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生生懵了一下,随后更加用力地咬住。周恕不想带上她,那她就更不能松口了。周恕嗤笑一声:“你和我一样,都是被主人抛弃不要的宠物,凭什么要我养你?”宋生生在担忧之余还有一丝庆幸,还好她现在是一条狗。男主是个疯子,她都被杀了,他还认为他被抛弃了。如果她以原本的身体回来……“嗷你个疯子……”宋生生猛地顿住。她是不是说话了?怎么回事?“周恕?”周恕眯起眼睛,声音冷厉:“你在骂我?”宋生生松开嘴,仰起小脑袋:“我不该骂你吗?我家主人都被杀死了,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在想你被抛弃了,你在意主人吗?不想着报仇,只顾自怜自艾。”宋生生说着说着把自己给说生气了。男主他除了崩剧情还能干嘛。她辛辛苦苦走剧情,男主一个念头就把剧情给崩了。听了小东西的话,周恕脸上的怒意诡异的渐渐消失,最后居然出现了一丝怜悯。他弯下腰,捏着宋生生的后颈,把她提起来:“蠢东西,看在你还有用的份上,我会带着你。”不过是一口饭的事,带回去,或许能逼生生回来。宋生生刚生的气顿时消了,她抬脚在空中蹬了几下,催促道:“那还等什么,快走啊。”周恕面无表情的甩了甩手里的小东西,把它甩得晕头转向,眼睛都闭了好一会儿,才勾起唇满意地拎着它离开。可怜宋生生,被甩得想吐都没有东西可吐,想反抗又没有力气反抗。好在最后是跟上周恕了。周恕速度极快,宋生生被扔在地上的时候,头还晕乎乎的。“从今往后,这里就是你住的地方。”周恕嗓音冷厉,此时正嫌恶的用手帕擦拭着捏着小狗子后颈的两根手指。宋生生稳住身体,定睛一看,周恕手里拿的手帕,好像是她的。然而周恕扔下它,擦完手以后,又把手帕塞回了怀里。“周恕,你那么嫌弃我,这沾上我气味的手帕你还收着干嘛?”说完,宋生生娇羞的扭了两下身子,声音娇滴滴的:“你不会是暗恋我,不好意思说吧。”宋生生说完,自己差点忍不住恶寒的抖两下。为了任务,她拼了。她要恶心死周恕,让他留着手帕就恶心。让他不得不把手帕扔了,然后她就可以捡走。仙侠文里的白月光炮灰(20)周恕忍着想要一个指头摁死它的冲动,微笑:“我不会喜欢一条狗。”“老实在这里待着,没事不要找我。”说完他转身离开。宋生生小声嘀咕:“狗怎么了,我还没嫌弃你是蛇呢。”当作没有听到周恕的话,宋生生正要跟上去死缠烂打。可身上突然上升的温度阻挡了她的动作。几秒钟以后,一个精致漂亮的少女出现。宋生生低头,懵懵地看到自己的手和脚。她怎么变成人了?她不会又变成原来的模样了吧。如果真的还是原本的模样,那她就惨了。周恕不会放过她的。宋生生焦虑起来,她下意识就要找镜子。几步走到铜镜前,宋生生悲催的发现,她现在与原本一模一样。完了,被周恕发现了,她就完了。好在,很快,宋生生就变回了小狗。经过这一番折腾,外面天已经黑了。宋生生又饿又累,想吃饭找不到,想睡觉又饿的睡不着。月黑风高,一只小狗爪子从门缝里伸出来。接着是狗脑袋。“咕噜噜!”宋生生闻着烤鸡的香味,肚子忍不住叫起来。可恶的周恕,居然想饿死她。宋生生循着味道,七拐八拐来到一个关着门的屋子前。宋生生用脑袋顶开一条缝,往里看。里面阴森森的,巨大的冰棺在屋子的正中间,冰棺旁边放着一盘糕点,一只烤鸡,一盘水果。宋生生眼睛发亮,都是她爱吃的。她颠颠的跑进去,看到冰棺里自己的尸体,顿时目瞪口呆。周恕这是要干嘛?要鞭尸吗?就算她是抛弃他了,也不至于啊。宋生生瑟瑟发抖,她绝对不能让周恕发现她还活着。绝对不能!她靠近鸡腿,小心翼翼地吃了一大口。吃点烤鸡而已,不会被发现的。宋生生吃掉了烤鸡下面的一半,吃完以后,欲盖弥彰地把烤鸡摆成还没吃过的样子。不会被发现的。吃饱喝足以后,宋生生满意的在外面溜达。顺便靠着她的鼻子找到了周恕的住处。她偷摸溜了进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