边也还早着。”秦寒舒:“电影就那么好看?我们在街边走走,说说话不行?”周维光一愣,然后道:“行!”今天的天气很暖和,秦寒舒穿着一件果绿色的毛衣,外面套着一件棉外套。高领的毛衣延伸到了下巴处,在果绿色的映衬下,一张小脸更显白皙透亮。秦寒舒的头发也已经长到了齐腰处,被她编成了一股大辫子,垂在胸前。周维光的视线从她的亮白脸庞到乌黑的大辫子,来回好几趟,好半晌都没舍得挪开眼睛。秦寒舒自然是注意到了这样的眼神,心里莫名有些羞意。可她随即想到,自己好歹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不该被多看两眼就给羞住了。于是她挺了挺胸膛,竭力表现得落落大方,神情坦荡。“周三哥,反正也无聊,你跟我讲讲你参军的事呗?”周维光茫然片刻,问:“你想听什么?”秦寒舒想了想,“比如辛不辛苦?又或者有没有什么趣事?哦对了!我听赵大妈说你立过好多功劳呢!”“辛苦自然是有的,不过还好,能克服。至于趣事,我还真想起来了一件好笑的事。”周维光清了清嗓子。“新兵连的时候,睡在我隔壁床的一个兵叫大头的,有一天晚上他尿急,可又犯懒不想起来上厕所,刚好他床头那边靠墙放着一个扫把,他就顺手抄起扫把,将扫把杆给弄了下来。”“那扫把杆中间是空心的,他就顺利地利用扫把杆将尿排到了下铺。”说着,周维光自己都笑了。“下铺的人正口渴梦见自己喝水呢,谁知现实中真的天降甘霖,他张着个大嘴接得欢实。”秦寒舒也跟着笑了,“当时这一幕是谁看见的?”“我。”周维光指了指自己,“大头折腾扫把的时候我就醒了。”周维光想起当时的情景,就憋不住想笑。秦寒舒默默地瞥了他一眼。当时他也是这样憋着笑眼睁睁看着人家被天降甘霖吧?还挺蔫儿坏的。笑起来的周维光,跟赵春苗一样,脸颊有个大酒窝。只是他平常不怎么笑,所以不引人注意。周维光并不擅长制造话题,等到回答完秦寒舒所提的问题,他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俩人渐渐停止了说话,脚步也愈发慢。路旁的行道树的枯叶打着旋儿地掉下来,落在地上。时间的流动好像都慢了下来。如果不是周瑞兰突然出现,空气可能会慢到静止。周瑞兰从后面小跑着过了来,杨光宇也跟着的。到了近前,周瑞兰微微喘气道:“三哥,你自己看看时间!说好了到剧院门口接我的,我等了半个小时还没见你们来,就只好来找你们了。”好在县城也不大,知道周维光和秦寒舒肯定也是在附近等着她,没多久还真找着两人了。秦寒舒看了眼时间,“哎唷”一声,“真是,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周维光有点不高兴,“你多等会怎么了?反正天色还那么早。”还非得找来!杨光宇忙附和道:“三哥说得也对啊,反正天色还早,不如去我家吃了晚饭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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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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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