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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那天在排练室跳舞时,在品纪这打点完关系准备回去的庄烽路过看见了,不然不知多久才能被发现。陆训风长的不差,是那种大部分人看了都比较喜欢的长相,就是看起来有些不爱说话。“庄叔挑的人,我自然信任。”江朔笙合上资料,对着庄烽说,“不过还得麻烦庄叔多跑几趟,您不是准备组团吗?可以趁此机会多跑跑,至于陆训风……”江朔笙看了看陆训风,询问:“有地方住吗?”陆训风摇了摇头,没有说话。“看着还行,多说说话。”江朔笙不愿意在让他说话这个点上花太多时间,便说起了要做的事,“没地方住就先住公司的宿舍,你自己先一个人,等找到你的队友再一起住。公司晚点给你发张卡,没钱就用着先,以后赚回来。”陆训风这次开口了:“谢……谢谢。”“声音还可以,还是按之前说的一样,多说说话,行了,没什么别的了,你先去收拾东西吧。”待陆训风走后,江朔笙转头就找起了庄烽,“庄叔,还得多麻烦你了。”庄烽摇了摇头:“哪的话,你庄叔就是为了公司,你交代的事,我今早办好,先走了啊小朔笙,到时候一起喝酒!”江朔笙跟庄烽到过别,才轮到最后的沈离:“狗什么时候还给我?”“e,恐怕这段时间不行。”沈离戳着手,“你这段时间太吓人了,那狗就是安慰我受伤的心灵的工具,不可以在我的心伤没被治愈前还回去。”“废话,谁不是。”江朔笙立刻回答,“过了这段时间谁还管的上狗。”沈离思考了一下江朔笙这话的意思,随后了然:“哦——怪不得我们江总这段时间要狗的陪伴啊,啧啧啧,真是个肤浅的女人。”结果就遭受了江朔笙的一记手刀并顺带着任务:“别在这跟我贫嘴,去处理陆训风的事情,前两天看到公司有个人还不错,打听过了,叫严树,找个时间你也去办一下,让庄烽那再找个人就够了。”沈离摸了摸自己被劈了的头,含着泪去办事了。庄烽和沈离的效率很快,没过几天就把人找齐了,甚至已经安排好了相关事宜。庄烽将三个高瘦的少年带到自己面前时,江朔笙盯着他们看了很久。“你们相处的怎么样?”江朔笙随意的问了一句,“没问题就排练吧,过段时间安排你们出道。”严树旁边站着的男生个子最高,长的看上去很温柔,说出了自己的所想:“问题没多少,就是陆哥不太爱讲话,我怕……”“他不太爱讲话就让他。”江朔笙打断了这个男生的话,“你叫什么名字?”男生回答道:“苏渝。”“特长是唱歌的话,你先担任一下主唱吧,队长你们自己选,选完跟庄总或者沈总说一声。”江朔笙朝他们笑了笑,“当然,找我也可以前提是我有空。”见三人点头,江朔笙便准备离开:“好了,就这样办吧,庄总会跟你们说任务的。”说完就当起了甩手掌柜,咻的一下不见了人影。庄烽早已习惯江朔笙的性格,带着三人往排练室走:“跟我来。”让江朔笙想不到的是,没过几天,之前为了方便加的好友有了消息。陆训风发来了一段自拍视频。江朔笙有些意外,点进去看了看。视频里陆训风盯着摄像头,手上拿着一把吉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弹奏。前奏弹完,少年开口唱出了歌词,开始有些不习惯,但随着往后,他进入了状态,全然忘记还有一个摄像头对着自己,脸上带着一丝微笑弹唱。看完这段视频,江朔笙给陆训风发去一个点赞的表情,便说起正事。江朔笙:不错,发到微博不介意吧?陆训风过了许久才回了一个“嗯”,经过本人同意的江朔笙便毫无顾忌的打开了微博,用还没发给陆训风的账号发出了这条弹唱视频。文案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弹唱。发出去后,江朔笙便交代别人宣传一下,随后就将微博退回了自己的号。顺手转发一下的江朔笙发出了几个月以来第一次微博:小朋友再接再厉底下附带着视频链接,觉得没什么可以干的了的江朔笙便关了手机,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没多久,沈离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接通电话的江朔笙正准备说话就被沈离打断了:“江总,你知道吗,你那随手一转发,手头下的艺人都带着一种“老总都转了我不能不转”的心态转发微博,一条微博,陆训风粉丝蹭蹭蹭往上涨。”真的是顺手转发的江朔笙这下懵了:“什么玩意?你哄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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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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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