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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彩蝶上辈子离婚后孤独终老,也没觉得有啥,这辈子,除非找一个样貌、身材、性格都让自己满意的。不然,何必难为自己的去伺候一个男人。给杨三妹抹完茶油,又给林卫国摸了些,林彩蝶才回屋去了。今天的她很是开心,和李家现在算是暂时了结了,以后自己的日子就自己做主了。简单的擦洗一下,林彩蝶躺倒床上,心神却进入到了空间里。看到空间里的那几条鱼已经没有刚进来时的那么精神了,林彩蝶就有些不理解。难道这水有问题?不应该啊,若是有问题怎么可能让各种鱼都这么趋之若鹜的。可是为什么这鱼就越来越不精神呢。看着海水,林彩蝶忽然有了明悟。水至清则无鱼,这海里以前就只有水,但是海洋生态中的其他东西都没有。鱼不能只靠水活着,必须得去海里再收一拨。像是淤泥、海藻、浮游生物等等,包括海水,只要收进来,慢慢的就能打造出空间的海洋生态。再说,空间海水这么厉害,相信打造的海洋生态也能更快,更稳定、更生机勃勃。想着,林彩蝶恨不得现在就起来,钻到大海里去。可是这会她还真不敢,林父现在还在气头上,她可不想再挨打。好在就守在海边,机会随时都有。看了空间,林彩蝶本来还想着做一些规划,吧小岛能利用的土地都利用一下。可是看着啥都没有的岛,还有啥工具都没有的自己,想想还是算了,以后慢慢来吧。今天很晚了,那就早点睡吧,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林彩蝶心神退出空间,躺在床上,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嘴角的笑意即便睡着了都消减不下去。渔村的生活很简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渔村的女人生活,家里男劳力多的,只要顾好家里就好。男劳力少的,女人也少不了跟着出海。当然,这是指家里有船的。但是,没结婚的姑娘,则很少跟着出海。最主要的是,出海太辛苦,夏天太阳晒,冬天海风刮,皮肤黑起来就像基因突变一样。常年跑海的人,就没有皮肤好的。林家,一条小木船,即便林彩蝶说帮林父干一些,林父也舍不得女儿跟着出海。早上,林父吃完早饭后就自己出海了。林彩蝶帮着林母收拾好家里,又拎上自己的钓竿和水桶出发了。今天对于她而言,钓鱼不是目的,完善空间海洋生态才是关键。所以她没有去这两天钓鱼的礁石那边,而是绕了一下,到了平时少有人至的碎石滩。这里既没有适合停船的码头,也没有适合赶海的沙滩和大礁石。这里多的是鹅卵石,大潮时也有很多海货,但是走在这里很容易滑倒,出事故几率大。慢慢的就少有人来了,偶尔有些个半大孩子过来,捡些海货和鹅卵石,玩的意味多于收获。林彩蝶过来的时候,这里风平浪静,没有人影。前后看了看,林彩蝶找了个下塌的礁石,从鹅卵石处绕了过去。在这地方,多少能背着点人。把鱼竿和桶都收入空间,林彩蝶慢慢的也走入海中。等到水到胸口位置的时候,林彩蝶头往下一扎,就钻进了海里。这一完全入水,速度立刻就提升了起来,林彩蝶开始往前游去。大概20多米,就到一处海床处,林彩蝶就没着急往里游了,而是用意念通过海珠,感受以她为中心五米的范围。然后心念一动。收!歘的一下,周边出现了刹那的真空一般,立刻又被五米外范围的海水补充进来。“呜呃~!”林彩蝶感觉浑身一痛,像是被狠狠砸了一拳一般,这一拳还是全身覆盖的。好在她能在海底呼吸,即便这样也是半天才缓过来。这一下,林彩蝶学乖了,这海珠也不是自己随意摆弄的,一个不好,可能还会给自己造成伤害。但是在海里,自然也不能空手而归。林彩蝶开始研究这个海珠了。若是能打开一个通道,让外界的海水自然而然的流进空间,那就好了。她在海底不停的尝试,希望能打开一个空间缺口,快速收取海水和各种生物,同时自己又不会受到伤害。经过漫长的尝试,终于发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方法。那就是把海珠从身体上拿出来,然后意念集中到海珠上,就能在正前方形成一个半径5米的圆形通道。这样就可以收取了。但是这样也有一个不可控的因素,那就是一旦打开这个通道,空间的气息就会泄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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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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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