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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村外有很多海岛,其中有两个岛上就驻扎着军队。渔村对面就是湾岛,位置极为重要,这一片算是东海守备区的重要部分。年代感林彩蝶心里想着,嘴上下意识的就维护起解放军同志了。“这也不怪解放军啊,人命关天的时候哪还在意细节,李庆林要是敢咋呼,看我不骂他,嫌弃我,我还看不上他呢。”林彩凤听老三这么说,立时就转过了头:“你不是真看上那解放军了吧,也对,你就是个看脸的,我就说你当初相亲时,这个不愿意,那个不合适的。”忽然,似乎是明白什么一样,林彩凤接着说道:“对了,你不会是看到解放军长得好,故意掉海里让人家救你的吧?”林彩蝶翻个白眼:“我至于吗,再把命搭上,我本来都打算和李庆林好好过日子了,可是这事一出,你看他家,李庆林也没关心过我吧。哼哼,现在就这样,我要是嫁过去,那还有好?”林彩凤:“可是那解放军就是路过的,人家和你萍水相逢,咋的,你还要找过去赖上人家?”林彩蝶:“没有,我就是不想再嫁李庆林了,至于以后找谁,看眼缘吧。”林彩蝶对于李庆林可是知之甚深也恨之甚深,上辈子过去了,账就这辈子再慢慢算。林彩凤:“不然我让你姐夫在别的镇给你介绍一个?”林彩蝶:“我不想离家太远,回个娘家都不方便。”得,一听这话,林彩凤就知道自己这妹子是咋想的了。也难怪,她都听她娘说了,那军人长的高大,身材挺拔。要知道在她们老家这边,男人的身高普遍较低,难得出现几个有个头的,也是大姑娘们说亲的热门。林彩蝶重生回来,还真没往这方面想,她现在想的就是退婚的事。坚决跳出火坑,还要给坑里再添几把火。至于她要去找那位救她的同志,说实话,也不过是感谢一下。虽然上辈子把对方当做人间理想,但是现在她明白了,那不过是生活所迫下给自己留的活下去的希望。真要细想,她也只有个大概印象罢了。或许是出于国人对于部队军人的那种信任,成为了她前世的精神寄托。一行人前后两拨的出了乡卫生院,出来,就是一条看上去还算热闹的街道。街道上石头房居多,也有下边青砖、上边土砖的那种。林彩蝶看过去,街道两侧只有几座二层的小楼,剩下都是一层的房子。人流很多,大多穿着灰、黑、蓝的衣服,偶尔一件颜色鲜艳的出现,就特别吸引眼球。街道的墙体上用彩纸贴着标语。“弘扬伟大精神,不断夺取特色主义新胜利!”“五讲四美三热爱。”“学习陈景润,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攀登高峰。”······年代感氛围满满。而且林彩蝶记得,等到年底,标语就会以“计划生育”为主了。林彩蝶一边跟着父母走着,一边不停的四下看着曾经熟悉的街道。她记得,到2年后的84年,峡湾乡就会升级为峡湾镇,那个时候,这里会更热闹一些。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全国在领导人“摸着石头过河”的提议下,打破计划经济,各地小商贩开始活跃了起来。峡湾镇靠近海边,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是东南沿海渔业的重要一环,卖鱼卖虾等海货的很是红火。林彩蝶家所在的前海村,和周边的后海村、前进村三村,围着一个小的海湾。这个海湾当地人叫渔人湾,就是本地渔民赖以生存的港湾。到了路口,林卫国对林彩凤道:“二凤,你回去吧,我们就回家了。”林彩凤急忙说道:“吃了饭再回去吧,你们中午都没吃呢。”林卫国摆摆手:“不吃了,这么些人还不够你忙活的呢,再说了,这个点回去正好,再晚回去就黑天了。”看林卫国一心要走,林彩凤也没办法,忙把手里的篮子递过来:“这些拿回去吧,给小蝶补补。”林卫国也没拒绝,林母上前接过篮子,一家三口告别林彩凤和林成龙,就往家里走去。乡里到村子有点距离,步行要走一个多小时,林父在路上担心闺女身体刚恢复,还想着中间歇息一下。不过林彩蝶一点疲累的感觉没有,走起路来稳得很,林父也就没有歇息。走到家的时候,太阳西斜,大概下午四点多钟,家里已经冒起了阵阵炊烟。这时候有手表的少,大家多是看太阳判断时间。林母看着家里冒着青烟的烟囱,说道:“准是你大姐过来给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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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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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