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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李大他娘来的事,她没有跟沈长笙说,这种小事,还是不让孙子费心了。沈长笙耐心的点点头,每次沈阿奶的嘱咐,他都记在心上。因为食物少,这几天内围那些大家伙开始出来了,沈长笙也很警惕,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入的太深。山脚边倒是热闹,村民三三两两的走在一起,偶尔低头摘脚边的菌子,冬日里没多少活计,不少村民出来弄点吃的。每次下过雨,山脚都会有很多人,沈长笙也习惯了。“长笙哥。”黑娃没等人走近,就站起来高兴的打招呼。他最近没事,就跟着一起过来了,山脚边虽然大部分都是夫郎妇人,但也有汉子在砍柴,他在其中也不突兀。沈长笙点点头,没说话,小黑倒是很给面子的汪汪叫了几声。黑娃笑了笑,很想上去摸摸小黑,但又有点害怕沈长笙。沈长笙见他背篓里没多少东西,往山上看了看,已经有人往里去了,看来为了口吃的,也不在意危险了。黑娃也注意到对方视线,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他来的晚不是因为懒,早上有个婶子让他帮忙打扫猪圈,那家母猪要生崽子,结果他去了后,母猪迟迟没有动静,他就被一个糙面馒头打发了。等来到这里时,山脚几乎没剩啥了,如今天气越发冷了,他跟阿奶过冬的粮食还不够,想到这,黑娃不禁有些着急。当下脱口而出:“长笙哥,我能跟你一起进山吗?我不会打扰到你的,就在外面捡点东西就好。”他说完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太莽撞。沈长笙停下正要走的脚步:“里面很危险,出了事我保护不了你。”黑娃咬咬牙,为了多存点吃的,坚持道:“我知道,真有事你也不用管我,是我自己要去的,你什么都不知道。”黑娃很瘦,身前破旧背篓几乎到他胸口,看着沈长笙时眼睛坚定又明亮。有好奇的村民时不时看过来,竖着耳朵,沈长笙不想多待,便道:“进去后离我远一点,有什么事跑的也快。”他说这话不是开玩笑,就对方这小身板,随便遇到一个吃肉大家伙的,怕都跑不掉。听出对方是同意他跟着了,黑娃高兴的笑起来,赶紧背起背篓,等人走远才跟上去,如此就算有村民看到也不会说是对方带他进去的。这次来不是打猎,沈长笙没有往深处走,他在这座山生活里很多年,跟着父亲将山外围几乎摸了变,有个地方有片小竹林,村民知道的少,他以前去挖过笋子,昨日下了雨,不知道有没有冬笋冒出来。黑娃第一次进的这么深,他胆子小,从前都是在山脚转,即便再眼馋里面的好东西,也没那个胆子,他阿奶也经常叮嘱不让往里进。相比于山脚,里面的树木更加粗壮,到处都是散落的枝干,这要是捡回去不知道要卖多少钱,黑娃心里火热,却知道这次目的,忙按捺下心思。越往山上走,遇到的好东西越多,沈长笙时不时停下来,在一些枯树干上摘木耳,木耳长得非常好,肉厚肥大,一簇簇紧挨在一起。还有树根脚下,扒开枯枝烂叶,就能看到一朵朵漂亮的菌子。黑娃没往跟前凑,他听话的走在边沿靠在的地方,跟对方保持一段距离,虽如此,这里的东西已经足够他欣喜了。沈长笙摘完就走,没有等待对方的意思,他的目的是那片小竹林。都是从小干活的好手,黑娃动作很快,一般沈长笙采摘完一片区域,他也差不多了,没有丝毫拖累。有些地方湿润,走上去脚底免不了沾上泥土,沈长笙对环境熟悉,基本避开了,只是黑娃就没这么好运,一双露着脚趾头的布鞋上满是泥。竹林在山头侧方,昨夜雨后,一颗颗冬笋从土里冒出头,即便在寒冬,也充满生机。沈长笙面上难得带上欣喜,这片冬笋比他想的还要多,长得也很好,微露出一个尖,正是最新鲜的时候。背篓里装的有铲子,他取出工具,便蹲下来开始挖笋。远处的黑娃一脸惊讶的瞪大眼睛,他背篓里已经有很多山货了,对这次进山很满足,只是看到这么多冬笋后,心里免不了激动,这可是冬日里极好的东西,不仅可以吃新鲜的,晾干后还能储存,如果这些都带回去,他跟阿奶这个冬天都不会少了菜吃。但他牢记长笙哥的话,没有往里靠近,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沈长笙颠了颠手上胖乎乎的冬笋,满意的放进背篓里,下次去镇上再买些肉回来,沈阿奶会做熏肉,到时候可以跟笋子炒着吃,是冬日里一道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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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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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