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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序:“。”好吧好吧……只能说幸好他俩对彼此没兴趣,不然其中一方就是抛媚眼给傻子看。喻橙根据叶庭言提供的尺寸,把大件家具买齐了,剩下小件摆设,等入住新家以后慢慢买,他还想在书房里布置一面手办墙。家里的衣服什么的,都要搬过去。喻橙计划详细,温序听他规划,问:“你这些床啊衣柜啊,得买两套吧?”喻橙随口回:“当然买了一套啊。”温序愣住:“你俩一起睡?”喻橙:“都是男人,一起睡无所谓吧?”他想得很简单,省钱且公平,虽然他有钱,但该省则省,送家具还得问配送费是不是免费呢。18万的床当然只买一个,客卧的要便宜很多,他和叶庭言睡主卧,平等获得优质睡眠。温序竖起大拇指,演戏演到底,牛x!室友加床伴,比哥们还哥们。《论演员的职业素养》。购物结束,叶庭言开车来接他们,三人一起去吃饭,喻橙在聊软装的事,叶庭言安静听着,偶尔附和,说上两句自己的想法。温序看两人有来有回,完全没留话口给他,他坐在后座,觉得自己此刻像他俩被忽视的孩子。“咳……”他出声提醒两人自己的存在。喻橙闻声转过头:“你嗓子不舒服?”温序无语:“不是,拜托你们两位富豪关心一下我这个无产人士。”叶庭言笑了,喻橙豁达地说:“好,不当面刺激你了。”温序:“……”停完车进了餐厅,还是熟悉的火锅香味,叶庭言在平板上点菜,给喻橙看,喻橙瞧了眼,很满足:“都是我喜欢吃的。”对温序道:“你看着再添点。”温序接过平板,已点的菜式多种多样,确实避开了所有喻橙不喜欢的食物。喻橙喜欢吃重口的,但又很挑剔,比如只吃辣椒不吃泡椒,吃鸭肠不吃血豆腐,不吃小葱和折耳根……他和喻橙吃饭经常火气很大,磨了多年踩完所有雷,才能准确说出喻橙的喜好。叶庭言和喻橙从重逢到熟悉,屈指可数没到三个月,竟然能这么懂他。温序抬眼向叶庭言看去,此时叶庭言正在给喻橙烫碗筷,周到又细致,喻橙则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两眼放空,盯着叶庭言发呆。温序眉梢微动,似乎窥见了什么特别的东西。领证婚礼筹备期间,叶家和喻家两家人又碰了回面。第一次两家人见面时,喻橙是有点担心的,倒不是担心冷场,就是觉得尴尬。这些日子他的演技越来越好,熟练地掌握了牵手贴贴等,跟叶庭言勾肩搭背不再话下。叶庭言也很出色,进化出了投喂技能,面不改色给喻橙喂东西吃。喻橙私下里还跟叶庭言说:“以前没看出来你这么能演。”叶庭言说:“高中语文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我经常懒得预习,阅读理解都是现编的。”喻橙挑眉,感觉要重新认识叶庭言:“厉害啊!叶班长。”叶庭言笑而不语,继续喂他新出炉的曲奇饼干。两人在双方家长首次会晤时发挥超常,喻橙没费什么力气,就让两方家长对他们未来的婚姻感到满意。两家人相处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叶家整体气氛看起来有点冷,但礼数周全,和喻家意外合拍。两位父亲都接触过技术,有话题可聊,两位女士也很投缘,柳云眉见面隔日便带着亲家母文苑去逛商场和艺术展。喻橙放心之余,发现叶庭言不动如山,好像早就料到了这样的场面,他好奇地问他:“你不担心你家里人不同意,或者你爸妈跟我爸妈吵起来吗?”叶庭言说:“你觉得你爸妈是会吵架的人?”喻橙说出心底的困扰:“我觉得你爸爸是那种要求相当严格的人。”喻橙自己的爸妈很好,但喻橙觉得单就个人而言,叶庭言比他优秀很多,这种心态源于一点微弱的自尊心,还有叶家谨慎的气氛,直到现在他都认为自己在这段关系中占了便宜。叶庭言注意到他话里透露出的犹疑,有点惊讶,喻橙不像会自卑的人,但听他的说法,又好像害怕叶父不喜欢他。“我爸在我小时候,对我要求比较严格,他的成长路径规划清晰,也希望我能有所成就,比起家里人,他更像我的导师。”不怎么会关心他,但又对他设定了一些标准。喻橙:“那他跟你母亲的关系会更亲近些吗?”在喻橙心里,大部分夫妻相处都和自己爸妈差不多,但叶瑄看起来是个特例,叶庭言说:“他也是我母亲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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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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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