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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个!”丁萱手里突然多出一根竹条,还邪恶地晃了晃。“娘,我不要吃竹笋炒肉,不吃不吃!”老大向自强吓得捂着自己的屁股。老二向自立也紧跟哥哥身后,嘴里喊着不要不要。他们是双胞胎,今年5岁,平时也经常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特别是被亲爹耳提面命,知道丁萱现在怀孕不方便,两人更是长大了许多。不过一会儿,兄弟洗手洗脸,洗得干干净净,跑到丁萱面前伸出手。“娘,干净了!香香的!”四只小手伸到丁萱面前让她检查。“真棒——”丁萱手里变出两颗大白兔,塞他们嘴里。“娘,甜!”“娘,糖好吃!”“以后表现好,就有糖吃。你们已经是大孩子了,是要当哥哥的人,得当个好榜样才行。”丁萱笑眯眯地摸了摸他们的头发,又拉着两个孩子的小手,放在自己隆起的肚子上。“自强,自立,你们会照顾好妹妹的,对吧?”“娘,我是好哥哥!”“娘,我也是!我也是!我要照顾妹妹!”丁萱没让孩子们闲着,拉着他们去了旅长家,找到了旅长的妻子梅大姐。“梅大姐,我想打听一下,孩子们上学的事情。”丁萱保持原主的人设,低着头,声音小小的。梅大姐是妇女主任,军属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她。之前她也曾经过来向家家访过,提到孩子可以送去上幼儿园。可是原主因为在老家被婆婆和妯娌欺负,性子很弱。加上孩子们当时也胆子小,非常认生,不肯去,没多久原主又怀孕,这事儿就耽搁了下来。丁萱既然来了,不会让两个孩子天天放羊似的当野孩子,该干嘛得干嘛。“大妹子,你可是想明白了!”“孩子们不能关在家里,得让他们去上幼儿园,上小学。”梅大姐一拍腿,就把这事儿接了过去,很快就安排他们去了部队幼儿园。“谢谢你啊,梅大姐。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等孩子上了幼儿园,丁萱登门感谢。向奇胜的津贴和票一部分要寄回老家给家里老人,剩下的还要养老婆孩子,没有什么多余。丁萱也不可能拿出不合时宜的东西来,会引来麻烦。她送给梅大姐一个手工做的棉布小肚兜。“我听说你家孙孙刚出生不久,小孩子容易着凉,夏天穿个小肚兜护着肚子,会好一些。”“哎呀,妹子,这上面的荷花是你绣的?”梅大姐拿着肚兜翻来覆去地看。只觉得肚兜上的刺绣太过精美,有些不好意思收。“是的,我娘教我的,大姐不嫌弃就好。”丁萱红着脸,微微低着头。“不嫌弃不嫌弃!这么好的针线活我从来没见过。向副营长真是娶了个能干媳妇儿!”“你快生了,身子重,别做这种繁琐的手工,会伤着眼睛的。”梅大姐想起向奇胜老家的情况。再看丁萱这么瘦弱,显得肚子格外大,她转身回屋拿了一个麦乳精回来。“拿回去好好补一补,把身子养好。”丁萱拒绝再三无果,没办法只好拿了回来。当天晚上,两小只喝到了甜甜的麦乳精,一个个舔着嘴,笑眯了眼。虽然他们住着独家的院子,可左右都有人,煮点儿肉煎个蛋都会被人闻到。向家情况别人都知道,丁萱也不能把空间的东西拿出来。幸好有梅大姐给的麦乳精,喝完后,她又拿出了自己的存货,给孩子们加营养。这样哪怕日后向自强和向自立说漏嘴,说喝了麦乳精,其他人也不会怀疑什么。自从上了幼儿园,两个孩子从最开始的抵触,渐渐变成了喜欢幼儿园,喜欢和小朋友们玩。等向奇胜回来,孩子们已经会唱儿歌,能写自己的名字了。“这还是我的儿子么?”向奇胜晕晕乎乎的,算了下时间,他也才离家一个半个月而已。“这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丁萱这番话,也叫向奇胜惊讶。自己老婆是农村姑娘,没什么文化,如今也能说出这样的句子来了?“我报了扫盲班,如今正在学习呢!我要给孩子们当好榜样!”丁萱晃了晃手里的字典,“你的字典现在是我的了,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我支持你。”向奇胜自然是双手赞成妻子学习的。以前她胆子有些小,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如今既然丁萱有了主观能动性,愿意进步,他不但不会拖后腿,还要支持她鼓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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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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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