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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对面那个村的啦!”行秋从容不迫,“这里有好多蜻蜓,追着追着就过来了。”“哦,原来是隔壁的,怪不得。”村妇看他眼神那么单纯,觉得他应该没撒谎,便也放下了心防。“你也别跑太远,都到这儿来了,等会你姐估计要着急了。”“不会的,这里人都很好,我刚刚过来还看见有个大哥哥在帮老太太抬东西呢!”行秋嘿嘿笑着,十分的人畜无害。“可是村口那家好像很冷清的样子,我看那家门口的柴火都乱乱的。阿姨,那里没有人住吗?”听到这个问题,村妇突然皱起眉来,眉宇间透着一股子嫌弃。“嗐,那家人就是这样的,死了女儿之后就跟天塌了似的。“我跟你说,他们女儿一点也不孝顺,放着好好的学校不上,偏偏要去读那个什么超贵的高中,把家里的积蓄都用光了!“也就他们老来得子宠得不行了,要是换成我,早就不干了!爱读读不读去打工,哪有那么多钱供她装小姐啊!”“什么,装小姐?!”行秋吃到大瓜,眼睛都亮了几分。“有这种事?她是怎么装小姐的啊?”“害,这事儿说起来可长了,没个个把小时都说不完呐!”农妇摆摆手,面露为难之色。行秋拿出团子牛奶和三彩团子:“阿姨,我这里有零食。您坐,来给我好好讲讲!”还是那句话,八卦是人类的本性。村口唠嗑的大妈堆就是方圆十里最强情报站。甚至夏油杰也听着听着从草垛后面转移到栅栏后面,而且连记录都忘记了。“我跟你说啊,那户人家啊,夫妻两个都是命苦的,年轻的时候在城里打拼了好几年,没拼出个所以然来,干什么生意都亏本,不得已才回老家来的。“原本啊,他们俩有过一个孩子,可是怀了五个月流掉了,后面那女人身体一直不好,直到快四十了才怀上第二个。“他们的闺女我们都认识,挺好动一小姑娘,在家里也经常帮忙干农活,蛮招人喜欢的。可是上了国中之后,她整个人就跟变了一样,我们都认不出来了!”行秋觉得三彩团子吃起来有点黏牙,给自己上了一捧还没做成杏仁豆腐的杏仁。“她那时候就开始装小姐了吗?”农妇摇头:“那倒不是,她那时候还和爸妈一起过苦日子,就是那性子一天比一天叛逆了。“她国中读的最近的学校,走读的,放学走两步路就能回家。但她呢?她总比别人晚两个钟头到家!”行秋试探:“她是在外面玩了很久?”“就是在外面玩啊,天天俩小时!“哎呦你也是清楚的,那些城里人家里的孩子,放学之后还有社团兴趣班,还能和同学朋友一起去逛街,但他们家里有钱啊!北山家那时候还在还贷款,一块钱恨不得掰成两块用,哪经得起她这样花?“我们都劝北山管管他们的孩子,但他们老来得子啊,心头肉,硬是一声不吭!“后来事情就更严重了,你猜怎么着?”行秋摸摸下巴,不明所以:“难道……她在外面结交了不良朋友?”农妇一拍大腿:“对嘛!她和几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走在一起,还是被她那个去超市买菜的妈发现的!“你是不知道啊,那两天,北山家的女人整个都是崩溃的。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好好的女儿怎么就养成和混混玩到一起了,她还想把女儿送进大学呢!“他们罚女儿两天不准出门不准上学,就待在家里好好反省,结果屁用没有!等回了学校,她还是和混混走在一起!”行秋也露出不忍的表情:“哇,这也太叛逆了吧,混混一般都不是好人啊……但是她后来怎么又要去特别贵的学校了?她不是不爱读书吗?”闻言,农妇竖起一根手指头,在嘴巴旁边摇了摇,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刚刚忘记说啦,她天天贪玩结交不良,但成绩一直不上不下,中考过线了!“不过咱也不知道她干啥要去读那死贵的学校,据说当时好像老师都来他家走过两道来着,不过最后还是拗不过,只能掏钱让她去读了。”行秋皱眉:“感觉好过分……那种学校学费比公里学校贵好几倍吧?”“几倍?几十倍!那可不光是学费啊,那里头吃的穿的哪一个不花钱?据说一件校服就要好几万呐!夫妻俩拼死拼活一个月就够她买件衣服,还得一年一换!这谁个吃得消哦!“嘿,可是他们偏偏就是吃下了。都说棍棒底下出孝子,他们越宠啊,那闺女就越是无法无天,三天两头从家里拿钱,我们都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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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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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