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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狼人围着一个大狼人在那里抒发理想。哦,狼堆里还站着一个粉毛狐狸。“看来他也有自己的法子了。”神楽溯躲在视线死角,轻声说。“貊泽应该已经出去找援兵了,233,你刚刚有检测到他的踪迹吗?”判官摇头。论潜伏,貊泽的本事是顶尖的,同等级下或许只有忆者能与之一战了。“他一定已经上去了。”神楽溯断定。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那里戴着一只隐藏式纳米耳机。“你先回大门那儿守着,看我指令行事,必须把呼雷放出去,但又不能表现得太放水。”“那你呢?”“我不会有事的。对了,如果你在路上遇到丹恒他们,让他们别下来了,直接去门口吧。”“……好。”判官心中放不下,一步三回头。但这是指令,对方一定会留有后手。私人感情永远不能排在整个罗浮前面。当眼前人消失在楼梯上,神楽溯收起严肃认真的神情,反而带上一丝玩世不恭,大声说:“哎呀呀,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堆狼人里混进了一只粉色的小狐狸,好可爱啊!”“谁?!”步离人们立刻警觉,纷纷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神楽溯信步下楼,摊开双手,表示自己什么武器都没带。至少在明面上是如此。“你是什么人!”末度杀气腾腾,“天人的味道……你就是那个逃走的小虫子搬来的救兵?!”“小虫?哦,你说貊泽啊,他确实神出鬼没的,不过要说比喻应该更像小乌鸦吧。”神楽溯歪头。“倒是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我又打不过你的战首大人。还是说,你对他没有这个信心?”“你!……”“够了。”呼雷终止他们的小学鸡吵架。“巡猎的走狗,我能闻到你身上令人厌恶的气味。”他缓声说,“主动朝我走来,是想用血肉为他人拖延时间吗?”“注意你的措辞,大狼狼。”神楽溯叉腰,“我只是住在仙舟而已,你们的利益纠葛什么的我不感兴趣。“此番前来不过是为了谈个合作,我的新课题需要助手,想来想去,只有你最合适。”“大胆!”末度气得牙痒痒,“竟敢把战首大人当啰啰使唤,找死!”“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神楽溯朝他丢了个小布包。“嘭!”布包精准砸中末度的头,撒下一堆烟雾。当视线恢复正常,众人震惊地发现末度变成了……一只狗!一只像哈士奇一样的狗狗!“?汪?汪汪汪!”末度想说话,但只能汪汪叫。握草恶俗啊!他们步离人是最凶猛的狼,怎么可以当狗?!这是耻辱,耻辱!!!“嗷呜——”末度一嘴巴朝神楽溯咬过来。后者丝滑地抓起一只报废机巧鸟塞他嘴里。“都说了,大人讲话小孩子别插嘴。”“呜?呜呜汪汪汪!”该死的步离粗口,我步离粗口一定要步离粗口!!!变成小狗的末度什么都做不到,只能无能狂吼。其他步离人也是懵的,只有椒丘看出了什么,正在憋笑。呼雷的脾气倒是出乎意料的稳重,或者说,他看出了神楽溯的利用价值。“在我的面前侮辱我的同类,你在寻死。”“只是一点哄孩子的小玩具(真蛰虫翅粉)而已,你不也没动手吗?”神楽溯歪头。“可能是之前忘记说了,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暂住仙舟的化外民,天才俱乐部85,违逆星神之人,神楽溯。“我可以给你久违的自由,也能保证仙舟永远无法抓住你,但作为[代价],我要你配合我做几个无伤大雅的小实验。”“我不需要你。”呼雷沉声道。“这由不得你选。”青年依旧平静,“你已经享用了我的帮助,否则你以为,就凭这几只良莠不齐的狼崽子,这幽囚之底能被闯开?”“这……”其他步离人面面相觑。他们是被人放水送进来的吗?潜入的时候,好像真没想过类似的问题……哎呀算了不管了,交易什么的是文明人做的事,只要他们没有道德,他就无法绑架他们!呼雷也是这么想的,在他眼里,这种身上没几两肉的脑力派就是些软弱的虫豸,他根本不在乎什么所谓的天才。然而,就在他想动手杀人的时候,神楽溯突然补充:“你想中止合作也没关系,反正镜流就在外面,你要是有那个自信也可以自己出去。”“你说……什么?!!”呼雷不冷静了,他听到那个令他恨之入骨的名字。椒丘也握紧拳头,眼神示意神楽溯别再说了:要是真的惹怒这头饿狼,你恐怕连墓志铭都来不及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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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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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