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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他们是哪个村的?看着很会打猎的样子。”“哦!他们是刘家庄的,离咱们村也不算远。”“村里好几户人家跟他们有姻亲关系。”堂叔又补充了一句。“超超,刘家庄的人都很凶的,在外面千万别得罪他们。”阮小菊凑过来小声的说。“这么凶的吗?”“我看过他们打架。”阮小菊缩缩脖子。“去年赶大集,他们争摆摊的地方。”“那可真是要小心点才行。”刘家庄被阮超暗地里圈了起来。“年前会有大集,我家打算去换东西,你去不去?”“当然要去!你到时候来喊我。”“我们半夜就要出门,你起得来吗?”“……有必要那么早吗?”“不早点过去,会占不到好位置。”“那好吧!你不用过来喊我了。”冬天,我选择被窝。“超超,你这样是换不到好东西的。”阮小菊对于小姐妹的懒惰是真的痛心疾首。“天寒地冻,我选择爱自己。”“超超,一起去啦!”小菊不肯放弃。听着几个小姑娘叽叽喳喳,队员的心情也轻松起来。“还是个孩子。”大队长微笑。“那可是一棒槌打碎野猪头的孩子。”“……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不满?”“怎么会?咱们可是一起撒过尿的好兄弟。”这次队里有几位叔伯是会打猎的,阮超就没有强出头。不过围捕猎物的时候,她的一棒爆头,实在让人惊叹。“超超要是个男孩多好!”村里的小子没一个比得上她的。“人家现在也不差啊!我要是能有这么一个女儿,梦中都能笑醒。”傻子,女儿总会嫁人。但这是得罪人的话,那人就不说了。人多有点不好,想干点什么都不方便。虽然已经有一半人留在半山,但是阮超此刻已经不想再在山上耗了。悄悄地用了一瓶营养液,上辈子她就发现这东西很受动物的喜欢。“叔爷爷,我跑的快,由我去引野猪过来。”这次他们挖了一条深沟当陷阱,就想干票大的。“不行!太危险了。”但是阮超不听他的,很快就没了踪影。“叔爷爷,阮超可是很厉害的,上次也是自己打了一头野猪。”没有人比她更合适了。“你们很得意是吧?!个个人高马大的,还没一个小姑娘有能耐,丢死人了。”老人家表示很嫌弃。小年轻这会确实很难为情,但那可是野猪!他们会害怕也是正常的,决定集体装傻,表示听不懂。他们上山前,老娘可是再三交代,遇到危险要马上躲开,身体要紧。阮超此时匍匐在草丛里,呼吸放轻再放轻,她终于碰到鹿群了!领头的雄鹿很警惕,让她不敢轻举妄动,她在计算如何才是收获最多。雄鹿忽然倒地,鹿群惊恐四处逃窜,跟预期的差不多,收获了十匹成年大野鹿。阮超很满意,一挥手就全部收进了空间,这个是不打算跟村里人分享的。“叔爷爷,阮超怎么还没回来?”“你以为野猪是那么好找的啊?”叔爷爷对他的这个问题,也是很无语。“傻小子,如果野猪离咱们是这么近的话,估计现在大家都没机会说话了。”而且还怕会有不小心丢命的人。“嘘!”叔爷爷隐约见到奔跑的声音,赶紧让大家躲好。按照他的经验来看,阮超引来的野猪数目可不少。大家随着越来越响的奔腾声,心情也越来越激动。胆小的几个,感觉心脏快从口腔里蹦出来了,他们是不想来的,但参加的人会多分肉,只能硬着头皮来。不知道是营养液的威力大,还是野猪现在觅食困难了,所以为了点吃的,都显得特别凶狠。它们不管不顾的跟着阮超跑,最后十几头野猪齐齐掉坑里。村民怕它们爬起来,赶紧过来补刀,阮超又成了主力军。“这猪血可惜了。”“那下次由你带桶来。”“滚!”“今年啊!真是好!”他可以送点肉给岳父,倍有面子。“是太好了!要感谢超超。”“这是大家的功劳。”场面话可难不住阮超,毕竟她是星际未来的公务员。叔爷爷心里又是婉惜阮超不是男孩,不然长大了当村干部多好啊!他看她就是个有前途的,难为阮老二把她藏的这么久。老阮家实在太没福气,不仅不识宝,还愚蠢的得罪了阮超,他们以后的日子别想会有好的。他们回到村庄,直接忙活到天亮,这次阮超直接分了小半扇野猪肉。阮小菊家也分了一刀肉,小姑娘高兴的飙泪,她家好久都没吃肉了,希望打猎能多来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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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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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