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路游依好似随意的一句话,却让场面陷入了沉默。
陈谋生有些震惊的看着对面的那个小姑娘,而那个小姑娘的注意力则是被上来的菜吸引过去。
“哇!看起来真不错!弟弟你快尝尝。”路游依拿起筷子夹上一块肉放到望禹戈碗里。
望禹戈低头看着自己碗里的肉,又看了看那边吃的开心的路游依,他默不作声的吃进嘴里。
难吃……好像在嚼蜡。
“好吃吗?”望禹戈微微侧过脸现姑娘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双眸如秋水频频,面如桃花扇扇。
“好吃。”嘴里那句“难吃”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路姑娘,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
眼看姑娘并不打算解释,吃的正香,陈谋生没忍住,问出了声。
“就是话里的意思啊,你不是贫穷的书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路游依吃了一口米饭,然后看着陈谋生,说的那叫一个理所当然。
【你怎么知道的?】
“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系统跟陈谋生同一时间出疑问。
路游依放下碗筷,她看着对面的陈谋生,伸出一根手指,笑道:
“第一,你的打扮,太干净了,无论是衣服还是鞋子,虽然是书生的打扮,但是干净的一尘不染,仔细闻身上还有熏香的味道,不是什么廉价的香味,由此可见,你不贫穷。”
说完,路游依又伸出一根手指:
“第二,你说你进京赶考三年没有考上,所以刚回来想找一份工作谋生,离这里最近的京城到这边只有一条路,那条路前几天下雪又下雨,道路泥泞,可你的鞋子却这么干净,除非你回来就直接换了鞋子,但是你说的是你今天刚回来,可见,你在说慌。”
看着陈谋生的反应,路游依笑眯眯的伸出第三根手指:
“而第三,这个饭店,价格不便宜,最起码不是普通家庭可以随便请一个陌生人能吃的。”
“所以,你有钱,而且很有钱,我在来这里的时候,听卖东西的伯伯说,他们这里边最有钱的人家,姓陈。”
路游依眼底带着笑,她看着对面一直盯着自己的“书生”,笑的更开心了,甚至伸出手杵在桌子上,沙弗来色的镯子闪着光。
“你说,我说的对吗?陈三公子?”
伴随着路游依的声音,陈谋生也不再装了,他直接笑了一声,丢掉一直背着的竹筐,翘起二郎腿,原本温润的书生气息消失不见,与此同时,他微微仰着下巴,脸上带着欣赏的笑:
“你倒是聪明。”
“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能猜出,我是陈三公子。”
是了,这个就是陈谋生好奇的地方,如果说前面都是他的疏忽,但是为什么她能猜出他是陈三公子?
“因为周围人对你的态度。”
路游依叹了一口气,喃喃道:
“陈三公子胡作非为,恃宠而骄的性子可是比你想的要传播的远的多,周围的人怕你怕的要命,根本不敢接触你,更何况你在碰瓷我的时候,周围的人自然的绕开了一大圈,可见有多怕你。”
景尚镇陈府的陈三公子,一介地痞,威名远播到她在京城都听卖糕点的阿伯谈论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