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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橙点头:“不算狂热爱好者,就是喜欢看星星。”他顺手把手机拿出来,给叶庭言分享自己拍摄的库存照片,得到了对方的好评。两人买了奶茶,拿在手里慢悠悠地走,不得不说,叶庭言这个人有种靠谱又温厚的气质,两人全然不像久别重逢的老同学,倒像一直关系不错的朋友。再加上叶庭言专业加持,喻橙有幸获得免费的讲解体验,一路听得在心里大喊过瘾。“……怪不得教授受人尊敬,我要是你的学生,肯定每天坐第一排。”叶庭言笑着说:“欢迎来蹭课。”喻橙又问:“我听别人说大学评审流程很严格,又要科研成果又要读博,教授职称是不是挺难拿到的?”叶庭言:“我研究生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引用率比较高,用了系里面的晋升名额,上面特批的。”那就是相当优秀了,喻橙作为外人都知道30岁以下能评上教授职称的,全国范围内恐怕就没几个,他不吝赞美,竖起大拇指道:“我辈楷模!”把叶庭言逗笑了。逛展的人太多,两人很快就挤累了。喻橙提议去吃饭,叶庭言找了几家餐馆让他挑,喻橙滑动查看,惊讶发现叶庭言选的餐厅很对自己的口味,他老实表示:“我都想去。”叶庭言唇角始终翘着,听喻橙感慨:“可惜只能选一个。”叶庭言望着他额顶的碎发,说:“等以后有机会的。”喻橙点了下头,把这些冒着滋滋红油的店铺全部收进收藏夹。他们最后选了个火锅店,喻橙问了叶庭言的喜好,叶庭言说:“你看着来,我都行。”喻橙闭关久了,嘴里连个味道都没有,疯狂下单十几样菜,在选锅底时迟疑了一下,问:“中辣也行?”叶庭言:“可以。”喻橙挑了挑眉毛,没想到两人能吃到一起,毕竟叶庭言看着像每天健康饮食的那种人。真是人不可貌相。点完了,他道:“这次我请,你陪我吃吧。”叶庭言笑了笑:“好。”两人等菜的工夫,随意聊了聊,有些人话不投机半句多,越聊越觉得无趣,他们两人却不是,越聊越有话题,聊工作聊旅行,又聊到家人。喻橙说:“……我们家什么都好,就是催婚催得急,一眼望到我100岁,认定我要孤独终老。”叶庭言道:“我们家差不多。”喻橙大有遇到知音之感,问他:“那些相亲你都是怎么拒绝的?”叶庭言:“我不同意,他们不会强行要求我去见,不过每次逢年过节都会打听,也会发动其它人来劝。”喻橙一拍大腿:“我妈也是,她还让我表姐带带我,你猜我那个不靠谱的表姐把我带去哪了?”叶庭言笑着问:“哪里?相亲活动?”喻橙伸出一只手指摇了摇,道:“同性酒吧。”叶庭言倒水的手顿了一下,连带笑容也凝滞了刹那,喻橙自顾自说着,全然没注意:“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我哪里看着像弯的,直得不能再直好么。”叶庭言没接话。喻橙又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不想谈恋爱结婚,只是这几年没遇到合适的,慢慢就淡下来了,遇到合适的人比写出好剧本要难吧。”叶庭言听他这话十分悲观,跟受过情伤似的,握着水杯的手指紧了紧,他斟酌问:“你以前谈过?过程不开心?”喻橙:“没有。”叶庭言手指微松。喻橙:“谈恋爱多麻烦,还得分手。”这话太渣男了,叶庭言:“……”喻橙哈哈笑。接着他说:“像我爸妈那样的婚姻,也许已经算好的了。”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照猫画虎大概就是那样了,平平淡淡,有点温馨,会彼此照顾,偶尔吵架,两个小时内必然和好。“我写的剧本大多数都很狗血,人物要有冲突,你懂。”叶庭言能想到,并列举出了不少:“互相威胁、破罐子破摔、强制服从?”喻橙一怔,笑得打跌:“懂行,快说说,看过多少狗血电视剧?”叶庭言弯了弯眼睛:“不多,都是陪我妈一起看的。”喻橙啧了声:“没准里面有我写的剧本。”叶庭言笑了,喻橙也跟着笑,此时桌面的菜上齐,两人边吃边聊。喻橙道:“不过……不想找是不想找,被催得这么紧,估计我撑不到30岁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叶庭言正夹一块藕片,筷子似打滑,藕片扑通一声落进红油里,溅出几滴油来,喻橙用公筷帮他捞起来,放进碗里,叶庭言没吃,反倒放下了筷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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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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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