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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孩子见那些狼并没有做出伤害他们的行为,也都大着胆子上了狼背。沈伊瑶拍了拍狼王的头。【目标厨房,进攻。】于是一群骑着狼的孩子王大军浩浩荡荡的就朝着厨房出发了。夜无寐这浩浩荡荡的队伍自然引起了巡逻卫队的注意。但是还不等他们从狼骑娃娃军的震撼中走出来,小家伙就在狼王默契配合下,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一路闯关过将了。狼王迅捷的反应令沈伊瑶很满意,她摸着狼王的头。【表现不错,回头给你加个大鸡腿。】狼王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的争取着。“老大,烤全羊可以吗?我最爱的就是烤全羊。”沈伊瑶故作深沉的思考了下。【没问题,跟着我保证你们吃香的喝辣的!】“嗷呜……老大万岁……”“嗷呜……老大万岁……”“嗷呜……老大万岁……”争先恐后的狼嚎声响彻修罗阁,吓得几个胆小的孩子差点尿了裤子。沈伊瑶嫌弃的捂住耳朵。【好了,差不多嗷两嗓子就算了,瘆不瘆人啊!娘亲说了做人要低调!】被嫌弃的狼王委屈的耷拉下了尾巴:好吧,老大说啥就是啥,是他们没见识给老大丢人了。从今以后它要做一个讨老大喜爱的低调的狼王。一行娃娃军外加一群狼浩浩荡荡的就跑到了厨房。没有武力值的厨师哪里见过这种阵势,早就吓的抱头鼠窜了。进了厨房不用沈伊瑶吩咐,饿急眼了的孩子和狼群们就迫不及待的开造了。整个厨房但凡能吃的都没逃脱了他们的手掌心。“老大,吃这个。”狼王叼着一个特意寻来的大羊腿过来的时候,那个小姑娘也寻了些牛乳和蛋羹过来。“这些都是你能吃的,先填填肚子吧。”只见狼王一脸警惕的看着小姑娘:“竟然和我争宠,我才是对老大最贴心的,老大吃我的我的羊腿香。”沈伊瑶默默看了眼狼王落在烤羊腿上的哈喇子,默默的转过了身去拿起了小女孩手中的牛乳和蛋羹。【娘亲说英雄不夺人所爱,你不是最爱吃烤羊腿吗?你自己吃吧。】丝毫不知道自己被嫌弃了的狼王感动的稀里哗啦的。“嗷呜……我就知道老大对我最好了。”说完还不忘冲着小姑娘抛去一个得意的眼神:看吧,老大还是对我最好的。与此同时,修罗阁阁主房间。只见俊美的男子一脸的不耐烦:“外面发生什么事情了?这么吵吵闹闹的?”“回……回阁主,是那群孩子和狼窝里的群狼跑了出来。”夜无寐眼神放出一记冰刀。“一群没用的废物,连几个孩子和狼都看不住,赶紧把他们抓回去。”地上跪着的黑衣人有些底气不足的说道。“回……回阁主,拦不住。”夜无寐听后大怒:“饭桶,几个孩子和野狼都抓不住,要你们何用?”“阁主,真的抓不住,邪了门了,那群野狼不知道咋回事各个都乖顺的让那群孩子骑在他们身上。而且还有一个女娃娃天生神力,邪门的很,一拳就能将人抡飞出去。”夜无寐被引起了兴趣。“女娃?天生神力?若真是如此倒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苗子。”“带本座亲自去看看这个小魔王。”修罗阁的庭院内,夜无寐看着坐在狼王头上众星捧月威风凛凛打着奶嗝的小娃子,那如千年寒冰般的脸都裂开一条缝。“你们说的女娃娃就是她?”黑衣人躲在夜无寐身后害怕的点了点头。“没错,阁主就是她。”“一个连路都不会走的女婴就把你们打成这样?你们是把本座当傻子吗?”夜无寐本来以为是个半大的孩子,他也不是没见过习武的好苗子。就像他十五岁就打败众多竞争对手,坐上了修罗阁阁主的宝座。但他实在是无法想象一个半大的女娃能有这天大的本事,打败他修罗阁的一众高手。要知道能进出这修罗阁藏身之地的杀手们都是在修罗阁乃至天圣大陆江湖都排得上名号的。“我倒要看看你这小女娃有什么天大的能耐。”夜无寐架着沈伊瑶的胳膊把人举到了自己面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出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直接把人放在了一旁的石桌上,坐下来戳了戳她肉乎乎的脸蛋。“长的倒是白白胖胖挺可爱的。”沈伊瑶咧嘴笑了下。【算你小子有眼光。】夜无寐看了眼一旁乖乖的狼群和吓得瑟瑟发抖的孩子们起了恶趣味。“能让狼王乖乖听从命令,倒是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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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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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