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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问了一句:“这么多,你都拿着?”林彩蝶:“我想攒钱买块手表,这出去钓鱼连个时间都没有,这不就回来晚了,你饿了吗?”林卫国一听也就不再问钱的事了,随口说了一句:“还不饿呢。”林彩蝶:“我这就做饭,这还有条傻呆,我做个鱼片汤。”林卫国没说啥,就是帮着把柴抱到灶口处。林彩蝶:“我来就行。”林卫国也没走,在那站着问道:“你要买什么手表,要是差钱我给你添点。”林彩蝶抬头看了自己爹一眼,笑了下说道:“不用,我也攒了点,等回头看到了再买。”现在买手表,大多数都要去县里,乡上供销社货少,很少能碰到。当然偶尔也有巷子里那些货郎卖的。此货郎可不是那种走街串巷买点麦芽糖或者豆腐的,这些都是卖那种稀有货物的。电子表、皮鞋、磁带等等。当然来源嘛,都是走私过来的。80年代初的时候,沿海就开始了走私狂潮。暴利刺激的沿海人两眼放光,看到别人赚的盆满钵满的哪能受得了。最疯狂的时候达到了工人弃工,农民弃农、渔民弃农、教师弃教的情形。大家疯了一样的投入到走私大潮中,一条小木船都敢划到远海接货。这年代催生了很多富豪,但也抓住了更多的罪犯。还有很多人在争抢货物中永远的葬身大海。玩这个是暴利,但是风险也大,林彩蝶印象中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就会有一波严打。当然这些和她也没有太大关系,她自己没必要参与进去。她有印象,现在村子里就有人在更南边做走私,等到明年,渔人湾这边也有走货船偷偷靠岸。得益于走私盛行,电子表在沿海倒是不难购买,不过价格也不低,一块也要10块钱。这东西真实来看,也就是看个时间,林彩蝶还没考虑好。毕竟这时候要是买块上海表或者宝石花,留到几十年后或许还能值点钱。王书记林彩蝶没考虑清楚自己要买什么样的手表。当然买机械表也不是为了那点升值,主要就是纪念,还有就是戴的时间久一点。不过买电子表也没啥,反正目的就是看时间。关键是省钱,现在的机械表,最次的也要100多,好一点的就200块朝上,电子表10块钱就能买一块,何乐而不为。摇摇头把这些想法放下,林彩蝶手脚勤快的杀鱼做法。鱼片汤,也是林彩蝶后世小饭店的拿手菜之一,她会根据天气、气候看做什么味的。若是冬天,做个酸辣味的有热乎又驱寒,现在这个天气,做鲜汤就挺好。又热了咸鱼,做了米饭,晚饭就成了。在海边,大家桌上最不缺的就是海鲜了。不止是鱼,像是各种蛤蜊、海瓜子、海螺等等,搭配着吃,一年四季也不缺。林卫国现在对林彩蝶做饭的手艺就很是赞赏。‘你这鱼片汤做的好,昨天的红烧肉也好吃,没感觉似的,怎么就这么会做饭了。’林彩蝶:“都是那些调料,就是先后顺序的事,我就是凭着感觉做的。”林卫国:“你这手艺这么好,也不知道将来会便宜谁。”说完才觉得不妥,毕竟刚刚退婚。他一脸尴尬的看着闺女。林彩蝶则完全不在乎的样子,还能玩笑似的说道:“不然我就不嫁了,就在家给爹你做饭,这样也不会便宜外人。”“就会瞎说。”林卫国说了一句后也不再说了。吃过了饭,拿过一边的“友谊”烟,林卫国叼上一支,然后拿火柴划着,陶醉的吸上一口。林卫国抽烟,但是都是丰产、友谊这种几分钱的,偶尔有一包贵一点的,都是放到柜子里等有客人来了,或者重要时刻才会拿出来。林彩蝶收拾了碗筷,又洗了手,然后拿出脏衣服泡在盆子里。林卫国这时候坐在小板凳上抽烟,这时候,家里来人了。来的是村书记,戴着个大黑眼镜。书记姓王,以前曾经参加过半岛战争,瞎了一只眼睛。林彩蝶小的时候特别怕他,不只是林彩蝶,村子里的小孩子就没有不怕的。毕竟那外形就吓人。但是等长大了,就会发现,这人是真的很好,也是真的为大家着想的那种。上辈子林彩蝶自己过的时候,王书记就没少照顾她,包括低保、慰问啥的,都给过她。林彩蝶起身给倒了一碗水,才又回到房间,外边留给大人说话。王书记过来是要集资修妈祖庙,家家户户摊钱。“老林啊,村委开会讨论了,把妈祖庙修一下,一家5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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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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