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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是说对方过得不好,刘桂芝神色缓和不少。“怎么说她也是我娘,要不是之前非要分家,也不会过得如此,还有我那侄子,也不好好照顾着。”她说着叹了口气,像是在同情。有会说话的适时恭维道:“你也别难过,这都是他们应得的,你如今过得这么好,富贵他又被先生赏识,以后可是要飞黄腾达的,不是那些人比得了的。”刘桂芝听了心里痛快不已,面上却假惺惺道:“唉,毕竟是一家人,我也想大家都好好的,一想到我们天天吃饱穿暖,娘她却挨饿受冻,我心里就难受。”众人纷纷夸她孝顺,同时对沈长笙进行指责,听着大伙都站在自己这边,刘桂芝那是神气不已,之前因着分家的郁气都消散了。而另一边,却是其乐融融。沈长笙下午没有去打猎,吃过饭后,就跟阿奶在院子里处理冬笋,这么多肯定吃不完,留下几个吃新鲜的,剩下的全部处理好晾干。沈阿奶干着活,面上一片乐呵呵,得知黑娃也挖了不少,沈阿奶为其高兴,她可怜黑娃那孩子,看着就跟小时候的长笙一样,她跟黑娃阿奶相处的也好,俩人没事会一起说说话,孙子不在家时也不会觉得孤单。老太太突然又想起什么,再看背篓里没剩多少的冬笋,懊恼道:“忘记给郑夫郎留些,咱经常承人家的恩情,这有好东西我咋就忘了。”将冬笋的外衣剥去,随后切成薄片,沈长笙干活很利索,还时不时回应沈阿奶的话。“等明早我再去弄些回来,对了,郑叔好像会做腌菜,到时候顺便取取经,我们也腌些过冬吃。”老太太一听又高兴了:“那明个我跟你一起去,好久没去他那坐坐了。”沈长笙无奈的笑了笑,沈阿奶身子好了后,越来越坐不住了,不过老太太喜欢,他也不会说什么。切完手上的笋子,沈长笙往窗口看了看,他身量高,很容易看到桌上一小团,此刻正乖顺的窝在软垫上,有时候听到一点动静,耳朵可爱的颤了颤。沈阿奶注意到沈长笙异常,长笙不是个喜欢将情绪外露的,这段时间明显不一样,是不是…她心思转了转,试探性的问了句:“长笙,阿奶问你,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突然被问,沈长笙茫然一瞬,而后摇摇头,他哪里有什么喜欢的人。只是捡了只可爱的兔子罢了。沈阿奶有点摸不透,只能口头上劝慰:“要是有,不管是本村还是其他村子的,阿奶一定帮你想办法。”之前分家那二十两,都在她这好好存着呢,这么多银子,只要孙子喜欢,她都愿意拿出来当彩礼。“没有的,阿奶。”沈长笙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说。沈阿奶见小孙子神色不变,显然不像她想的那样,不由得叹了口气,长笙的年纪也到了,村里像他这样的很多都定好了,也不知道这孩子什么时候开窍。萧菟不知道人类奇怪的心思,躺着舒舒服服的睡觉。沈长笙轻手轻脚的进来,先是检查了一下受伤的爪子,见没有鲜血渗透出来,才小心的放回去。窗户没有关严实,冬日里的风呼呼吹进来,吹散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时间滴滴答答,一转眼,萧菟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天。伤口基本已经愈合,他以前天天在林子里跑,是个闲不住的,沈长笙不让他出去玩,他只能在屋子里折腾。从桌子跳到床上,再从床上跳回去,这种无聊的游戏能玩一上午,不过也只能趁着沈长笙不在,他明明全好了,对方却不让他乱动。把脑袋钻进枕头底下,两只爪子抓呀抓,想象着自己在洞穴里挖土,只露出圆圆的的屁股,毛球一样柔软的尾巴左右摇摆着。他身上很干净,以前经常去小河边洗澡,现在沈长笙会抱着他洗,水还是热乎乎的,很舒服,除了不能到处乱跑,以及会被各种摸摸,萧菟这几天还是很开心的。除此外,他还发现一件事,原来人类的食物这么好吃,是他趁沈长笙不在偷偷吃的,也不是故意的,只是看到阿奶吃的香就想尝尝。听阿奶说那种滋味叫甜,萧菟舔了舔嘴唇,还是没忍住张开爪子,在其中间,还藏着一小块糖,他左右看了看,随后快速的放进嘴里,新奇的味道让他幸福眯起眼睛。乐颠颠的沉浸在美食中,不知道房间已经有人进来。沈长笙刚洗了手,他没有去摸兔子,等手回暖,才将他抱出来。掩耳盗铃的兔子以为没有被发现,却不知自己鼓着嘴巴,淡红的眼珠滴溜溜的转着,一副心虚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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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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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