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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爷爷辩解道。“萱萱,爷爷给你买了好多吃的玩的,你不记得了吗?爷爷才是真心疼爱你的人!”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开始相互揭短,就连旁边的胡瞎子也没有逃过。丁萱可不会发善心,她诅咒他们每天遭遇各种科学实验。即便小白鼠肉体死了,这5个人也会不断地在其他小白鼠身上重生,直到灵魂被痛苦磨灭。“你是魔鬼,你不得好死!”诅咒声不断从丁萱身后传来,不过是失败者的无能狂怒。作为一个有钱的小富婆,丁萱可是要长命百岁呢!听说我是金丝雀原主小时候被遗弃,是捡垃圾的丁老头收养了他。原主懂事听话,学习成绩也非常好。丁老头十分疼爱她,辛辛苦苦供原主念书。高中毕业,原主考上了心仪的大学。大三时,丁老头被查出癌症晚期,一病不起。原主就算一个人打十份工,也挣不到几十万的治疗费。就在这时谢鸿飞出现了,他是富二代,自己也是个总裁。谢鸿飞提出给丁老头治病,条件是让原主给他当五年的金丝雀。原主见爷爷病危,不得不答应谢鸿飞。从那以后,她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只能按照谢鸿飞的要求来。她就像个被操控的玩偶,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也不能有自己的朋友。时间久了,原主得了严重的心理疾病。三年后,谢鸿飞的初恋从国外回来,原主这才知道自己是个替身。初恋见到原主,十分生气。为了讨初恋开心,谢鸿飞停了丁老头的医药费,还把原主赶出去。丁老头得知孙女为救自己成了有钱人的玩物,认为是他拖累了孩子,跳楼自杀。原主在爷爷去世后,变得疯疯癫癫,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死。……丁萱穿来,正好是高三毕业的暑假,已经拿到了科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丁爷爷调养身体。丁爷爷已经72岁,这么多年一直辛苦劳累,身体状况很糟糕。不过,这些对于丁萱而言都是小问题。之后她又去了一趟古玩店,捡漏了一幅画,转手卖了188万。“爷爷,咱们现在有钱了,以后您再也不用那么辛苦了!”丁萱把银行卡里的钱展示给丁爷爷看。丁老头擦了擦眼睛,一遍又一遍地数着后面的零。确定这一切都是真的,老人双眼湿润,激动地拍了拍丁萱的手。“小萱,钱你拿着,好好念书!”丁萱没听他的,而是把两人租的房子退掉,带着丁老头来到省会。爷爷年纪大,丁萱不放心。她在学校周围租了一个带院子的一楼,打算让丁爷爷跟着自己。看到干干净净,采光通透的两室一厅,丁老头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最满意的是这个小院子,可以种点儿小葱小菜。这里离大学近,孩子回家能吃口热乎的。丁萱知道丁爷爷的病是累出来的,现在她有了钱,自然不舍得老人操劳。等傀儡保姆安排上,照顾丁老头的三餐起居,她就能腾出手来报仇了。丁萱回忆了一遍原主的人生经历,发现她4岁之前的记忆十分模糊,只有几个画面。直觉告诉丁萱,这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果不其然,看完从系统那儿找来的原主丢失的记忆,证明了丁萱的猜测。她是被人刻意遗弃的!难怪谢鸿飞的初恋辛明薇见到原主后,眼里除了惊讶,更多是惊慌和害怕。原来里面还藏着天大的秘密!很快,丁萱查到了想要的信息。众人都以为辛明薇是兴旺食品公司董事长辛大军的千金。原来她只是辛大军的侄女,是他大哥辛大友的女儿。辛大军和妻子苗春雨从街边小摊做起。两人很勤奋,脑瓜子也好使,又抓住了机会。后来开连锁店、建食品厂、成立兴旺食品公司,最后发展成了现在的规模。这对夫妻算得上是白手起家的典范。不过,二人也不是没有遗憾。他们的女儿4岁时失踪,之后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寻找孩子,始终没找到。看到弟弟和弟媳那么难过自责,辛大友把自己的女儿送到了他们家。有辛明薇的陪伴,他们渐渐从失去女儿的痛苦中恢复。两人对侄女十分疼爱,久而久之,外面的人也以为辛明薇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其实,原主才是辛大军和苗春雨的亲闺女。她也不是被人贩子拐走的,而是被她的亲大伯故意扔掉了。从系统手里敲诈出事发时的监控,丁萱编辑了一下,分别发到辛大军和苗春雨的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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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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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