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张祈灵的好脾气似乎是有限的,也许是曾经的囚禁,让他对一切的碰触,都深刻有了烙进骨子里的厌恶,他瞬间将胖子作乱的手抓住,扣住腕间,像只炸毛的野猫,似乎是在警告。
胖子吃痛一声感受到对方逐渐收拢的五指,就怕听到咔嚓骨头断裂的声音,
“…o!胖爷我手要断了!”
忘记了一切的张祈灵,僵住了,他好似瞬间又变回了那个,傻傻的,还觉得压缩饼干好吃的o。
可能是心底里的彼此亲近,让骨子里的指令被唤醒了。
所以,当张祈灵这个冷人,听到胖子哭痛的时候,明显整个人瞬间就怔住了,他像从襁褓里刚学会吮吸的婴儿,压根不会觉得自己的力气对于他人来讲,就是大象碰瓷蚂蚁。
“张祈灵。”他冷冽的声音说着自己的名字,驳回了胖子给自己的称呼。
然后他松开了对方,不过已经晚了,胖子那手腕的青紫已经浮现了出来。
他只是因为感觉到对胖子莫名的熟悉,才会纵容对方触碰一会儿,但感觉到他们目前只会对自己动手动脚,这种冒犯的感觉并不舒服,于是他才动了粗。
但没意识到自己的力气限度,让他有些自责的垂下眼,眼波流转中,既是冷漠生涩的想要靠近,又是畏惧现今众人的疏离。
胖子揉着手腕,老大粗的他并没有听清字里具体的声调:“这是你的名字吗?怎么相貌和小哥一样,连名字都一样?!哎呦…胖爷我的手腕呦……”
“不是启,是祈,胖子他说的是二声。”吴峫显然捕捉到了一字之差。
张祈灵不记得所有记忆,
唯独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但他还记得,吴峫、胖子和张启灵,所带给自己的某种安定感,这种熟悉且陌生的感觉,引的他不断想要靠近,又因恐惧的本能想要脱身。
但吴峫拍了拍胖子说着:“这个不重要。”然后试图将东西递过去,“你有哪里受伤或者不舒服的吗?”
张祈灵从出来的时候就现了自己的手上全是伤痕,但感觉远不及脖子上那股疼痛来的存在感强。
不是疼的厉害,是他在入门前,想要得到吴峫妥善包扎的愿望太过强烈了。
导致失去记忆的张祈灵,此时听了吴峫的话时,还会下意识将手顺着那处摸过去,大概是出了青铜门,一切的东西都会恢复如初,所以那被衣料包裹的伤口,自然而然还以为自己处于刚受伤的状态。
所以脖颈上的口子,直到如今都还没能结痂,而且因张祈灵刚这一触碰,再次流下的血洇湿了布,却因为布条是深色而并不明显。
张启灵站的位置比他们三人都要高两阶,此时看的真切,他假装没有在意地拉了拉兜帽。
那伤是他造成的,黑金古刀锐利,虽不致命,但总归有愧疚感,道歉这种事,并不难说,可看着对方奇奇怪怪的样子,总觉得这种事,不应该在这个时刻脱口。
而吴峫早就在胖子身后,将目光移动到张祈灵脖颈处被包裹起来的刀伤,看到对方再次触碰后,还蛮不在意的任血流淌,一时间感同身受似的皱起了眉。
其实吴峫在有黄金炉鼎的那个墓室,被胖子亲醒后,就已经看到张祈灵的这个伤口了,只不过那会自己陷入情绪里抽不开,又在进入甬道时支持对方离开。
前者无意,后者带了些小算计。
这让他摆了张祈灵一道,所以彻底断送了能够补救的机会。
而进入青铜门后,谁都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暗伤,吴峫现在才想起来给对方包扎,确实晚了,加上现在张祈灵已经给自己包扎好,周身布满疏离的气场,一时间自己也不敢上手。
于是狭窄隧道里,从胖子身侧只挤出来一只沾有血迹的手,那手上躺着纱布和碘伏,似乎不需要仔细辨别,哪怕物品遮挡,也能看出来那是别人用带着血迹的手握住了吴峫的五指,不过现在已经干涸了。
但张祈灵已经忘了,曾经是自己握住了对方的手。
“不用。”张祈灵没理会那只手是谁的,只是淡淡的拒绝。
他们不好强求,总感觉什么变了,但又不敢来口问张祈灵。
不过在最高处的小哥最是熟悉目前张祈灵的状态,“出了那扇门,你不记得了对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