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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结束,自当设宴庆贺。一巡酒过,众人兴致到了,便有人提议以“飞天”为题,作诗助兴。那位考生又是一骑绝尘,以一首《乌雁赋》拔得头筹,深得我父皇赞赏。赞赏过后,又有一些不解。“既是要咏‘飞天’,爱卿为何最后偏偏讲这孤雁坠地?”那考生答——“飞天固然重要,然雁若丧偶,则终身不配,乃至殉情,所以臣以为,若无明主,无知己,纵然‘一飞冲天’,也没有意义。若遇明主,遇知己,则死亦无憾。”霎时,龙颜大悦。赏白银一百两,另赐玉笔一只,要他今后不畏强权,直言笔谏。这首赋虽有拍马屁之嫌,但也耐不住人家确实词作上佳,一时之间传颂临安,风头无两,甚至还有浣心楼的徐令先生出面,为这词谱了首新曲。歌女们学完新曲,得了追捧,又忍不住问,这位公子可还有其他佳作?翻来翻去,佳作虽然不少,但都没有那首《乌雁赋》有来历,有讲头,能凸显格局。众人挑来挑去,勉强挑出了一首《咏玉》。这词跟其他词作相比其实并不出彩,甚至说是平平,但这词有个特殊的地方,它是首讽词。里头有一句是这么说的——“千金不敌藓下岩,屠夫焉用将军剑?”题名虽说是咏,讲的却是以玉击石,玉碎石存。众人不解,刨根问底,居然发现这首词大有来历。据说那位状元友人的一枚玉佩被神武营的军爷给撞碎了,没得到赔偿不说,还被臭骂了一顿,状元知晓此事后打抱不平,便写出了这首讽词。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此词一传再传,一唱再唱,不出半月,风头便盖过了先前那首《乌雁赋》。神武营在京中行事张扬,本来就不受人待见,加之那位状元获赐玉笔,于是此词一再经过升华,已然成为了反抗不公,不畏权贵的象征。座下客有不懂的,问及来历,解释一番后,总不免赞赏感叹。这位状元出尽了风头,神武营的名声却是一臭再臭。在这个风口浪尖的时刻,巡城司趁热打铁,将此事直接抬到了圣上跟前。巡城使上报,京中近来出现了大肆抹黑神武营的风气,唱曲的,说书的,铺天盖地、反反复复地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翻出来讲,反正只要是讲神武营的,常常都是座无虚席,讲的人言之凿凿,听的人义愤填膺,总之是群情激愤,十分不利于我朝的官派威仪。雪中不一定送炭,但落井很可能下石。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该不该上报单凭巡城司自己决断。只是好巧不巧,巡城司跟神武营,那也是水火不容的主。京中办事,两个部门少不了互打交道,巡城司觉得自己什么都能管,神武营觉得谁都管他不着,一个看不惯一个目中无人,一个看不惯另一个拿着鸡毛当令箭,好不容易找到机会了,自然要做一番文章。这嘴上说的是抹黑,实际也是在告神武营的状——瞧瞧这干得都是些什么事,尽给朝廷丢脸。我父皇再问及此事的来龙去脉,又得知那位状元也参与其中,考虑之后,便说让大理寺彻查此事,若确有其事,则依法办理,以肃清吏治。此言既出,城中一片叫好之声,大理寺对此却犯了难,这所举之事众多,难道件件都要去查吗?于是想了个法子,叫所有跟神武营有过节的百姓主动到衙门报案。众人平日骂得唾沫横飞,真要报案,却无人愿意当那个靶子。告示贴出,围观者众多,然而直到第三天,仍没有一人敢迈脚进衙门,也包括那位传言中的状元友人。也不知是大理寺哪位栋梁想出的这昏招,既逢迎了圣上,又将这些麻烦事推了干净,可堪是个人才。这事然而还有下文。“前些日子父皇召我进宫,问了我平常都在做些什么,说听说我跟贺栎山走得很近。”说着,景杉压低声音,“贺栎山什么名声,三哥你也知道。父皇担心我去干些什么混账事,在这里点我呢。我就说我最近都在读书,他问我读了些什么书,我就塞了些书名给他,结果没成想父皇这把年纪,还记得那些书里的东西,拿来考我。”我一下便明白了:“你挨父皇训了?”“是。”景杉叹息一声,“父皇明明知道我不是个读书的料子,还总是说这些,我当然只能受着,他说着说着,就说起了此事。说有人书了个折子给他,跟他说衙门办事,顾及到都是朝中共事的同僚,而且很多案子查证,跟神武营打交道多,都需要神武营行个方便,在案情审理上面,恐怕会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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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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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