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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好,人好,处处都是绝妙。无怪人家是珍本,只看过那么一回,就让人在脑子里留恋往返往返留恋。尤其是那顾生和永向离在城门口诀别的那段,永向离一个手在身后握拳,一个手似抬未抬,想要将人留着,又知自己留不住,眼中痴痴望着,道尽了离别不舍之苦。虽然这段写得绘得极妙,但仍然叫我有些耿耿于怀。顾生既然已经那样子对他了,他怎么就不能潇洒点走呢?知道不被喜欢了,何不干脆放手,何至于受后来的苦?这情之一字,真是叫人捉摸不透。想着这些图,又想着之前跟祁桁一起看书的场景,不知怎的就把他也带入了进去。碧树琼花,小池映月,是我与他把盏相谈;西风萧索,他邀我共乘一驾,驰于枫林晚间,惊起萧萧红叶无数;山峦层叠,晚黛浮照,是我簪花在他发间,他低头一笑,也化作人间一抹春色。我面皮发烫,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后来几日,那些画原本如何勾勒的已在我脑海中渐渐淡了,只记得那个景,景里不是顾生和永向离,而是我和祁桁。总是想起,又总是挥之不去。终于叫我得出一个结论。这种书还是不要同旁人一道看的好。在府中休息的期间,我又收到了贺栎山寄来将军府的信。里面说了自我走后景杉在国子监是如何艰难水深火热,宸妃又是如何对景杉生气,我的大哥又是如何的刻苦,还有他又在城中玩了什么、吃了什么,最后写了句,“遥寄离思,皆堪无用,盼吃好玩好,即颂近安”。唔,连想念的话都懒得跟我讲了。罢,被他二人惦记的时候,从没赖着过什么好事。我提笔沾了墨,准备好好跟他诉诉我在军营里受的苦,刚写完“见字如晤”这四个字,忽地又落不下笔了。写信这种事,好像是只报喜不报忧的。报完忧,亲友远在天边,也帮不上什么忙。话来无用,不如不话。于是就只写了入营数月,我锤炼了身体,精进了武艺,然后去了书院念书,其中遇见了什么趣事,环境都是什么情况。一张纸写了不到一半就讲完了。似乎有些浪费这千里奔波送去的一封书信。提着笔想了半天,决定再对贺栎山问候一番凑凑字数。——“话别半载,经夏涉秋。山川千里,心路咫尺,不尽依迟。明月清风,宝室华阁,旧日曾游,历历仍在。”有些牙酸,但足以表达我对他的挂念。——“相识总角,贴见寸心,故秉笔直陈。虽拥金池,莫作纨绔。风流堂前毕,芳名万古流。解书会意,穷年兀兀,不负春光。望自斟恭谨,少行荒唐。”提醒他少败家,多读书。——“书不尽意,思君思君。翘企示复。”批评得过了,再缓和地重提我的思愁。嚯,刚好写满一页纸。对着窗吹干,我将信纸折好,塞进信封正准备封口,忽地想起了先前在书局看的那几本书。灵光一闪,寻了两张白纸,也裁成信纸的大小,简单描了两幅画。一副是在军营,一个小人在烈日下练武。另一幅是在书院,一群小人在讲堂中听课。待画干毕,一同塞进了信封寄去。月假放完,我又一个人回了书院。本来是第二天早上才开始讲课,但将军府在城西,书院在城东,还得爬山上去,早晨是赶不及的,遂头一天的下午就去了书院。日暮将倾,鸟翔天际,行在书院之中,只能听见自己绵软的脚步声。竟然一个人都没有。那夜我独自一人睡在枕竹轩中,窗外是风声,雷声,雨声,雨声如石坠地,惊雷一阵接着一阵,狂风吹得门哐哐作响。我抱着被子,脑子里全是小时候听奴婢太监们讲的宫里“怨气”“冤魂”一类的故事,越想越想害怕,越害怕越想。雷雨不停,风也不停,好像不是风在拍门,而是真的有人在拍门……我整个人缩进被子,用力捂住耳朵,折腾到了不知几时,不自觉睡了过去。第二天醒来照镜子,眼圈好大两个青印子。中午吃饭的时候,心中仍是戚戚,忍不住讲给了薛熠听。听完,薛熠放下筷子,欲言又止许久,终于忍不住幽幽看着我道:“其实……你有没有想过,是真的有人在敲门……”“什么?”书院还真的有鬼?!原来昨天晚上,杜英睿也在书院,只是他住的是听溪苑,与我不在一处,叫我来时没有注意。那晚雨下得大,将他的屋顶给冲破了,破的位置也很巧,就在床的上头,于是乎,他刚入睡,就被雨给砸醒了,床上、身上,都湿透了,再过一会,屋里也积满从房顶落下的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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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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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