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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吹过窗棂,猛烈无情。璟昭……哭了,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他没想哭,可,实在,,没想到这么疼啊,没控制住那脆弱的眼泪。李大少爷的清高那是给别人看的。他才不是什么男女不近的玉菩萨,他是专吃漂亮男孩的豺狼虎豹,而且起来很疯,不知疲倦地。只是他保密工作做得很好,他的那些风月情债,都被他藏在了精心伪装的表象之下,外人不知道罢了。璟昭是王府最小的阿哥,集万千宠爱长大的孩子,幼时体弱多病,他阿玛额娘心疼他,都没让他习武练剑。曾经的他有权有钱没经历过人间险恶,这辈子受过最大的苦怕就是今日了,小身板在高大会功夫的李光宗面前着实太弱小了。有点招架不住。李光宗不知是太激动还是什么,他经验丰富,技术好的很,但他根本没怜香惜玉,反而粗野,像前几日长街上那匹受惊失控的蒙古烈马,横冲直撞,蹄子残忍地踏坏了倒在路中央高贵又可怜的男孩。天空飘起了雪花,洋洋洒洒。室内气氛剑拔弩张,紧张得让人窒息。“李光宗……”“李光宗……”“李光宗你亲亲我,亲亲我吧,我好疼……”李光宗不但没有亲他,反而那双深眸里染上了一层森寒血丝更不是人了。就像跟璟昭有血海深仇似的,愈发粗-暴,拽着他的头发,发了狂,像要把他凿碎连骨头带肉吃掉。“呜……”璟昭被拽得昂起了头,表情很是痛苦,“你个混蛋奴才,阿玛说你爷爷害死了我祖父,你爹轻薄我额娘,如今你又欺负我,你们李家人真是土匪,都该蹲大狱……”李光宗听他这么一说瞬间不悦,伏下一口咬住了他后颈,狞着眉齿尖狠狠发力。这架势明显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惩罚他。璟昭脑袋嗡地一下,顿感后颈剧痛剧痛,疼得他眼球上翻失了声,差点晕过去,但他很坚强没有晕,只是眼泪流得更凶了。他想逃,可李光宗疯狗一样还没撒口,那狠劲,就像璟昭不给他道歉,不给他喂块红烧肉吃他绝不松口似的。璟昭放弃了,被咬怂了,他认错,不该说他家人都是土匪,深呼吸让自己放松下来,尽可能地讨好背后的混蛋,希望他撒口。混蛋的牙齿像尖锐的火钳,深深刺入了他皮肤里,实在疼痛难忍,他受不住了。李光宗咬着他的皮肉,吞咽着他甘甜的血液。感受到他在慢慢放-开,猛地更深一步,舒吼一声,松口了。璟昭后颈起的火包,铜币大小,一按里面好像有汪水,很有弹性,颜色原只是比周围略深些,但现在被他咬破了,一圈深深的红牙印,往外渗着鲜血,看着骇人。李光宗脸上浮出了一丝愧疚,又像个好人,温柔舔去了那上面的血迹,在他耳边说了句:“你不一样。”话毕,他直起身。“啪!”璟昭掉了个个儿。时间流逝。房间里沉香交融着豆蔻香,气味越来越浓,甜得人发腻,温度直线高涨,最终升到了沸点。璟昭大脑一片空白,他迷失了自己,一掉过来,环住男人的脖子急簌簌亲吻,那几欲死掉的灵魂在唇齿交融间活了过来,再也感受不到痛苦。无限沉沦。晨光破晓,两人才歇。璟昭最后的余韵释去,像是力气被抽干,烂泥一样瘫在了床上,倒头就睡。可能他太累了。李光宗去沐浴了,回来躺在他身边,将他揽入怀里紧紧抱住,在他头上轻轻落下一吻闭上了眼,就像那历经无数波折,都得不到爱人的人,终于在这一刻,拥住了挚爱,缱绻柔情。先醒的是李光宗,他只睡了两个时辰,今天药局有个外商来谈重要合作。其实为本次商谈他想养好精神早早就睡下了,若不是璟昭突然爬来,他昨晚是禁欲的。出门时他看到外厅地毯上叠得整整齐齐似乎没被动过的新被子有些不解,再看到屋外廊下躺着自己的大衣更雾水。他也没心思想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去祠堂给母亲上了香,就坐着车子出门了。璟昭醒来时,头昏脑胀,嗓子干渴得要冒烟了。他爬起来找水,这一动,浑身酸痛,骨头都要散架了,尤其是下身和后颈,传来的火辣刺痛让他直倒抽凉气。意识渐渐回笼,他才惊觉自己在李光宗的床上。昨晚不堪的记忆一下涌来,小脸顿时失色,那不是梦,是真真实实的发生了,他和李光宗睡觉了,还是自己主动爬床给他睡的。好贱,他觉得自己好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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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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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