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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夫魏广生虽然是木匠,可是她做了是要收到空间的,肯定不能找。想到这里,林彩蝶叹了口气,这想改善生活,也得慢慢来。一直到5点,看到林卫国还没回来,林彩蝶也就不等了。饿了就先吃,林卫国要是回来再说。到外边点着火,给自己做了一个海蛎煎,然后又煮了一个红薯粉。做好端到桌子上,在开始吃之前,林彩蝶闭上眼睛,深深的嗅了一口。香!然后才拿起筷子慢慢品尝起来。生活需要一些仪式感,尤其是她这种重活一世的,更是要把每天平常的日子过的“享受”一些。日子幸福与否,和物质不无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其实不是物质,而是内心。吃完饭,收拾完碗筷,林彩蝶就进屋开始操练针线活了。林彩蝶的针线活还可以,缝起来的线紧密细致。不过现在有条件的都有缝纫机了,手上针线活的好坏已经不重要了。她大姐林彩霞家就有一台缝纫机,那时候左邻右舍的还都过去参观。别看缝纫机在60年代就成为了结婚三大件,但是在乡下,很多人家在90年代都凑不齐。城里人都开始讲彩电、冰箱、洗衣机的时候,农村能有台黑白电视都是全村的焦点。林彩蝶想给自己缝一顶帽子,既能遮盖住脸,还能不影响干活。林彩蝶参考的是后世短视频上的穆斯林造型的那种。在海上戴草帽是不方便的,风大点就吹飞了,还不能全遮住。林彩蝶现在有布,也有想法,就自己实践起来。她缝的和穆斯林还有不同,多留了些布出来在帽子上,然后系一下更像围巾围住的。不然直接一个帽子,单单露出眼睛,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是海盗呢。用了将近2个小时才缝好,刚开始用裁剪和针线时还有些生疏,到后来慢慢的才熟悉起来,找到那种感觉。好在最后算是成功了,不过这年代也没什么渐变色或者马卡龙,这帽子就是米白色底,上面都是圆形颜色点。就是她在海里捡的布料做的。带上试试,又照了镜子,说不上多好看,但也绝对不难看。林彩蝶也就满意了。看看时间,已经晚上7点半了,林卫国还没回来。林彩蝶有点烦躁,这年代也没个手机,想了解情况都做不到。虽然心里觉得不应该有什么事,但还是放心不下。起身穿了雨鞋,拿上手电筒又走了出去。林彩蝶先去了老郑叔家,老郑叔是村子的驾驶员,主要就是负责开村里的拖拉机。林彩蝶过去一问,原来老郑叔也没回来,他家里人也担心的不行。虽然现在不下雨了,但是这路滑的很,可是担心也没用,没地方知道个信。林彩蝶又到村部,这时候村部已经下班了,不过有打更的在。这时候哪有值班的说法,都是留个打更的,也算是看护集体资产。林彩蝶过来是想打个电话,虽然前海村还没通电,不过村部有上边给的老式风力发电,下边接着电瓶的那种,倒也能支持电话用。现在村子里正在埋电线杆,林彩蝶知道,再过两月,整个村子的通电就完成了。林彩蝶记忆中通电后,第一次拉开电灯泡,村子里的人都沸腾了。不过经常停电也是有的,这种情况一直到千禧年才算结束。电力供应不足,优先保证城市工业发展,全国农村都得为城市让路。打更的是个老光棍,也是上过战场的,回来后身体零部件不全了,也没结婚,上边就给安排了这么个工作。村里人都叫他老郭头,林彩蝶有事相求,肯定不能这么叫。她敲了敲门:“郭爷爷,躺下了吗?”片刻后,屋里传来动静,然后老郭头打开门。“你是?”“我是村东边林卫国家的老三。”老郭头似乎明白了似的:“哦,林老三家的老三。”林彩蝶嘴角抽了下,然后笑着说:“对,我叫林彩蝶。”“你有事?”“我想打个电话,我爹和老郑叔去乡里了,现在也没回来,这下雨天路又滑,想着看能打听到消息吗。”“哦,那是得打听一下,你等会。”老郭头进屋拿了一串钥匙出来,然后走到另一个房门口,打开门。电话是在这屋。“就在那,你去吧,会用吗?”林彩蝶:“会。”这年代的电话都不是拨号电话,全部是打到总机,再由总机转。总机,也叫人工电话转接台林彩蝶可是见到过总机,就是一个像是学习桌样式的桌子,上面是好多洞洞,一个洞代表一个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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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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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