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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卫国和杨三妹看林彩蝶的状态还不错,也没有管着她。只是叮嘱一句。林彩蝶快速的吃完饭,然后拎着一个小桶就颠颠的走了。到了海里,还是熟悉的地方,这里似乎因为林彩蝶昨天的操作,已经形成一个鱼类汇集区。而且这些鱼现在好像有点和平共处的味道。她就看见一小群海狼鱼在这里,也没有捕食,而是来回的游弋着。林彩蝶时间有限,还是老地方,同样的方式,她撑开了空间通道。而一直游弋在周围的鱼,此时却成为了第一波进入空间的幸运儿。林彩蝶忽然发现,自己现在的极限已经不是五分钟了,到了五分钟的时候,她头还没有疼痛的感觉。林彩蝶有些疑惑,难道这个还能锻炼的。不管了,反正是好事。一上午,林彩蝶在这里打开通道七八次,才返回陆地。现在空间里鱼群的数量已经达到一个让她满意的程度。不说多,就她空间里的这些鱼,足够她用几十年。但是她收的这些,对于空间海洋亦或是现实中的大海而言,都微不足道。林彩蝶即便现在游泳速度很快,但是也有限度。她选的这个地方,其实还属于近海。而真正的大鱼群,都是在远洋。还有,相对大海而言,近海的种类还是有限,所以,以后还是要不断丰富。不过眼下倒是够用了,也不用特地的再来海里折腾了。林彩蝶上岸前,特地在海底转悠了一圈,马上要去看二姐了,她打算带点硬货。对于海里的东西而言,对林彩凤现在最好的肯定是海参了。虽然空间海洋里就有,但是林彩蝶还是打算在海里再寻找。空间海洋还是休养生息一下吧。林彩蝶清楚,在市场经济彻底放开后,这片渔民们赖以生存,养育无数代渔民的大海,就会成为大家发家的目标。用小孔网、过度捕捞、海洋污染、各种核试验等等,渐渐的造成渔业资源枯竭,仅仅十几年,就再也没有渔业大丰收的时候了。国家不得不制定休渔期,来休养生息。林彩蝶需要尽可能的在枯竭前把海洋鱼类的种类和数量收集足够,然后让它们在空间大海中繁衍。这是她在明确海珠空间的能力后的第一个目标。虽然现在距离目标还很远。在海底能够自由行走,又有目标的前提下,想要找几条海参实在太容易了。不一会,林彩蝶就在一边海底岩石边上的海草和淤泥里发现了海参的踪迹。这一片的海参还挺多,林彩蝶就收到海洋空间里,不过,留了几条出来,打算给父母留两条,剩下的拿去给二姐。上岸,进空间,换衣服,林彩蝶现在算是轻车熟路了。拎着小桶回到家里的时候,家里的父母和弟弟已经吃上午饭了。“你咋才回来,这么长时间。”看到她,杨三妹就出声问了。林彩蝶:“找货耽误了点时间。”杨三妹:“赶紧吃饭,等下你们早点走。”说着还探头看了眼林彩蝶拎着的桶。离得远,啥也看不清。“你这出去弄的啥?”林彩蝶把桶放在地下,然后走过来坐下,说道:“几条海参,等下留两条你和我爹补补,剩下的我拿给二姐。”“海参?”这下屋子里的三人都有些不可思议,虽然在海边,但是海参可是在海底的,大家平时也很少捉到。所以这东西价格也高,即便是收购站,也能给到十几块一斤。这年代的十几块可不是后世,这时候城市工人的工资也就40块左右,在农村,差不多一个人一个月的收入了。这时候的一斤猪肉也才9毛钱。所以听到海参后,林父、林母和林成龙全都抬起了头。“咋不拿去卖了。”林彩蝶:“说了给二姐补补的,就不用卖了。”“哎呀你个败家子,这金贵东西哪是咱们能吃的。”杨三妹又开始说她了。也难怪,即便村民有谁偶尔捕到一两条,也必然是卖掉的。老百姓谁舍得吃。这东西在七十年代,老美的领导人访华,可是上过国宴的。林彩蝶:“这里就5条,也卖不了多少,爹前天不是大赚了一笔吗。我留两条,你俩补补,这么大岁数了也没吃过啥好东西。剩下的拿给二姐,她身子重,正好需要。”杨三妹不说啥了,主要是这东西确实补,小蝶想着姐姐,自己也不好拦着。于是说道:“那都给你二姐拿去吧,我和你爹不用补。”林卫国也点头,他也不认为自己需要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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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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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