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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碗浊酒下肚,王铁山说起?话来热络不少,拍了拍沈长笙肩膀,“村里人都说沈富贵以后有大前程,我瞧着你才是最有出息的。”郑夫郎揪着他的衣裳,“又喝醉了,胡说什么呢?村里谁不知,两?家现在完全闹翻了。“长笙,你叔喝醉了,说胡话呢,真是对不住了。”沈长笙并不在意,“不妨事?。”郑夫郎又给?他倒满酒,说起?旁的的事?,“我今日瞧着街上哥儿女子都好看着呢,你出去可有遇到心?仪的?”沈长笙喝了口酒,点点头。郑夫郎欣喜道?:“当真?可有打听清楚是哪家哥儿?”沈阿奶也惊讶的放下筷子,她其实?也没报多大希望,毕竟街上那么多人,能遇到那小哥儿还?真是天大的缘分。不等?几人细问,沈长笙先道?:“这件事?要慢慢来。”沈阿奶安慰道?:“不急,你有自己的考量就好。”沈阿奶那日就看出小哥儿或许不是普通人家,养的那般白?净灵秀,长笙却是没了双亲的,虽然有个?打猎的手艺,但有些人家是看不上这个?的,如果对方也是如此,她也不会让长笙再去打扰。沈长笙不知阿奶所想,回想起?今日他跟小兔的种种,心?中满是喜悦跟期待,对方可是答应过自己的,还?会再回来。饭后,又说了会儿闲话,郑夫郎将今日赚的钱拿出来放在沈阿奶手里,不好意思道?:“没法一下子都还?你们,这些先拿回去,剩下的我们再慢慢还?。”沈阿奶没有接钱袋子,“这是作甚,长笙不是说了,不着急,再说小月儿还?要吃药,你们留着吧,等?以后宽裕了再说。”郑夫郎看向沈长笙。沈长笙点头,“阿奶说的对,你们留着吧。”家里有足够的银钱买房屋,并不急着要这笔银钱。郑夫郎犹豫道?:“可是……”沈阿奶直接打断他的话,“长笙有打猎的本事?,我身子又好了,还?是能攒下银子的。”碗里的茶水还?冒着热气,氤氲着不太清晰的脸孔,郑夫郎眼眶发酸。“是我没本事?,若是有个?像长笙那般的手艺,家里也不会如此。”王铁山低下头,家里兄弟都不愿借他银钱,手足感情竟比不得旁人。小月儿拉着王铁山粗糙的手指,小声喊了声爹。他抱起?小哥儿,又对俩人感谢一番。回去路上,天色已经很晚了,王铁山不放心?老?太太,坚持送他们回去。折腾了一天沈阿奶早就累了,到家后简单洗漱一番便睡下了。沈长笙倒是不困,耐心?的给?小菟清洗爪子,也不知他走?后小家伙跑哪儿玩了,四只爪子上沾满了脏污。小菟站在温热的水盆里,他的腿很短,下面的毛发也沾到了水。沈长笙将他抱在手里,这时候太晚了,弄湿太多不容易干,小兔子的眼睛明显开始困顿了。“长笙哥哥,你真的有喜欢的哥儿吗?”看似迷糊的兔子突然冒出这句话,沈长笙动作一顿,看着手中的小兔子,放缓动作道?:“嗯。”萧菟嘴角弯弯,露出兔牙,欣喜道?:“那我是不是要有另外一个?哥哥了,太好了。”等?沈长笙跟对方在一起?,就多一人喜欢他了。沈长笙沉默的给?萧菟搓洗的爪子,见小家伙了没心?没肺的小模样,揉爪子的力度重了几分,“是啊,就是今日在街上见到的哥儿,戴着帽子跟兔子面具,穿的衣裳跟我买的一样,就是笨笨的差点被人欺负。他说着,擦干净兔子爪子上的水,一双黑沉沉的眼眸看不出什么,但也能感受到其中的不高兴。油灯在墙壁上投射出一人一兔的影子,萧菟的眼睛一点点睁大,长笙哥哥说的是他吗,难道?他喜欢的是自己?单纯的兔子不太明白?更深层次的意思,如果沈长笙喜欢他人形模样,萧菟还?是很高兴的。把小爪子擦干,沈长笙知道?小菟不懂这些,也没打算细说,但小兔子突然开心?的笑?起?来。“我也喜欢长笙哥哥。”笨兔子想都没想道?,他只是纯粹的表达出当下的想法。长笙哥哥对他好,保护他,又喜欢他人类的模样,萧菟觉得自己也要喜欢对方,这样才公平。手里的棉布掉在地上,沈长笙怎么都没想到这时候得到回应,他抑制住胡乱跳动的心?脏,身形高大却没经历过此事?的青年小心?翼翼询问道?:“小菟,你真的喜欢我?”刚洗干净的兔子欢快在床上蹦蹦跳跳,灵动的耳朵随着动作晃动着,他跳进?沈长笙怀里,仰着脑袋道?:“对啊,小菟最喜欢长笙哥哥了,然后是沈阿奶,最后是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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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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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