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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笙铺好床,走过来试了试温度,摸着不热了,往小兔那边推了推,道:“可以了,吃吧。”萧菟咕噜噜欢呼,吃着人类的食物,才知道以前那些草真是没滋没味,连最爱的小草都不喜欢了。但是沈长笙说小草也必须吃,他是兔子。“晚上我去割草的时候,有块被吃掉了。”沈长笙拨了拨灯芯,随口问道。屋里瞬间亮堂很多,萧菟脸上心虚的表情也一清二楚。他舔了舔嘴上的面糊,看来眼沈长笙,又心虚的垂下耳朵。沈长笙继续道:“偷吃小草没关系,但是被阿奶看到了,你说怎么办,小兔?”他说话时,神色严肃,不想小兔因为在人类世界生活,而少了警惕。还有过年那次,就算再大的事,也不能出现在陌生人面前。想到这,声音又严厉几分:“再有下次,只能放你回山里。”感受到气氛不对,刚想撒娇卖萌混弄过去的兔子歇了心思,爪子抓着沈长笙的大手,叽叽叫了几声。他知道错了,他是很警惕的,只是对沈阿奶气息熟悉,就没有那么大的防备。小兔子沮丧的低着小脑袋,要是能变成跟沈长笙一眼的人类就好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记得山上的雪融化,天气暖和,那种亮晶晶的小草就会出现,到时候他就多吃几颗,说不定还跟那次一样,变成沈长笙一样高大的人类,想去哪里就去那里。萧菟思绪飘散,沈长笙以为自己冷着脸吓到他了,叹了口气,语气缓和下来:“这件事也有我的不对,从山上回来后,没有顾得上你。”手掌抚摸小兔柔软的身子,沈阿奶年纪大,小兔的事说出去她不一定能接受,猎户养了只兔子,就算前世的自己也想不到这个组合,但是这段时间小兔一直陪着他,填补他心里的孤寂,他也将对方当成了家人。其实小兔更适合住在山上那间房,但阿奶年纪大,住在村里更好,思来想去,也没有两全的办法。“明早我带阿奶去镇上,家里没人,我把吃的东西准备好,你在家自己玩好不好?”沈长笙交代明日的事。萧菟闻言,没有立即同意,他想了想,指着山的方向。他想回去,想回山里看看,不知道他的家还有没有其他兔子进去。两只短短的前爪贴在一起,萧菟不知道沈长笙是不是在生他的气,但他真的不是故意被发现的。昏黄的光落在小兔不安的小脸上,沈长笙意识到自己可能吓到对方了,他刚才是有些严厉了。将兔子捧到眼前,沈长笙小声哄道:“我说话声音大了,是我不对,如果想回家,等我回来一起可以吗?”相处这段时间,即便知道兔子属于那里,但他还是不放心让他独自回去,特别是那次受了伤之后,小家伙虽然聪明又跑得快,却难保证不会遇到一样的事。萧菟抬头,认真看了他半晌,才轻轻点头。不过还是想自己回去,想去看看湖边有没有那种草。想和沈长笙说话,而不是现在这样,说着自己才懂的话。这夜,一人一兔都怀有心思。阳光驱散白雾,晨起的空气很冷,沈长笙做好早饭,给小兔准备食物。小黑从狗窝出来,伸了伸懒腰,今天他有任务在身,不能贪睡也不能出去玩。小兔还在睡觉,软乎乎的把自己圈成一团,看得人心软,沈长笙没忍住,贴上去吸了口,白软的肚皮覆盖一层短短的兔毛,萧菟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青草香,沈长笙怕吵醒兔子,动作放的很轻。一切收拾好后,他放好食物,临走时,又在桌边留了两块糖。听到关门的声音,兔子雪色睫毛动了动。这趟出门肯定是要坐牛车,牛车在村口,要走一盏茶功夫,沈长笙想背着阿奶,沈阿奶不肯,她很久没有出来了,想走走看看。沈长笙见她精神不错,没有再劝说。阳光格外好,照在人身上暖融融的,小河的水清澈透底,鱼儿欢快的往下游游去,两边柳树轻拂水面,只是不知何事,树枝开始冒芽了。“天气要暖和了。”沈阿奶喃喃道。沈长笙回头望向家里,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两人离开不久,一道鬼鬼祟祟的人影,出现在茅草屋后。他先是绕着墙角走了一圈,没有看见人后,胆子大了起来,来到河边的台阶上,打量一番后,狠狠踢了几脚,可台阶坚固,反而把自己踢得脚疼。“他娘的,就是个灾星,搁门口都倒霉。”骂完,他想起正事,从怀里掏出个包裹严实的纸,打开后,一股子呛鼻味道只从天灵盖,差点先把自己毒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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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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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