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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出了罪犯,在城中村的口碑越来越差。老二和老三念不下去书,偷了家里的钱出去闯荡,因为识人不清被拐到黑矿场,再也没有回来。孙妻整日抱怨孙德华,骂他是个祸害,拖累了一家人。天天被病痛折磨,又被妻子咒骂,孙德华越来越抑郁。儿子没出息,老大坐牢,老二老三跑了,家里搞的一团糟,孙德华越发觉得活着没意思。自己这么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活着,简直是家里人的拖累。于是在孙妻出门打零工的下午,孙德华点了煤炉子关上门窗,一氧化碳中毒去世。临死前,他想起了前世。“都是报应,都是报应啊……”丁萱高中毕业,考上了重点大学。丁爸丁妈这几年攒了不少钱,两人大手一挥,在丁萱大学所在的城市给她买了房子。“女孩儿还是要自己有房子才有底气!”“对,你妈说的没错。”丁爸丁妈相视一笑。他们恩爱了一辈子,也叫丁萱吃了一辈子狗粮。说好殉情,你怎么没死上世纪七十年代。原主是下源村大队长家的小女儿,人长得水灵还勤快,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能干姑娘。县里组织村民修水库,原主报名参加。在这里,她认识了上源村的沈志义。两个年轻人在劳动中互帮互助,心生好感。修河道结束后,他们告诉家里处对象的事情,没想到双方家庭都不同意,特别是原主家。两人不明白原因,坚持要在一起,遭到了家人坚决反对。原来十多年前,下源村和上源村遇到干旱,两边因为抢水发生严重的冲突。原主的小叔死在抢水中,伤他的人是沈志义的二伯。沈家二伯被抓判刑,两家也因此结下死仇。两个年轻人没有办法跟家里抗争,就约定一同赴死。他们选了当初相遇的水库作为殉情的地点。可是临近跳水,沈志义后悔了。他想到家中父母,想到自己还这么年轻,不愿意死。沈志义原本就会游泳,脚上绑着的石头是活绳。跳下水后他挣脱开,游了上来,只有原主一人死在水库里。后来沈志义放下了原主,喜欢上了女知青,两人参加高考离开了大山。只有原主的家人一辈子都在怀念她。……“修水库这么累,你一个姑娘报名做什么?”“日头这么大,连个遮阴的地方都没有。过不了两天,你就会晒成了黑皮猴。”下源村丁家,大队长得知小女儿想报名修水库,顿时一阵头大。他这个闺女从小贴心懂事,就是人太实诚,是个实心眼。人家去水库上还会找机会偷奸耍滑躲懒,她去了肯定会实打实的干活。虽然勤劳是美德,这种品质很好,可她只是个17岁的姑娘。小姑娘体力劳力原本就比不上男人,这么死命干活,累坏身子咋办?!“爸,我听你的,我不去了。”丁萱拿着蒲扇,给丁爸扇风。“我这不是因为你是大队长,想给你争光,免得别人说大队长偏袒家里么!”“我行得端走得正,我还怕别人挑刺?”丁爸见丁萱听劝,这才松了口气。他和妻子生了三个儿子,四十出头才得了这么个姑娘,自然会偏爱一些。“你二哥带信,说你二嫂怀上了。明天你在家拿点儿蛋和新米,送到县里去。”丁二哥在木材厂当雕花工,二嫂也是城里姑娘。现在大家伙儿条件都不太好,买什么都要票,在哪儿日子都不好过。不过,丁家不是苛刻媳妇的人家。既然怀了孩子,总得让孕妇多吃一些有营养的东西,这样对母亲和孩子都好。丁萱三个哥哥对她这个小妹都相当疼爱,嫂子们人也好。给二嫂送东西丁萱没意见,她脆生生地答应下来。“爸,我听说城里有黑市,黑市上能买到肉和粮食。”丁萱小声蛐蛐,还挤了挤眼睛,结果丁爸像被针扎了屁股一样,跳了起来。“你听谁说的?你想都别想,不许去!”丁爸没想到原本最老实的女儿会有这样的野心,这难道是人不可貌相?黑市那是能去的吗?被抓到可就麻烦了!怕丁萱犯傻,他又耳提面命,嘱咐了许多,只等丁萱耳朵都生茧子了,才停下来。“知道了知道了,我也就是听别人说了这么一嘴。”丁萱拿了草帽戴头上,在门背后找到丁爸的钓鱼竿。“你干什么去?”“钓鱼,给家里加个菜!”丁萱头也没回,小跑着走了。“这孩子,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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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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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