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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油杰摸不着头脑,“你的意思是,你来自某个平行宇宙?这可能吗?”“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当任何借口都无法解释某件事的时候,剩下的那一个,再离谱也是真相。”行秋说。“还记得七七和温迪身上的宝石吗?它们周围的边框形状不同,代表他们来自的国度不一样。而我与七七同来自璃月,所以边框是一样的。”五条悟看看手里的宝石,确实,这正正方方的外框与七七帽子上的那块别无二致。见过七七的人可不多,这个时代的监控也没有那么高清,对烂橘子们来说,百分百还原这种边框几乎不可能。“所以……这种宝石就是你们的力量源泉吗?”“是,也不是。“这种宝石叫神之眼,是一种外置魔力器官,不会丢失或损坏。一般来说,普通人要借助神之眼才能自如使用元素力,用别的道具效果总没有那么好。”“普通人?”夏油杰敏锐地发现了重点,“你是说,如果没有神之眼,你就是普通人?!”“对啊。”行秋答得理所应当,“不然还能是什么呢,我可没有登仙的本事,况且做人也可以很自在嘛。”“不,不是,这不是重点!”夏油杰有点激动了,“你是说,你的力量都是通过这个神之眼后天获得的,不是天生的?”“当然。”行秋点头,“人类的神之眼都是后天获得的,只要满足条件,谁都可以拥有。”夏油杰和五条悟同时问:“什么条件?!”“……别这么激动,具体条件我也说不清啦……”行秋无奈地退了半步,再退就要撞到咒灵了。“我们那里官方的说法是,‘当一个人的愿望强烈到极致时,神明就会投下视线,神之眼就是得到神明认可的证明’。“但人们获得神之眼的契机千奇百怪,有的人睡一觉就有了神之眼,有的人从鬼门关里逃出来才有神之眼,甚至还有的人点亮了死者遗留的神之眼。“除了都拥有愿望之外,他们之间好像也没有什么共同点了吧。”行秋说的轻松,但这些话却在两个少年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尤其是夏油杰。他是很小就接触了咒灵的,也很快接受了世上存在着很多咒术师这个事实。在这个阴暗遍布世界,咒术的天赋是与生俱来的,他们生来就要和丑陋的怪物相伴,直到在某次战斗中死去。一种怪诞又悲惨的宿命。但如果,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的特殊力量不是先天存在的,而是后天诞生的,任何普通人都有可能在下一秒获得那种力量,命运也从未有固定的轨道呢?夏油杰有点失神。他听见自己问:“那你们的世界,存在怪物吗?”“有魔物的,不过没有咒灵这么可怕啦。”行秋回答,“常见的那种魔物长得都比较……正常?而且平时都在野外生活的。“其中有一种就像不同口味的透明补丁,我的朋友会拿它当食材做各种创新菜品,有几种味道还不错。”行秋着重描述了魔物的“味道”,夏油杰的心情顿时更沉重了。啊,突然有好大的落差感!那他吃了十几年抹布又算什么?算他贪吃吗!内心抓狂之际,一股不和谐的声音在三人中响起。“咕~~~”行秋&夏油杰:盯——五条悟:“……看老子干嘛?老子饿了!饿得光明正大!”哼,他下午可是去炸总监部了,一块小蛋糕都没有吃,肚子饿得咕咕叫不是很正常嘛!不管dk们的三观收到了怎样的冲击,现在是吃饭的时间了。京都这边的风格比东京保守很多,晚上也没有那么繁华,他们只随便在路边找了个小店凑合。这家小饭馆地处街道边缘,周围几个店面早已下班,左右只有它一片光亮。暖黄色的白炽灯有点烫脸,挂在墙上的小风扇呼噜呼噜吹着,几本小说堆放在餐桌旁边的柜子上,厨房里传出食物的香气。他们点了这家店的招牌,趁着厨房做饭的时间继续之前的话题。“老子还是觉得你很怪,虽然你说的那些有理有据的,而且真的有和七七同款的石头,但这不能证明你就是好人!”夏油杰也点头。七七的笔记里出现过几个名字,但那里没有行秋,他们也不能确认行秋就是好人。“这很正常,要是你们就此信任我,我反而会觉得你们不靠谱呢。”行秋随意地从柜子里抽出一本小说,说。事已至此,先摸鱼吧jpg五条悟撇嘴,不开心:“都什么时候了还看书,你到底在不在意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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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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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