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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是的呢,他只有想喝酒的时候才会想起没钱,老爷子也人淡如菊出账大于入账。“你只见过我们两个,说不定我们的领头人,他很想拿到那五千亿呢?”“那他应该不会派你们两个过来吧,一个组织总是要有强大的异能者坐镇的。”和太宰治搭档一年,中原中也也明白调虎离山的道理。在横滨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一个组织一旦将主要战力抽离,就可能面对其他组织的补刀。只要不是无路可走,他们肯定是能聚就聚的。温迪眨眨眼,愉快地承认了:“你猜的对,我们不是冲着那笔遗产来的。“横滨并不是我们的故乡,之所以千里迢迢赶来,是为了其他更重要的东西……”中原中也好奇:“是什么?”“是……哎嘿!”温迪俏皮地跳下来。“听说你背地里很喜欢收集各种名酒,请我喝一杯吧,喝完我就告诉你哦!”中原中也:……中原中也快速后退:“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酒的!”“直觉啊,我们都戴帽子,难道这不是一种同类人特有的共鸣吗?我超喜欢酒的,你肯定也喜欢!”“……”这又是什么歪理啊!而且既然知道自己也戴帽子为什么还要叫他帽子君啊!这样不会觉得在自己喊自己吗?总之他的收藏是不可能给葡萄酒喝起来酸酸的,既有酒精的温热,又不失水果的清甜。温迪一口接着一口。豪喝!中原中也搬了个凳子坐下,看他暴殄天物地把整瓶红酒一口气喝完。“味道怎么样?”“很棒!”温迪向他竖起大拇指。“比我自己调的酒好多了!你眼光真好!”被夸奖的中也渐渐骄傲起来,翘起不存在的小尾巴。他就知道自己品味很好,是笨蛋青花鱼的品味太差了!“我可以再送你两瓶,除了孤品都可以挑,反正我不缺渠道。”“哇,厉害了!”温迪露出羡慕的眼神,“我去酒庄买酒的时候经常被婉拒~他们老板说我看起来未成年,只会给我喝果汁,呜呜呜呜好可怜啊……”“他们老板还管这个?太遵纪守法了吧。”“是啊,他还是‘暗夜英雄’呢,这个称号听着怪中二的。”温迪把喝光的酒瓶盖上,膨胀的木塞大力出奇迹勉强挤进去了。“话说,我可以把瓶子带走收藏吗?用它装水喝的话,感觉会很不错呢。”“都行,送你了。”“好耶!”温迪愉快地把空酒瓶放进假神之眼里。带有风神气息的小瓶+1中原中也看他那么开心的样子,也想起自己的任务了。他清了清嗓子,说:“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你们到底是为什么来到横滨的?”温迪眨眨眼,大胆开麦:“我说我们是来拯救世界的,你信吗?”中原中也:……“你比酒庄老板的称号更加中二。”“嘛~人家说的是实话哦~”温迪趴到桌子上,摇头晃脑的。“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很畸形吗?拥有超凡力量的异能者……他们仿佛把自己和其他人割裂开了,随手一挥便有无数人因他们而死亡,但他们却毫不关心。“这个特点在横滨更明显了,像你和太宰那样的人才居然都是黑手党,给人一种‘这个世界全员恶人’的感觉。“想不想看一个更和平的世界?一个没有异能战争的……更加幸福的世界?”“……”中原中也皱起眉头。“我想正常人都不会喜欢战争的,但你们怎么确保自己能做到?”“这就无可奉告啦。”温迪站起来,“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想怎么做呢,毕竟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情报收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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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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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