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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拎着那只灰毛兔子,问道:“这兔子怎么卖?”沈长笙按照以前的价格说道:“八十文。”野鸡七十文钱一只,兔子因为带着皮毛,八十文钱一只,这个价格还是之前父亲定的。他经常在镇上干活,知道现在差不多也是这个价,何况还是深秋,打猎的人多,有的卖的甚至还要低几文钱,但这只兔子品相不错,这个价不算高。“价格倒是实在,那就它了。”男人虽看着凶,却很豪爽,没讲价,直接给了钱。沈长笙点点头,用麻绳把兔子捆好,方便用手拿,弄完后递给对方。拿着兔子,男人没有立即走,而是看了眼沈长笙,突然问道:“你看着眼熟,是不是也住在镇上?”沈长笙摇头:“不是。”少年人本就长得快,如今又是重生之人,气质更是跟之前完全不同,对方没认出来,沈长笙也没有特意解释。男人点点头,只是随口一问,也没在意,想来可能之前在他肉摊那买过猪肉,所以眼熟罢了。走出没几步,有个带着帽子的中年男子,热情喊道:“朱老板,野鸡兔子还有山雀要不要,都是活的。”说完他看了沈长笙一眼,很是不善,特意提醒道:“兔子便宜,只要七十五文钱。”朱老板以前经常在他那买,算是常客,今个莫名来了个愣头青,把他生意抢走了,男人自是不高兴。朱老板瞅了瞅他摊子上的东西,又对比手里的,虽然贵了五文钱,但兔子看着大了一圈,毛也是干干净净,便摇摇头走了。做了一笔生意,沈长笙心里高兴,并不在意其他人如何。只是可惜了那个摊位,猎物带过来卖,多多少少都会留下脏污,以前父亲会在下面垫好东西,离开后也会打理干净,可现在,即便隔得远,也能闻到动物长时间留下的粪便和血腥气。还剩两只野鸡,等了好久才有个夫郎过来问价,一听要七十文,摇摇头,去了其他卖野味的摊子前。沈长笙并不在意,觉得价格合适就买,不行就算。这两只野鸡虽看着有点没精神,但都活的好好的,也都是市场价。果然,没过多久,一个面容和善,穿着体面的男人带着个手脚麻利的青年过来,问了价后,很干脆买了剩下的野鸡,不仅他这里,其他摊子只要活着的,也都买了。沈长笙照例将东西捆好,这人他有点印象,好像是一家酒楼的管事。或许是个长久生意,之后多留意些。之后一段时间,沈长笙都是隔两天去镇上卖猎物,回来后就去打猎,除了第一天赚的两百多文钱,后面基本都是三四百文,有次运气好,打了只狐狸,可惜品相不好,皮毛也被破坏了,但也卖了三钱银子。沈长笙大概算了算,这段时间,攒了将近一两银子,这可比之前做苦力一天三四十文钱挣得多,人也自由。现在动物多,他想赶在入冬前多挣点钱,所以几乎每天都山里,沈大柱来找过几次,没见到人,回去沈阿奶也没提。沈长笙没将此事放在心上,沈阿奶不说,应该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没想到,有次他去镇上卖猎物,沈富贵不知从那闻到肉味,就溜进小灶房里,那里面有他给沈阿奶炖的鸡汤,要不是小黑听到动静赶回来,那碗鸡汤怕是要被糟蹋了。他回家看到小灶房被动过,听阿奶说才知道,后面买了把锁锁上,这些东西他一点都不想给沈富贵那家人。风透过窗口钻进来,天气越来越冷,昨夜下了小雨,空气都是阴冷的,不用去镇上,沈长笙起得晚了些,这两天阿奶身子不好,请了郎中过来看,说是突然降温有点受寒,他没去打猎,一直在家照顾着,到昨天才好了些。床上换了厚实的棉被,还是前些时日去镇上买了棉花布料回来,请郑夫郎帮忙做的,刚拿回来没多久就降温了。外面,小黑趴在新搭的窝里,闭着眼睛美滋滋的睡着。竹篓里留有只猎物,它虽然闭着眼,却也时刻注意着,只有动静大了,才抬头看看。晨光微弱,没发现什么,小黑闭上眼,又继续吃梦里的鸡腿,突然,它耳朵动了动,像是发现什么,站起身朝着外面看去。可四周一片白雾茫茫,什么都没有。一番查看后,没找到什么可疑的东西,它对院墙上几只扰人清梦的鸟雀叫了几声,将其赶走后,又回到小窝里。而远处白雾中,一直雪白的白毛团子躲在树后,见到走过来的大家伙,紧张的耳朵都竖起来。看到对方转身回去,萧菟才松了口气。这几天救他的人没有上山,萧菟有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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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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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