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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一家人回去了,板车上还有一个筐一个桶,里边是那些卖不出去的小杂鱼。当然,还有一条海鳝。本来这鱼也卖的,毕竟价格也不低。林彩蝶看到林成龙回来了,就做主留下来了,明天带去乡里给二姐吃,这鱼下奶。林彩霞也高兴:“爹,你这船买的值了,要照这样下去,一个月就能回本。”林父更高兴,而且也这样认为的。虽然这种收获不可能天天都有。这年代买船,回本是早晚的问题,虽然海上也有着这样那样的风险,但是讨海人又怎么能避免的了风险。新床几个人一起回到了林家,路上有说有笑的很是开心。到了家,放下板车,林成龙赶紧把桶和筐拎下来。林彩蝶:“大姐,这里的这些小杂鱼你拣点回去,晚上添个菜,这海鳝是给二姐留的,明天让阿龙带过去。”林彩蝶笑笑:“行,等下我再拣。”林彩蝶就拎着桶上屋里了,这海鳝得养养。发现屋里饭都做好了,都在锅里闻着,盖子缝里还往外散发着热气。揭开锅盖一看,好家伙,居然还有一大碗海蛎、沙蛤这些。林彩蝶:“哪里来的这些带壳的?”林彩蝶:“今天上午没啥事,我去赶海挖的。”林彩蝶:“挺长时间没吃这些带壳的了,还真有点想了。”海边渔民,生活习惯下来,是离不开这些海鲜的,以前林彩蝶也会时不时的赶海,去挖一些沙蛤或者撬海蛎、藤壶这些。林彩霞:“你们吃吧,我回去了。”林彩蝶赶紧找个筐,把那些小杂鱼给大姐装上些,还把里边的那只断了腿的大兰花蟹放里。这兰花蟹是和琵琶虾一起兜上来的,被压断脚了,这样的卖不上价,不如拿回来自己吃。这只还很大,也很硬,就是少,只有这一只。林彩霞看到后说道:“这螃蟹你们留着吃吧。”林彩蝶摇头:“拿回去给阿明补补,这次少,下次我给他留点好货。”林彩霞:“好货还不拿去卖,自己吃有点就行了。”林彩蝶把筐给了林彩霞,自己进屋去洗澡了。这边林成龙手脚麻利的收拾着把饭菜都端上桌。等林彩蝶出来,林卫国和林成龙都坐在桌子前等她了。林彩蝶:“你们先吃啊,别等我。”林成龙笑:“那可不行,三姐你现在就是咱家的主要功臣,怎么能不等你。”林彩蝶一边坐下一边说道:“就你会说,对了,你该放暑假了吧。”林成龙点头:“嗯,这周去了就考试了。”林彩蝶想起这是中考了,就问:“怎么样,把握大不大?”林成龙:“没啥问题吧,应该能考上。”林彩蝶知道小弟考的是中专。这年代中专比高中还吃香,毕竟毕业就分配工作。但是因为中专的学历在这,前途也肯定受限,林彩蝶重生前就听弟弟说过,当初要是坚持一下,考高中好了。很多学生选择中专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能尽快工作,减少家里的经济负担。毕竟要是读高中,最少还要5年才能毕业。这时候的高中都是两年,大专是三年,本科同样是四年。要是读个本科就6年了。但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读大学就有补助了。林彩蝶问:“你想没想过读高中,然后考大学?”果然,林成龙直接愣住了,他一直的想法就是读个中专,早点出来工作。林卫国也说:“不是说读中专吗,职教也行。”林彩蝶:“现在开放了,各行各业的人才紧缺,等阿龙毕业,前几年还好,以后肯定是有学历的有发展,反正他成绩挺好,咱家也不差他赚钱,就让他读下去呗。”林卫国问林成龙:“你自己是怎么想的?”林成龙挠挠头:“我没想那么多,嗯,读中专好像也行吧。”林彩蝶:“读中专,你最多跑到市里,但是读大学就不一样了,你可以去大城市,同学也是全国各地的,学的内容、见识这些都不同,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林彩蝶也只是给建议,虽然这家伙后来后悔了,但是现在还是想早点到社会的。不过最后还是点了一句:“那可是大本啊,听说考进去还给补助,一个月都赶上职工的工资了。”“真的?”林成龙直接问道。林彩蝶没想到他对这感兴趣。话说回来,家里也不是那种揭不开锅的,而且也没苦着过这家伙。怎么就对钱这么感兴趣。林彩蝶点头:“真的,高中读两年,你也能赚钱了。”林成龙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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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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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