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砚台?”那下人接过我包好的盒子,面皮隐隐一抽,对着我打量了又打量,白眼翻上去又翻下来:“恕小人眼拙,阁下……”“他是我三哥,当朝三皇子,晋王殿下。”我转头,瞧见景杉,也就是我的五弟,下了轿,笑盈盈走了过来。那仆役向他行了礼,又转头对着我,脸刷地白了,刚要张口说点什么,又叫景杉给打断了。“我三皇兄平常不爱走动,别说是你,你家主子也不一定见过,本王替他免你失礼之罪了。”他拉着我大摇大摆往楼上走,我与他边走边聊,走到一半才反应过来——得,这厮比我还抠,什么都没带就来了。景杉似是看透我心中所想,拉着我的袖子一本正经道:“皇兄,咱们清白做人,不要授人于柄啊……”话没说完,门口又进来一人,容颜俊美,束一顶白玉冠,一袭青衣,袖子上滚了一圈金边,张口就叫了一声“晋王殿下”。我跟景杉就这样看着贺栎山随手往那点礼的仆从怀里丢了一个金灿灿的盒子,快步走了过来。景杉眼珠子就随着那盒子下坠的方向转了一圈,转过头道:“安王这是捎的什么礼?”贺栎山回头看了一眼,回了一句:“没什么,一颗夜明珠。”景杉捂住心口,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我笑道:“瞧瞧人家安王,礼数比你周全。”“三哥,”景杉有气无力地松开我的袖子,“我要是有他那样有钱,整个京城你决计不能找到比我礼数还周全的人。”安王贺栎山,常为人说道的优点有三个。一是有钱。二是有钱。三还是有钱。贺栎山他爹是太祖赐封的异姓王,风光无限,又老来得子,只有他这么一个宝贝,从小宠得没边。传闻他小时候喜欢夜明珠,他爹四方搜罗,一时珠价大涨,后来他带着满箱子夜明珠去了淮隐河,又一颗颗的将珠子扔进湖中,十分天真无忌地道,吃了我的珠子,这些鱼就能发光了。此事被好事之人作诗流传,贺栎山一跃成为临安纨绔之首,连一向不言人是非的太傅都说过一句话,安王一世英名,皆毁于其子之手。“以珠饲鱼”更是被引为典故,算得上是十分辱人脸面的讽词。唯有景杉对他颇为钦佩,说是“前朝赵玉金屋养狗,如今贺栎山以珠饲鱼。明珠值千金,这样比起来还是我朝能人辈出,更胜一筹”。再说回景杉。我父皇膝下五子一女,景杉是最不像话的一个。读书不行,骑射不会,还时常逃课,曾气得徐司业当堂晕厥,醒后弃卷离宫,直言要告老还乡。他又最会卖乖,父皇拿他没辙,最后特批他先不入国子监,在寝殿自行参悟一年。虽是参悟,但还是配了先生,每月另需写策论一篇交予父皇查阅。大哥二哥都是省得轻重的人,唯我那时候年少无知,允下帮他写策论欺瞒父皇,最后东窗事发,被罚跪了两天两夜。最最可气的是,父皇称他年幼,都是因着我才贪玩好耍,免去了他的责罚。好在他良心未泯,晓得我都是替他遭罪,便常常给我带些好玩的物件,对我嘘寒问暖,一来二去,几个兄弟当中,就只有他与我经常走动。我离京之前一直待在宫中,不像贺栎山在宫外自在,认识的朋友不多,有什么郊游或者聚宴,他便总是将我捎带上,免得我在京中寂寞。景杉天性好玩,也是个爱凑热闹的主,今天这局谢文没递过请帖,是上次吃酒的时候贺栎山提到京中有个叫谢文的才子,作诗很厉害,景杉便说想见识一下,拉着我一同要来。来的都是风雅人物,加之顾及我三人身份,席间客气得很,放不大开,饭吃到一半,景杉又觉得无趣,便一味吃酒,把自己灌醉了,让我送他回去,贺栎山于是抽身离席,跟我一起将景杉扶了出去。他醉到门口,又好像清醒一些了,走路没那么软了,我一时也摸不准他真醉假醉,说了一句“夜明珠掉地上了”。他立马瞪大了眼睛埋头去地上找,贺栎山吭哧一笑,景杉幽幽转过头,顶着一脸嫣红说:“三哥,你又打趣我。”他再转过脸跟贺栎山道:“你怎么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这话说得有意思,仿若贺栎山的钱跟他有什么关系似的。贺栎山沉吟片刻,道:“平日也少来这等宴席,想来庆祝高中,应景些的也当是风雅之物,家中都是些金银珠宝,虽藏着几幅前人的字画,但都是心爱之物,不太舍得,只有这夜明珠稍稍合适。”景杉十分疑惑地道:“哪里合适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