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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白兔夫郎》作者:绾婉文案:【变成人后笨而不自知,掉马兔子精受x吸兔上瘾,冷面猎户攻】前世,沈长笙寄人篱下,勤勤恳恳挣钱,却被亲戚蒙骗,替人服役,最终客死他乡。重生一世,他只想好好生活,远离极品亲戚。随手救的兔子回来报恩,兔子又软又会撒娇,沈长笙心软,打算养起来。从此,他的生活越过越好,茅草屋变成青砖大瓦房,荒地里养出了最会下蛋的鸡,极品亲戚越来越没落,钱袋也变得鼓鼓囊囊……就是缺了个夫郎。萧菟是深山里没见过世面的兔子,受伤后被村里猎户带回家。猎户没有把他当食物,反而好吃好喝养着,萧菟边感叹这个人类真好,边敞开肚皮给对方摸,过着每天被投喂、睡觉晒太阳的好日子。直到有一天,村里媒婆给猎户说媒,这种好事哪能让给别人,小兔子决定做件大事。清晨,天刚微微亮,薄雾弥漫在村子里。正是深秋,天气微凉,风吹落泛黄的树叶,树叶落进小河中,晃晃悠悠的往下游飘去。靠近村口是一处气派的青春瓦房,房子坐北朝南,院门宽敞,迎着晨光,显出几分朝气。而在院子外靠后的地方,却是一件简陋的茅草屋。茅草屋不大,看上去简陋至极,里面堆着木柴和一些杂物,只有一小块地方支着一张破旧的木床。十月底的早晨已有了些许凉意,而床上之人却只盖着一床单薄的被褥。他紧闭双眸,双手紧紧握拳,额前布满汗水,似乎陷入某个梦魇中,整个人不断挣扎,却又深陷其中。梦中的场景,让他痛苦难耐。养了几年的狗,被大伯一家拴在茅草屋外,任其在严寒的天气忍受风吹雨打,不给任何遮盖,吃的也几乎没有。黑狗硬生生的熬过了冬天,最后饿的瘦骨嶙峋,没了力气,在那些恶人的棍棒之下,没有多少反抗能力。画面最后,是他的小黑被那些人残忍的杀害,吃到了肚子里。而他阿奶,唯一的亲人,在他走后不久,那些人就暴露本性,断了阿奶的药,甚至连饭食都不给,之后更是不让其出门,锁在房间里,硬硬的熬死。那年沈长笙十七岁,父亲打猎失踪后,他就跟阿奶住在大伯家。年后不久,县里来人过来征收徭役,符合条件的人家必须有人前去。大伯他们家除了大伯沈大柱,还有他儿子沈富贵,只是沈大柱有一条腿不利索,这件事恐怕要落在沈富贵身上。他那时年龄未到,本以为这件事轮不到他,但大伯母却哭着求他帮忙。因沈富贵是村子里唯一的读书人,还是个读书不错的童生,沈家族老都很看中,甚至连一向公正的村长都有意让他代替对方去。起初他是拒绝的,服役这种事,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这是件相当危险的事,他还有阿奶要照顾,更不愿意为了别人去冒险。那段时间阿奶的病情严重,大伯母愿意问娘家借钱给阿奶看病,只求他帮忙。又因父亲的事,对大伯一家存在一份恩情,在家族长辈的劝说和保证下,他还是去了。当年父亲打猎失踪后,村长他们说,当时是大伯他们带着村民上山帮忙寻找的,出钱出力,一直等到他回来。他那时在学堂读书,等知道消息赶回来,也没能找的父亲。当时两家关系不好,但他始终记得这份恩情。只是如今看来,全都是笑话而已。服役这几年,消磨了他所有的年少时光,长年累月的压抑,他活的度日如年,浑浑噩噩。最后,他被山上掉下来的巨石砸中,一瞬间的痛苦后,就没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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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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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