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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扯了半天空话,我们心知从他嘴里是掏不出什么真东西了,便也彻底歇了指望。略一合计后,决定还是按原计划行事,先回南城寻个客栈落脚,等过两日那寻宝大会开场,到了实地岛上,再见机行事。南城的夜市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我们一路逛去,尝遍了各色诱人的小吃,行至一处卖簪子的摊位前,我忍不住蹲下身细细挑选,拿起其中一支,轻轻在李金照的发髻旁比划着。“左边这支好看,还是右边这支?”我侧头问她,她却只是傻乎乎的任由我摆布,眼睛净顾着看我的脸,压根没往簪子上瞧。我无奈,索性两支都买了下来,李金照素来只爱扎个马尾,我已是许久没见过她簪钗的模样了。忽然想起那盒经由小女孩送到我手中的发簪,不由得问她:“你怎就笃定我会去?万一我不好奇这山外人间,也不好奇你,就一辈子守在咱们山门了呢?”李金照闻言抿唇一笑,并不答话,只伸手过来,用小指轻轻勾住了我的小指,孩子气地晃了晃,这才抬眼瞧我:“师姐猜猜?”我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指:“这问题总要本人来回答才是。”“因为,这一路上,我总忍不住想,若师姐日后真能想起我,那时会是什么光景?又会念起些什么?”她顿了顿,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我的指节。“若是……索性将我忘了个干净,那倒也好,师姐便不会伤心,我备下的那些小玩意儿,也就没了用武之地。”她抬起眼,眸中映着街市的流光,漾开一片温软。“可若师姐当真一个人来寻我了,路途迢迢,该有多孤单?我便想着,若是在路上藏些这样的小小‘遇见’,让簪子替你引个路,或是让点心替你解个乏,这趟跋涉,或许就能多点滋味,少些寂寥了。”那些字句沉甸甸地坠在胸口,我顿了顿,轻轻叹口气,总觉得说这些话怪难过的,便扯开话题道:“总是你看我穿嫁衣,下回,也该换你穿一回,叫我看看才对。”李金照凑近半步,温热的气息几乎拂过我耳畔:“好啊。”她答得干脆,尾音上扬,眉眼间带着笑意:“只是师姐,你在那个梦里,可还欠着我一句‘喜欢’没说呢。”这可是一码归一码!欠下的“喜欢”,总得先补上才算完。晚上回到客栈,我便拉着她坐到镜前,打算先从发型下手,其实我不太擅长编发,也就只给她一个人编过,不过那还是小时候,那时她是个小不点,只知道梳了头发就是好看,也没什么要求,我也笨手笨脚,常给她扎些歪歪扭扭,左右不对称的小辫子,看着傻乎乎的,她却也能顶着那滑稽模样,开开心心满山跑。如今手倒是巧了些。我屏息凝神,费了好一番功夫,才将白日里买的两支簪子,稳稳簪进精心编好的发髻里,又拿了胭脂替她上妆。之前在梦里时,她给我画了一条毛毛虫一般的眉毛,这次我便要还回来。于是我刻意将眉尾拖得又粗又长,画出两条浓墨重彩的毛毛虫。李金照竟也配合,非但不躲,反倒仰着脸任我施为,待我收笔,她对镜左右端详,指尖虚虚描过眉形,忽然噗嗤笑出声:“师姐这手艺,倒把我画成戏台上的门神了。”她故意眨眨眼,问我:“可好看?”我学着她那是哄我的模样,指尖挑起她下巴细细端详,正色道:“极好,淳朴自然,野趣天成,如今凡间最时兴的便是这种野生眉呢。”李金照也未拆穿,只是点了点嘴唇:“那,师姐再替我挑款口脂吧,要压得住这对威风凛凛的眉呀。”我一口答应,拈起那罐最艳的红色,用指腹蘸了,抚上她的唇瓣。却被她搂着腰往前拽了一把,跌坐到她腿上,手指也划出去,在她唇角迤逦出一道红痕。这下看着可真狼狈了,我笑笑,手指将错就错的轻轻按在她唇上,任膏体在揉捻间晕开艳色。“你这样,叫我妆都画坏了,是要赔的。”李明照好像苦恼的微微皱眉:“是吗,那师姐要我赔什么好呢?”她挨近,鼻尖轻轻蹭过我的脸颊,像在撒娇,看着乖巧,在腰间的手却牢固,甚至轻轻勾了一下,我微微一颤,慌忙抵住她肩头,她却没松手,反而是接着这力度靠的更近。“那赔师姐也和我一个唇色吧。”呼吸交缠间,我闻到她方才被我涂抹上去的淡淡的胭脂香气,那口脂带着一点甜味儿,我抿了抿嘴唇,听见她轻轻笑了一声,又撒娇的要我还她那一句喜欢。我想逗逗她,便不肯说,说怕她又要和风一样刮跑了,她哼了一声,靠在我心口,搂在腰间的手又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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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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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