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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小姑娘把不大的窝窝头塞到她的怀中。小家伙张了张嘴巴,最后还是放弃了。【吃饱了,困了,算了先睡一觉吧。】小家伙倒头就睡,这一觉就睡到了天黑。当然灯火通明的古墓里是分不清白天黑夜的。小家伙只是被又一阵阵肉香给勾引醒的,这才知道到了晚饭时间。小家伙摸了摸自己咕噜噜叫的肚子,然后手脚并用呲溜呲溜的爬到了门前坐下。仿佛意识到沈伊瑶要做什么,那个心善的小姑娘赶紧出来拦住她。“我知道你饿,但是他们我们是惹不起了,把他们惹恼了可能要过来揍人呢?我给你把窝窝头掰碎点,你先对付下。”沈伊瑶看着面前被掰成细小碎块的窝窝头冲着小姑娘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然后拍了拍胸脯示意:看我的。【放心吧,跟着我混带你吃肉肉。】只见小家伙抬起小拳头轻轻往门上一拍,下一秒老旧沉重的木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轰的一下就倒了下去,差点没把门外喝酒的两个看守给砸到。两人回过神来后,便凶神恶煞的盯着整个屋子的孩子看去。“谁?是哪个不想活的干的,一天天的净找事。”一群孩子都被两人的凶神恶煞吓得缩到了角落里。只有沈伊瑶一个人乐呵呵的坐在地上,骄傲的用小胖手指了指自己。【是本郡主弄的,你们想怎样?】两个人一看乐了。“你,就你这个牙都没长齐的小家伙……哈哈哈,骗鬼呢?”其中一个人不信邪的蹲在沈伊瑶面前:“行,既然你说是你那就是你,你可知道在修罗阁捣乱的下场是什么吗?那可是要丢到狼窝里喂狼的。”本来打算动手教训两人的小家伙松开了小拳头。【狼,哇,那我是不是有很多烤狼肉可以吃了?】小家伙摩拳擦掌,两个眼睛都在放光。比起这个被啃了一口的小烧鸡,她还是觉得烤全狼更符合她的胃口。“这孩子莫不是个傻子吧,都要把她碰到狼窝去了她还在笑。”沈伊瑶的笑容在听到傻子二字时戛然而止。【你才是傻子。】啪叽一拳将蹲在她面前的人给打飞了出去。这一切都来的猝不及防,另外一个看守者也吓傻了。毕竟谁能想到一个孩子能一拳把一个成年人打飞啊!如果说刚才他们是在吓她,现在两人是真的动了把她扔狼窝的心思了。“怪物,怪物啊!快把她扔狼窝里去。”为了吃到烤狼肉小家伙选择束手就擒。“哼,让你得意,有你哭的时候。”被一拳揍飞的男子将沈伊瑶扔到狼窝后放下狠话。然后在小家伙的注视下放出了饿了很久的狼群。狼王嫌弃的看了眼坐在地上啃手指的沈伊瑶:这小不点太小了吧,还不够他塞牙缝呢!但是苍蝇腿也是肉啊!同时沈伊瑶嫌弃的看了眼群狼。【啊呀,这狼怎地这么瘦,太干巴了,这种狼肉不刚吃。】刚刚还呲牙咧嘴的狼王一愣,什么它没听错吧,这是狼骑大军小家伙嫌弃的摆了摆手。【你多久没洗澡了,还挺臭的。算了吧我没胃口了今天就放你们一马你们走吧,啊……困死我了,你们安静点别打扰我睡觉。】小家伙说完就找了个安静的地方,脑袋一栽撅着屁股就开始睡了起来。被无视的狼王感觉威严受到了挑衅,张开血盆大口。“我看你是活腻歪了……嗷呜……”狼王一句话没说完,就被小家伙一个“马后蹄”给踹的飞了出去,满口尖牙掉了个精光。【听不懂人话吗,都说了我要睡觉我要睡觉,小孩子睡眠是很重要的你不知道吗?万一我日后长不高了你能负得起责任吗。啊……】狼王不敢相信自己的权威被一个人类幼崽给挑衅了。踉跄着站起来:“小的们,给我上,让这个不知死活的小丫头片子见识见识我们的厉害!”群狼早就被这白嫩的肉团子馋的流口水了,狼王一声令下全都争先恐后的扑了上去。层层迭迭的把在墙角堆成了一座小山,都想尝上一口这人类婴儿香嫩的肉。谁知下一秒狼群山里发出金光,所有压在小家伙头顶的狼群都被掀飞了出去。“嗷呜嗷呜……”摔的满地的群狼都尾巴拖地,胆怯的缩在墙角仿佛看到了什么杀神一般。小家伙伸手捂住嘴打了个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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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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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