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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寒舒以自己儿子在京城读书,需要回家来住为由,收回了房子。租客虽然很不舍很不愿,但是也没办法,人家不租了总不能占着不走。不过,秦寒舒给了他们半年时间搬家,租客又开始对秦寒舒感恩戴德起来。租客里的女主人是个四十来岁的妇女,她对秦寒舒道:“前些年有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来过,说这是她家,让我们搬出去,被我给赶走了。”妇女这话,说得有些犹豫。那个女人虽然有点疯癫,但有街坊邻居看见认出来了,说她是秦家房东的亲妈,改嫁了的,看样子是过得不好想回来。当时她怕人家亲妈回来住,就不租给她房子了,所以装作不知道,把那个女人当成疯子盲流给赶走了。提心吊胆了一阵子,发现那个女人没再找来,才逐渐安心。这会见到秦寒舒,觉得还是应该把那事说一声,反正她一口咬定不认识那个女人就完了。秦寒舒听了,又问了些细节,猜测是杨爱贞。她心里什么感觉都没有。知道杨爱贞这辈子过得不好,她连报复的快感都没有,跟对胡家人的情感不一样。杨爱贞现在对她来说,就像个陌生人一样,没有仇恨,但也生不出怜悯。以前她还会幻想,或许她不是杨爱贞亲生的,否则,母亲对孩子怎么会一点爱都没有呢?可后来她与现实和解了。世间任何事物,大抵都要讲求个缘分。秦寒舒看出房客的心虚,没有拆穿她。“没关系,可能是无家可归的盲流吧。”房客见秦寒舒没追究,放了心。最近几年,杨爱贞越来越多的想起秦寒舒了。秦寒舒,她唯一的亲生女儿,为什么跟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怎么都联系不上呢?杨爱贞想不明白,最后只能将原因归结于,秦寒舒是个白眼儿狼,不想认她这个妈。至于为什么不想认,她也下意识不愿意去多想总之,秦寒舒就是没良心!连自己亲妈的死活都不管!“杨爱贞!”胡老太太一阵风似的从外面跑进来,揪着杨爱贞的耳朵就骂:“造纸厂那边说你三天没过去上班了,那你这几天早出晚归的是干嘛呢?是不是又琢磨着逃跑?!贱蹄子!是我太久没收拾你又皮痒了吧!”说着,胡老太就抄起一旁的扫把,往杨爱贞身上招呼。杨爱贞缩着身子,默默受着。不反抗,胡老太打一会就消停了。果然,胡老太打累了,就把扫把一扔,让她做饭去。胡老太也老了,没力气对杨爱贞动手,更没那么多精力再看着她。三年前,杨爱贞就跑回过城里,回到了自己曾经的家。但是,家里的房子被人占了。杨爱贞觉得恐慌,在那大喊大叫要把人赶走,但是人家人多势众,街坊邻居也只是看热闹不帮她,最后被赶走的倒成了她。听说,那房子是被租出去的。可是杨爱贞找不到秦寒舒,也找不到秦飞扬,凭她自己,根本没力量跟人争房子。没办法,杨爱贞只能回到胡家。胡老太见她去而复返,还冷嘲热讽了一番,之后便也不再管她的去向了,反正也看出来杨爱贞是个没用的东西,一个人根本活不下去,唯一的女儿不会管她。而且杨爱贞现在年纪也大了,改嫁也嫁不出去,只能老老实实在胡家待着,好歹有片瓦遮身,家里还有胡兵兵这个壮劳力守着,不会被人欺负。胡老太将杨爱贞看得很透,她的确是这样想的。哪怕胡老太对她非打即骂,还让她去村里私人开的造纸厂干活赚钱,她都没想过走出去独立生存。杨爱贞正做着饭,外面传来了一阵吵嚷声。过了会,便是胡老太的哭天抹地。“老天爷啊,这是哪个天杀的狗东西把我孙儿打了!”“兵兵,兵兵啊,你快睁开眼看看奶奶。”“乖孙,你还活着没??”听到胡兵兵出事,杨爱贞也连忙跑出去看情况。胡兵兵是被人抬回来的,看起来奄奄一息,不过没死,双腿断了。打他的人正是造纸厂老板的儿子,远近闻名的暴发户。胡兵兵脾气暴躁,得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不过他脑子有问题,村里一般的人都宁愿绕着他走,也不愿意惹他。这么多年才被人打断腿,已经算幸运了。胡老太哭着嚷着去替胡兵兵要回公道,最后也只得了一千块钱的赔偿。一千块钱买胡兵兵的两条腿,实在是不多,但胡老太识时务,怕再闹下去,连一千块都没有。前些年她还有钱的时候,给胡兵兵娶了门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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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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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