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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娶的了媳妇?简锦莫名的心慌,她拉住一个村民,问:“他娶的是哪家的姑娘?”被拉住的村民撇撇嘴,道:“娶得是乔家的女儿,前天刚咽气的那个,这人活着娶不到老婆,只能冥婚了呗。”十五件"乔家那姑娘啊,就是想不开,这别人都能忍的,怎么就她忍不了呢。""辛辛苦苦养她到十八,就这么服毒死了,真是辜负了爹娘的恩情。""是啊,本来今年的河娘该是她的。"简锦的耳膜嗡嗡作响,那些闲言碎语像毒蛇般钻入她的耳朵,她踉跄着冲进院子,却被几个壮汉架住胳膊拖了出来,她挣扎着,指甲在那些人的手臂上抓出血痕,却只换来一记耳光。“疯女人!晦气!”有人朝她吐口水。简锦狠狠的瞪过去,这股疯劲儿让人怀疑她是真的染了什么病,一时间都犹豫起来不敢碰她,但简大富来了。他粗糙的大手钳住简锦的手腕,像拖一袋粮食般将她拽回家,简锦的膝盖在石板上磨出血,却感觉不到疼。她只知道乔惜文躺在那个漆黑的棺材里,而她甚至没能看清那张日思夜想的脸,她们隔着一堵墙说了那么多话,却从未真正相见。如果那个时候她能告诉她自己真正的心意就好了。后来,简锦确实进了城。她在城南开了间木雕铺子,招牌上用朱砂写着“惜锦轩”三个字。生意清淡时,她就坐在后院雕刻,木屑纷纷扬扬落在她的裙摆上,那些未完成的木人总是有着相似的轮廓——纤细的脖颈,微微上扬的嘴角。但每当刻到五官时,简锦的刀就会颤抖,她试了三年,始终无法完成一个完整的乔惜文。最后她把那些半成品统统锁进一口樟木箱,钥匙扔进了护城河。她决定忘记那一切,专注自己的生活,她克制着自己不去想,不去雕乔惜文的木雕,尝试着去交朋友,让自己的生活丰富起来。她以为这样自己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直到那个梦。梦里她又回到了河边的小屋,腐木的气味钻进鼻腔,墙壁上的抓痕渗着血,她发疯似的捶打着门板,指甲折断在木刺里。然后,那个熟悉的圆洞外伸来一只手,指尖捏着一朵赤莲花,花瓣如血,花蕊似金,是乔惜文最爱采来给她的那种。简锦一下子卸了力,她蹲坐在地上,呜咽着问:“乔惜文,我到底该怎么办?”她放不下乔惜文,这三年来她没有一天能真的忘了她,可一方活着,一方已死,她连爱不爱都无人可问。晨光刺醒她时,枕巾已经湿透。三日后,简锦回到了白河村,她站在了白河村的界碑前,发觉村子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先是河水干涸,成了一道丑陋的疤痕,龟裂的河床上散落着鱼骨,而后是村里飘着药味,几个面黄肌瘦的孩童蹲在路边捉虱子,隐隐透着一股死气。她没回简家,在村尾的破客栈要了间房,等到傍晚时分,她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蜷在街角的阴影里,那孩子约莫四五岁,正把一团发霉的饭渣往嘴里塞。秋风已经带着寒意,孩子却只穿了件单衣,露出的手腕上布满青紫。简锦蹲下身,递过去一张热乎乎的葱油饼。孩子没抬头,脏兮兮的小手一把抓过饼子,狼吞虎咽起来。简锦试着伸出手,摸了摸那孩子的头,孩子没躲,专注的啃饼,她弯了弯唇角,轻声问:“你是谁家的孩子呀,怎么一个人在这儿?”隔壁院门“吱呀”一声开了,王婶探出张刻薄的脸:“哟,这不是简家闺女吗?城里混不下去啦?”她又瞥了眼那孩子,撇嘴道:“别管这孽种,她娘是那个不要脸的乔惜文,死了还要跟李家儿子配阴婚。道士说这孩子是吸了死人气才成形的,克死了养爹娘…”乔惜文的孩子…简锦的呼吸停滞了,她低头看向那孩子,血液在耳膜里轰鸣。乔惜文宁可吞毒药也不愿被玷污,却在死后被塞进棺材与死人成亲,还留下个"邪祟"般的孩子。这世道对她们何其残忍,便是死了都不肯放过,既然世道不公,那她就自己来寻个公道。村长六十大寿那天,全村人都聚在祠堂,简锦出钱摆了二十桌酒席,爹娘笑得满脸褶子:“咱们锦儿有出息了!”她微笑着给每个人斟酒,看着他们狼吞虎咽地吃下掺了断肠草的炖肉。最先倒下的是村长。他捂着肚子惨叫时,简锦已经拎着镰刀站在了祠堂门口。月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乔惜文当年从墙洞递进来的那朵赤莲花的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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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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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