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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的,沈长笙心里有点担心,可能它太像人了。这般有灵性的兔子,自然不能当其普通猎物,沈长笙给它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都是一些划伤,只是前面两只爪子伤的比较重,所以才会爬不出来。最后他将兔子带了回去,一直养在自己的屋里细心照顾。但有天他回去,兔子却不见了,养了几日,他对其格外喜欢,就算白天再累,也会先把兔子擦洗换药,做什么都亲力亲为,极为上心,没想到兔子会突然不见,因此难过了很久。收回思绪,他叫住想要追过去的小黑,就不再关注,如今他不是十七岁的沈长笙了,不会因为那点喜爱而难过。这里已经接近中心地带,是父亲最常来的地方,他对周围环境还算了解,但在往里走就不安全了,再者天快黑了,还是早点回去吧。走了一会儿,兔子像是发现他要回去,竟然开始追上来,并且越靠越近。沈长笙蹙了蹙眉,并不想对方因为他失去对人类的警惕。小兔子离开后,除了刚开始会很难过,后来想了想,它本来就生活在山林里,无忧无虑,他就算再喜欢,也不可能让对方留下来。沈长笙放开对狗的限制,小黑像是读懂他的心思,呲着獠牙,对不远处几片凸出来的落叶汪汪直叫。因为距离太近,兔子明显被吓着了,沈长笙一直注意着,明显看到一只白毛团子从中钻出来,小脑袋上还顶着一片金黄的落叶,额前的红痣在夕阳下清晰明艳,因为受惊,它蹦的很高,随即刺溜一下,跑远了。爪子有力,身上也干干净净。看来小兔子已经完全好了。沈长笙收回视线,拍拍狗头:“好了,我们也回去。”而另一边,萧菟奋力的跑着,连头都不敢回,一直跑到自己的小窝,才呼了几口气,累的兔耳朵都耷拉着。平时它可是这片区域跑的最快的兔子,绕着大山跑一圈都不带喘的,今天肯定是因为那个黑乎乎大家伙,它竟然还吓唬自己,亏它以前还偷偷给对方送过果子吃。想到刚才的事,小兔子淡红的眼睛慢慢暗淡下来,那个人类好像不记得自己了。不过也不能怪对方,毕竟是它一声不吭离开的,也没有跟他说谢谢,报答他。小声叹了口气,萧菟抬起两只前爪看了看,之前受伤的地方已经完全好了,连一点疤痕都没有,就算留下疤痕也没关系,它的毛毛又多又软,完全能挡住。长长的睫毛眨了眨,明明是只兔子,眼中却带着淡淡的惆怅,想了想,它最后还是决定,一定要报答对方。以前在外围吃草,经常能听见那些人类说,要懂得知恩图报,否则就是忘恩负义,它虽是兔子,但也不想当一个忘恩负义的兔子。它的兔子窝很隐蔽,里面有干净的草,这种草晾干后还带有淡淡的香味,晚上睡在上面很舒服,做的梦都是甜甜的青草香。沈长笙回到村里,天色也开始暗下来,村民大多早早吃完饭在家,有几个贪玩的孩童在外面玩耍,偶尔能听到灶房里妇人训斥的声音。有狗看到人走近,先是警惕的看了看,随后不知怎么着,突然夹着尾巴跑回院子里。沈长笙只是路过,他目不斜视的往前走,并没有好奇的往里看。小黑倒是扬着脑袋哼哼几声,看一下里面那只缩头缩脑的小白狗,眼里有几分高傲。沈长笙看了一眼,无奈笑了笑,想起以前小黑还是半大的时候,出去玩都是走在狗子群里最前面,后来长大了,就很少跟村里狗子在一起玩。背篓里的猎物偶尔抖动几下,今天收获不错,有三只野鸡和一只兔子,赶明早去镇上将其卖了,再给家里添置些东西。天黑的很快,到家时,已经没多少光亮,沈长笙没走近,就看到后门口站着一个人。离得近了,那人也注意到了他。原本不耐烦的脸色一变,转而挂上一抹假笑,道:“是长笙回来了,今天怎么这么晚?你大伯在家还担心你呢。”刘桂芝虽对着沈长笙说话,但目光却一直往他背篓里瞄。但奈何沈长笙长得高大,她瞅了半晌也只看到一点树枝。刚想凑近细看,一声狗叫将她吓了一跳,刘桂芝这才注意到那条养不熟的畜生也在旁边。她往后退了几步,方才到:“今天回来这么晚,想必还没吃饭吧,锅里给你留了饭,要不先过去吃?”沈长笙神色平静,像是早已习惯这种突然而来的热情,淡漠:“不用,我吃过饭了。”闻言,刘桂芝笑了笑道:“吃过了,也好,你是不知道,晚上老太太想吃炖鸡蛋,我二话没说,就炖了两个端过去,还给放了香油,你阿奶吃的可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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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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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