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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儿,贺栎山就不再听了。走的时候,他站在王府门口,突然转过头来,“没有尸骨,也许他也没有死。像你一样,可能被别人救了,一直没有回来而已。”吴筠羡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我三哥那是个崖,不是个坡。就算他真被人救了,也不应该这么些年头都找不回来。他是皇帝,他随便喊一声,都有人送他回京,大功一件。他怎么可能不懂。“可能他讨厌我,他听说我当了摄政王,不想见我,就不回来了。他觉得皇帝当着累,不想要当,所以在外边,悄悄自己过去了。他可能现在过得好着。”贺栎山又这么给自己解释了一句。他走了。不容许我和吴筠羡再多说一句,不听任何其他的话。直到他消失到街角,吴筠羡关上门,回头走了很久,再对我说,“康王,我以为他已经好了。”他没好,他病得更深了。贺栎山愿意信,我和吴筠羡就都不再提我三哥的事。有时候他叫我出去,甚至还要跟我说,我三哥可能有一天在外面飘久了,会想在京城的日子,七老八十的时候回来,因为这儿是他的根儿,可能他想要葬在这里。所以他要一直等着他。等着他老得已经原谅他,老得要落叶归根,他就见得到他了。我回王府之后,偷偷再掉眼泪。当着他的面,我都说,是那样。是那样的。可能我说着太多了,自己人都已经恍惚了,不知道什么是真是假——有一天我在外面给木木买酿裹脆皮鸭,旁边有个卖字的,支着一个小摊,写字也写信,30文写一封,读的话5文一封,有人拆了信,找他去帮忙读。他拿到手还没有读,说了好几次这个字写得好。我凑过脑袋去看了一眼,他那个摊前围着两个人,一个老汉一个老妇,搓着手在木桌子对面站着,应该就是要听信的,信被那写字先生展在半空,我定睛一看。那个字我眼熟。我的眼睛就定在那个字上。定了我好久,我觉得眼熟,到底在哪里见过——我三哥留下来给我的信!我从小在国子监,看着他写的字。那个信我也读了那么多遍,我怎么看不出来。我知道,我怎么能够不知道,我怎么这么久才恍过来!我冲过去抢那封信,耳边那个先生骂我,那两个等着读信的老汉老妇也骂我,我听不见,我就去看那个字。我让王府下人看着木木,我抢着信跑,后面几个人都骂我追我,我觉得我跟在梦一样,我跑慢一点,这个梦就没了,我得跑快一点,再快一点。我到了安王府,我敲贺栎山的家门。“贺栎山!你看,这是不是我三哥的字!”他一出来,我就把信砸在他胸前,我说话都抖不清楚字,“你比我会看,你看,你说,是不是他……你说……你说……”他拿着信在那里看,那老夫妇和那个卖字的都追过来了,他们怕贺栎山,他安王府外面的官兵多,守着站了一圈,那三个人就不过来,他们吓着了,掉头就跑。“贺栎山!”我盯着他的眼睛,盯着他的脸,我生怕他说一个不字,“你说是,你说是……”我也被贺栎山给传病了。贺栎山手紧紧捏着那封信,片刻,红着眼睛抬头,“是他……”我跌坐在地上。安王府的官兵跑过去捉那三个人,把那个卖字的摊子团团围住,我跟贺栎山一起过去,问那个信是怎么来的。“我表弟给我写的……”那老汉抖抖索索说,“他写给我的,我看不懂……我叫人来读……我真不知道他写了什么……饶命啊,饶命啊……”相干的不相干的他说了一堆,最终抖出来这个信来自昌桉县,在荔州,写信的人叫刘裹缊,是他表弟,他没有什么学问,字也认识一点,但认得不全,这信不该是他写的。是别人代写的。信送过来途中耽误了一个月,信里面写的事,还提到了今年的生意和收成。这是今年写的信。一开始我就觉得这是个梦,结果一点点回去寻,每样都寻着了真的痕迹,这个泡泡它飘出来,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错可以假的地方,但是它就是不散。贺栎山说他要去荔州,他马上就要去。这一去变数太大,万一掘地三尺根本找不到这个写信的人,万一找到了,只是一个跟我三哥字写得像的人——这世上人长得像的都那么多,更何况字。我渐渐冷静下来,反而我跑过去劝他,头一回,我觉得他在局中迷,我在局外醒。万一不是,那么我这一回冲动,是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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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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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