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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因为这天下谋生不易,才想要看那些技艺之书,旁门左道的行当,了解这些人的生活,平日里独做这些能不能果腹吗?回去的路走了一半,天已经快要黑了。时辰不算晚,只是冬日的下午总是短暂。我的心沉着,脚步也沉着、拖沓着。转过一个街角,闻到一阵烤鸭的香气,正预备去吃个晚饭,走了两步,忽然瞥见着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成片的花灯之下,正跟卖花灯的老板说着什么。我这颗沉着、拖沓着的心,霎时如枯木逢春一般,又生机勃勃了。刚准备打个招呼,没想祁桁抬头一眼看见了我,惊讶中竟比我还欣喜,连忙跟我招手。我飘飘然走了两步过去,听得他道:“竟然在这遇见了你,快,帮我一起把这些花灯抱回书局。”“你竟然把整个铺子的花灯都包了?”我惊愣地帮他收拾着铺子上的花灯,有兔子灯、六角灯、葫芦灯、花球灯、荷花灯、天灯……那卖花灯的妇人做了这么大笔生意,数着银子笑得合不拢嘴。幸而他买空的那家铺子不算大,我、祁桁连同严胜三个人一起,搬了大约两三个来回,终于把花灯都抱回了书局。我气喘吁吁坐在书局的台阶上,问他:“你买这么多花灯干嘛?”祁桁随意地道:“给弟弟妹妹们玩。”我愕然指了指那堆了满满一屋子的花灯:“你家这么多弟弟妹妹啊?你们家的人都是葡萄藤上长出来的吗?”祁桁闷笑一声没说话,过一会儿又看着严胜问:“方才多谢这位兄台帮忙了,不知……”我赶紧地道:“他是我表哥,叫严胜,你叫他严大哥就行。”严胜先是一愣,接着看过一眼,马上从善如流道:“没错。”祁桁点点头,道:“那就多谢严大哥了。先前只着急搬东西,忘了问你们上街做什么,是不是将你们打扰了?”“没打扰,只是出来闲逛,今天不是上元节吗,凑个热闹。”我顿了顿,接着道,“先前去你家书局买书,听纪远说你跟惜梦出去玩了,怎么没看见她?”“是出来陪她去寺庙礼佛,”祁桁摇着头道,“今日人可是真多,庙外排了好长的队,折腾了大半天,一路又走了好远,她一回来就歇着了。”“她去礼佛,怎么要挑你陪着?”“是我不放心她,”祁桁叹了口气,嘴角带着无奈的苦笑,“寺在郊外地界,她一个女孩子,性子是大大咧咧的,真遇上什么土匪强盗,哪里招架得住?可她竟还不大想让我跟着,我更是觉着古怪,一路去了才知道,原来那闻声寺是有名的求姻缘的地方……”真要遇上土匪强盗,你和她加一起也招架不住呀。我腹诽一番,思忖一阵,道:“她是害羞了吧?”祁桁点了点头。“后来就只让我在庙外候着,不让我跟她一块。出来的时候,我瞧她手里拿着一张签文,脸上挂着笑,问她在笑什么,她就说那签文解的是她跟她的意中人命里有些羁绊。”我没忍住笑出了声:“命里有羁绊?这签文解得真是有水平,也不说是好是坏,就说是有羁绊,都意中人了,如何能说没有羁绊?她还信这个?”祁桁无奈地道:“信啊,高兴得回来路上还差点崴了脚。”他嘶了一声,皱起来眉头,“平日里也没见她跟什么男子接触过啊,怎么就有意中人了呢?”“可能是偶然间碰着的,没跟你说。”我又奇道,“她连这都跟你说,不怕你说她?”“我向来管不住她,”祁桁又是无奈摇头,看着我,叹一口气,“也向来管不动你。”休息了一会,我又问祁桁等下有什么事没,没有的话要么跟我们一起上街去玩。祁桁点头应下,又道:“不过你们得等我一会。”他转身钻入了另一条巷子,一会的功夫,带着纪远回了书局。书局天黑就不营业了,纪远赶来的时候嘴唇冒着油光,嘴角还沾着饭粒,像是刚刚才下了饭桌,进了书局,见满满一屋子花灯,“哇”地惊愕出了声。祁桁站在一旁,吩咐他等下带着族里的弟弟妹妹过来领花灯。纪远点点头,忍不住又道:“可这么多花灯,总不能一人领五六个吧?”祁桁沉吟片刻,将荷花灯和叠成一摞的长明灯都挑了出来,指着剩下的说:“再多的,就挂在书局吧,喜庆。”与纪远分别,我三人一路从书局行至河边桥头。夜色已深,人潮汹涌,灯海辉煌。我轻轻将荷花灯放置在河面上,侧头问祁桁:“这样就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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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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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