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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家的媳妇儿,你是不知道,他们这趟给镇上的富贵老爷修房子,那可得了不少钱呢。”李大媳妇笑了笑:“他得了多少钱,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又不会分给你我,凑到他面前做什么?平白惹了一身晦气。”她年纪不大,也就刚嫁进小河村一两年,但对这里的事可谓是知根知底,将胳膊上挎着的鸡蛋篮子换了只手拎着,避开凑过来听热闹的人。听她一口一个扫把星晦气的,不少人顺着她的话说,心里却是知道,这李大家的可不是个好的。沈长笙无父无母,也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子,跟她哪里有什么恩怨,只是这李大媳妇却是个小心眼的,有次去镇上干活,原本是有她家李大的,但李大干活时偷奸耍滑,被人家赶了回来,后来李大弟弟李二就叫了沈长笙,没想到这人就记恨上了,见了人就说是沈长笙抢了李大的活。知道真相的也不揭穿,只是笑笑不说话,那不知情的倒是顺着她的话,好话赖话将人说道一遍。“哼,我问问后边还要不要人,让我家铁蛋也过去,总比一些人在家闲着强。”张大嗓门凉凉的说了句,她虽是个好事的,但不会平白辱骂人,没顺着她的话,开始讲起另一件事。路太长,光赶路着实有些无聊,不少同村人好奇的凑过来,也想听听闲话。见这么多人,张大嗓门显得有些得意。“我跟你们讲,那刘桂芝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刘桂芝也就是沈大柱的媳妇,说起村里熟悉的妇人,不少人显然兴趣更大。“你们不知道,昨个沈家那老婆子的说漏了嘴,那年沈二柱不是没了吗,刘桂芝当时急的往山上去,别看急的跟啥似的,那可不是去找人……”说到这她停顿了下,急着不少人追问。“不是去找人那是干什么?”“干什么,当然是拿银子去了,不,应该说是偷钱,人家家里那时可没人在。”“不可能吧,这也太歹毒了,人还没找到,就跑人家里去偷钱,也不怕李二柱那两口子晚上回来找她。”“我不太相信,刘桂芝不是让老太太跟长笙住她家吗,真那般歹毒,也不会去帮衬他们。”“她帮衬,她帮了什么,老太太身子不好,隔三差五去拿药,就刘桂芝那一毛不拔的性子哪里舍得花钱,不都是沈长笙的,出去累死累活挣了点钱,刘桂芝也是数着日子惦记着,我可听人说,好几次看到刘桂芝问长笙要钱,说白了,吃住这些,都是给了钱的。”张大嗓门声音确实不小,隔得远的外村人也听到了,忍不住竖起耳朵,人都爱凑热闹,他们不知道情况,只当做听个闲话。有相信的,更多确实不信,只因沈富贵是村里唯一读书人,不少人都找过他帮过忙,心不免往那边偏。这边说的热火朝天,沈长笙已经赶到镇上干活了。天气凉爽,干起体力活来倒不会觉得热。赶到晌午前基本已经完工,这次东家的人还不错,管事没有拖延时间,非常干脆地给结了工钱。沈长笙拍拍身上的灰尘,快晌午了,干活的地方旁边就是一条街,大部分卖的都是吃食,早上就喝了碗米粥,这饿着肚子闻着,确实不太好受。街道两旁叫卖声不断,各种饭食的香味充满整个街道,旁边同村的李二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要不是家里夫郎管着钱,他真想去过大吃一顿。叹了口气,李二收回心思,问道:“长笙,这快晌午了,现在回去说不定还能赶上吃饭,你一起回去吗?”他跟沈长笙经常一起干活,村子离镇上远,有时候回去太晚,还能搭个伴,所以关系还不错。这次在镇上干了小半个月,这活算是技术活,东家人不错,给的工钱也高,总共算下来差不多五百多文钱。沈长笙将钱袋子收好,道:“你先回去吧,我得去抓几服药。”李二知道他家里情况,没有多问,点点头道:“那好,我先走了。”沈长笙也不再停留,街道两旁很是热闹,有摊饼子的小哥甩着手上的白面饼子吸引来往的路人,也有那拿着扇子不断扇着大锅里熬煮的肉汤,闻着着实是香气扑鼻。想到要好一会儿才能回去,沈长笙便停下来,买了两个饼子。饼子刚出锅,是纯白面,拿在手里热腾腾的,贴着炉子烤的那一面泛着微微的焦黄,正面撒了不少芝麻,闻起来香,吃起来也很酥脆。刚吃完一个,就看到几个穿着衣袍,一派书生打扮的人走过来,几人穿着相同的服饰,显然是某个书院的学生。这条街的尽头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学堂,前几年父亲在的时候,他也去那里读过书,但他对读书不是很感兴趣,只想跟他爹一样,做一个自由自在的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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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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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