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些声响更衬四周幽寂。温格从泉水中坐起身,入眼是近处树木缠绕的枝干,远处是灰蒙烟云的迷雾罩住的路径。已近黄昏,风中吹来的冷风让她打了个激灵,方觉身上一片湿冷。这……是梦吗?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温格几乎不可置信。在温格的印象中,数秒前自己还在知识的海洋中溺水,转眼间自己就真的身处物理意义上的河流中了。难道这就是期末周复习摸鱼的惩罚吗?老天奶啊,如果时光倒流,她一定不会在信誓旦旦锁住手机的时候发什么毒誓,说些什么这次一定好好学习不然就遭报应之类的鬼话。不发亏心誓,才不怕鬼敲门啊!温格打量了一番渐渐变暗的天色,以及远处道路尽头那好似隀隀鬼影潜伏的迷雾,修正了一下心中的措辞:退一万步来说,她宁愿在期末周的知识海洋中溺死,也不想真的经历什么穿越之类的奇幻冒险……爬上岸后,温格顺着河流慢慢行走,一边拧干自己衣服上的水。根据她贫瘠而脱离实践的野外生存常识,温格猜想或许河边是一个常被选择的扎营地点。如果林中有人活动,沿着河流可能会遇到人。天色已晚,温格却脚步不停。她本择了一处高坡河岸的树干,预备天黑无法赶路时栖息。不想林中不时就有莹莹发亮的不知名花丛,可照见路况。而且今夜月色正好,月明星稀,傍晚时分遥遥望见的雾气也没有升起。于是温格初生牛犊不怕虎,选择继续赶路。她想趁着月色正好,尽早走出森林,找到人迹。行了大约几个小时的路,十分幸运的是,温格并未遇见什么活动的野兽。不过,稀奇古怪的植物倒是不少。譬如,眼前这株伪装成手机的不知名植物,静静躺在温格的必经之路上,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捡起我”的气息。手机的牌子好巧不巧,正是她常用的那个。更巧的是,上面套着的手机壳与她自己手机的壳子一模一样。温格:“……”我们大学生确实愚蠢清澈,但是你这陷阱是当我傻吗?窸窸窣窣的声音从树枝上传来,温格警惕地支起耳朵。鸟类的脆鸣声响在寂静中非常明显,语调悠扬丰富,好似某种古老繁复语言的变体。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声调落入温格耳中,不知为何就转化为她能理解的意思。她听见两只团子似的鸟在悄声八卦:“捕念草又在狩猎了。你说这个人类会上当吗?”“这个人类整整睡了三个月,是个懒虫。懒虫都很笨,她肯定会上当的。”“那也不一定吧,你看捕念草笨笨的。要我说应该变谷子才吸引人,变个怪东西做什么。”“人类的审美跟咱们不一样,就是喜欢怪东西——”黑豆大小的眼睛对上温格好奇的视线,两只小鸟的声音戛然而止。“都怪你们都怪你们!”见温格迟迟没有动作,地上的“手机”一跃而起,化作一小株植被,叉着枝条骂道,“你们把我的猎物吵到了!”这植株的“语言”更加隐匿,气流在空中碰撞出隐约的声调来,却与那鸟鸣有着某种调性的相似。温格听来,只觉得四六级听力都没有她听这奇怪的语言顺畅。被八卦的人类看了个正着,虽然知道人类听不懂它们的鸣叫,那也是背后说人被逮的糟心事儿。两只团子正值尴尬,此刻被骂,理不直气也壮地吱吱骂回去。这方泼辣植株噗嗤噗嗤地吐脏话,树上那方鸟多势众叽喳叽喳,吵作一团。这是什么迪某尼体验卡!温格正新奇地听着动物与植物的吵架,空中忽而席卷一阵带着血腥气的气流,从上而下扑面。两只团子迅速扑腾翅膀飞走,方才还气势汹汹的捕念草立刻扑通钻进地里。但作为身无所长的大学生,温格还来不及动作,巨大的翅膀扇动着狂风向她袭来。她看着瞬息之间从不知何处掠来的巨鹰,以人类难以反应过来的速度携着破空之势扑来,只能慌乱地闭上眼睛。预料之中的疼痛并未传来。她听见了极凶的一声“喵呜!”。温格懵懂睁开了眼睛,只能捕捉到黑猫扑向巨鹰的残影。……于此同时,圣罗兰学院。校长办公室内。日理万机的希里娅校长攒了三日的工作终于一次性批完。忽略那群别名老古董协会实名学院资深魔法师联合协会的日常讨伐,整理出需要盖章的几沓,只需她一一盖章,就能解决。问题是,她忽然找不到自己的亲章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