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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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兔子半天不指路,沈长笙伸手捏了捏他的耳朵,轻声问:“接下来往哪里走?”怀里的兔子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一样柔软小巧,这会儿虽然不再挣扎,不会还是紧张的耳朵竖着,随着走动一晃一晃的,很是可爱,要不是时间不对,他还真想多揉揉。等了会儿,一只短爪子伸出来指向一个方向,沈长笙点点头,却没注意到掌心的白团子蜷成一团,露出的耳朵带着淡淡粉红。走出迷雾,小兔子一下子跳了下去,他回头看了看沈长笙,不等人说话,又跑回大山里了。萧菟一边跑一边鼓着腮帮子,气的整只兔子差点撞树上。那个人是不是故意的,怎么能摸自己的耳朵,那里只有他喜欢的兔子才能摸。酥麻的感觉好像还留在耳朵上,粉红还未完全褪去,萧菟哼了哼,决定这两天都不去找他。手掌还留有余温,沈长笙站在原地,等完全看不到兔子,才回头对一旁等着的小□□:“我们也回去。”虽然时间还早,但山上有雾,野山羊也得赶紧处理,直接带回去怕是惹来麻烦,他想了想,不如现在就带去镇上卖。路口有去往镇上专门拉客的牛车,沈长笙见是其他村子的,便拦了下来,多给了钱,带着野山羊坐上去。赶车的是个上了年纪的老汉,头上绑着一圈黑布,因为有了生意,客人又多给了钱,他说话时乐呵呵的,很是爽朗。“小兄弟有本事啊,这大家伙精得很,可不容易逮到。”沈长笙看着外面的景色,声音难得带来几分轻快道:“运气好遇到了。”牛车走得快,俩人不时闲聊几分,沈长笙心情好,话都多了,风吹起他高高的马尾,即便身着一身单薄黑衣,却也未察觉到冷意。这种大猎物在街上不好卖,他决定去其他地方碰碰运气。以前见过父亲去酒楼或高门大户那些地方售卖,沈长笙知道规矩。后门紧闭着,因为快到中午,能听到里面洗菜切菜声。他上前敲了敲门,很快,一个小二打扮的人开门了。说了缘由,那小二点点头,就跑回去了。没一会儿,沈长笙就看到一个熟人,是那位经常买野味的管事。对方也认出了他,一张圆脸带着笑,看着倒没有寻常管事的架子,注意到一旁的野山羊,眼睛一亮:“就说今早没看到你,原来是带个大家伙过来。”说完他顿了顿,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又道:“天冷了,很多客人喜欢点这些,我们酒楼确实收,只是今早送来了两只,怕是多了些。”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沈长笙道:“今早刚猎到的,只有腿上受了伤,养几天应该没问题。”管事闻言,走过来拍了拍山羊身子,道:“不错,其他地方确实没问题。”见对方满意,沈长笙心里也松了口。“早上是四两八钱银子收的,你这只壮实不少,这样吧,五两银子,你看如何?”这个价格不算高,而且入冬后,肉这些都会涨价。沈长笙提了价:“六两,这只山羊体型不小,而且只伤到腿,皮毛能完整留下来。”管事看了看,犹豫半响,才道:“这样吧,五两二钱,再多可就不行了。”沈长笙想了想,这个价格其实跟他想的差不多,管事还算厚道,便点点头,同意了。怀里揣着五两多银子,沈长笙脚步轻快,盘算着接下来事。搬出去后,自然不能带着沈阿奶去山上的房子里住,他每天打猎不在家,她一个人没个照应,甚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还是要住在村子里。回去跟沈阿奶商议一下,再问问村子里谁有闲置的房子,最好离那家人远些。正想着,一道不怀好意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这不是沈长笙吗,听说你打猎去了吗,怎么在这里偷懒?”沈富贵提着几本书,打扮的人模狗样,他今日休沐,原本是要参加李公子他们举办的诗歌会,但因上次的事,李公子对他有了意见,他被那狗眼看人低的小厮挡在门外。想到上回那件事,沈富贵就气不打一处,那天本是极有面子的,不仅请了同窗喝酒吃饭,还有漂亮的女子哥儿给他端茶倒水,就连跟他作对的陈兰生都恭维他。原本一切好好的,就等沈长笙过来送钱,结果等到他们吃完,对方也没来,最后在同窗怪异的目光中,他只能硬着头皮去结账。结账时,尴尬的发现他的银子不够,在所有人或嘲讽,或鄙夷的目光中,还是李公子给了剩下的钱。连累同窗一起丢脸,那些人自然是不待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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