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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彩凤说气不气的:“我真是说不了你,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这么大主意了。”林彩蝶:“我没说不嫁人,但肯定是遇到合适的了,要是因为怕谁说或者名声面子的,随便找个嫁了,那我还不如不嫁呢。”林彩凤:“是,你有理,本来还想让你姐夫给你介绍一个呢,现在看,你未必同意。”林彩蝶:“可别,真的,先让我消停一段时间吧,这次李家这事,我都快上不来气了。”林彩凤:“那你还回去,要不就你伺候我月子吧,回村里肯定有人说。”林彩蝶:“说去呗,我又不在乎,只要不当着我面说。”她是真不在乎,活了两辈子的人了,这点事还能看不开?现在的林彩蝶只是珍惜亲人,然后多挣钱,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只要钱有了,所有的风言风语都会消失。“笑贫不笑娼”不是段子。回乡了林彩蝶和二姐在一起,难得的说了很多话,自从林彩凤出嫁后,两人已经很少有机会这么聊天了。林彩凤心里也有种感觉,就是自己这个妹子,现在很有想法、很有主见。以前的林彩蝶都是听她和大姐的,现在自己说的,虽然看上去她也认真听,但是不像以前了。以前是完全当回事的样子,现在则是你说吧,我听着,但是做不做就是我的事了。林彩凤叹了口气,也就不想说啥了。林彩蝶待了三天,把海参都给二姐做了,一天一支的,倒叫何书记和何正阳觉得高兴之余也有些不好意思。海参不仅难找,还珍贵,三支海参也有快2斤了,将近30块钱。这东西是现在难得的比较高价的海产品了,主要是外国总统访华,上了国宴了,价格居高不下。林彩蝶在这的这三天,何家父子可算是舒服了。早上上班走了,中午、晚上回来饭做好了。尤其是林彩蝶的手艺好,做出来的饭好吃,大家吃的尤其满意。那话怎么讲,平时不吃也没啥,但是同样的东西,被做成美味,吃过后再吃原来的,多少会有些不适。在晚饭时,林彩蝶说明天回去的时候,何书记和何正阳都带着不解。林彩蝶:“那个,我毕竟没有照顾月子的经验,二姐这又是头胎,我怕有照顾不到的,让我娘过来照顾二姐,等过几天我再过来。”两个男人也不好说什么,为了何家的后代,林彩蝶已经想的很周到了。总不能为了口腹之欲而不顾及家里的下一代吧,虽然在他们看来,谁照顾林彩凤其实区别不大。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林彩蝶就准备回去前海村。何正阳拿了给岳父岳母的礼物,让林彩蝶捎回去,林彩凤也准备了不少。林彩蝶看到差不多能装一背篓的东西,连忙摇头:“不行啊,这么多东西我咋拿的回去。”其实她又感觉,自从有了海珠空间后,她的体质好像在慢慢变好。但是这要是突然间展现了不同,怕熟悉的人看出来,所以直接推诿着不拿。林彩凤瞪了她一眼:“没让你这么拿,你姐夫送你回去,顺便把娘接来。”“啊,那姐夫不上班吗?”“昨天晚上特地去了校长家请了假,没事。”林彩蝶不说啥了,其实她也有些羡慕这年代的公职人员。虽然工资不多,但相比乡下大多数人,要强太多了。关键是稳定,请假也不扣钱,走出去也有面子。何正阳此时拿个小绳,把背篓绑在自行车上。何家是有自行车的。林彩凤一边帮着整理着东西一边说道:“你就是折腾。”其实她和林彩蝶都清楚,照顾月子和孩子,其实看看也会弄了,都是农家出来的,哪还需要多长时间。林彩蝶是想回去后丰富空间更方便。虽然乡里也有码头,也能下海,但是林彩凤这里毕竟离不开什么人,哪有那么多时间。“也就这两天,等到你生的时候我再过来,月子我跟娘学一下照顾你也行。”坐月子其实就是吃的好点,再就是尿布这些洗干净了,对她来说也不是啥难事。林彩凤:“行,到时候看看吧,你和娘谁都行。”何正阳那边弄好了,过来喊,林彩蝶就跟着一起回去了。这年代的自行车虽然不像七十年代那样稀少,但依然是牌面上的东西。林彩蝶坐在后座上,何正阳带着她往前海村而去。这年代也没有所谓的坐谁自行车就暧昧的那些说法,自行车少,谁家有急事搭个车借个车的都是很正常的。一路回到前海村,也用了差不多1个小时,这时候都是土路,要想达到后世的村村通的水泥板路,最少还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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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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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